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1、项目名称:商****院 点击查看新院区第一批生命支持类设备采购项目A包
2、交易项目编号:商政采[****]***号
采购项目编号:商财采招-****-**
二、原成交结果公告发布网站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原成交结果公告于****年4月1日在**省政****中心 点击查看网同时发布。
三、废标原因:
原****有限公司 点击查看,因****公司 点击查看对结果提出质疑,采****委员会 点击查看对质疑内容进行答复。质疑内容如下:
河****公司 点击查看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违规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被质疑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存在虚假承诺情形,隐瞒其投标产品双道微量****有限责任公司 点击查看被大型企业直接控股的事实,违规将该制造商认定为微型企业,骗取政府采购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导致投标报价分虚高,严重违反政府采购公平竟争原则,损害其他合规投标人合法权益。
经采购人商****院 点击查看对质疑材料认真核实,确认其质疑内容真实有效,事实清楚,质疑成立。采购人确认并书面报财政部门备案后决定此项目作为废标处理。
关于本项目后续相关事宜,请各投标人关注相关发布媒介。给各潜在投标人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四、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商****院 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路****号 点击查看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2、集中采购机构:商****中心 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路****号 点击查看****中心 点击查看6楼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3、监督单位名称:商****局 点击查看
地 址:**省**城****路****号 点击查看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五、质疑和投诉渠道:
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公告有质疑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公司 点击查看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商****院 点击查看
****年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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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347/sGi6dp0BXPVcpvRs4Jl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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