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岗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深龙府〔2017〕29号)文件精神及有关配套文件的规定,我院现有一批医疗设备(共计46台/套)待报废毁形处理,2026年8月25日发布公告,公开征集回收,7家具备资质的回收公司进行医疗设备残值评估提供报价。经公正评审,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现公示如下:
中选公司:广州冠明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回收报价:42690.00元
合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
公示期:2026年9月2日至2026年9月5日
如无异议,我院将与上述公司签订毁形协议并按规定处理。如有异议,异议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本院纪审科提出(正常工作日:8:00-12:00,14:00-17:00),电话:0755-****0993转8088。具体流程参照《龙岗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
深圳市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
202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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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3469/lANMYaABLRKCxEZf8dZ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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