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新化县中医医院提质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38-***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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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新化县中医医院提质改造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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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新化县枫林街道新田村大洋江路与新田路交叉口东北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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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新化县中医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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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湖南欣鑫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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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新化县枫林街道新田村大洋江路与新田路交叉口东北角,属改扩建项目。本项目为现有医院异地迁建提质改造,搬迁完成后,原医院场址交由政府处置,不再投入使用。主要建设内容为:****楼、****楼、****中心药房、食堂和门、****楼,****中心、手术室、理疗科、DR扫描室、CT扫描室、B超室等,设置床位348张。总占地面积39324.32m²,总投资29670.3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0万元,占投资总额的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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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沉淀后回用除尘。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办公废水、常规医疗废水一同排入院内污水处理站,经“预处理+一级强化处理+二氧化氯消毒工艺”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限值后,***网排入新化县污水处理厂。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扬尘采取围挡、洒水抑尘、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等措施,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营运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楼顶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汽车尾气经排风口排放,燃油废气经排烟系统引至排风风井排放,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标准限值;院内污水处理站恶臭采取在污水处理站周边种植植被,在检修口、采样口附近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措施,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相关要求;煎药废气加强通风处理。 3.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措施。特殊医疗废水采用罐装收集与医疗垃圾一并消毒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掏、转运及最终处置,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机构水污中表4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餐厨垃圾经桶装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日产日清;煎药药渣使用加厚塑料袋袋装后投放至带盖式生活垃圾桶内,与生活垃圾一并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噪声执行。营运期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西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北、南、东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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