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Z1302832301282001
首次公告日期: 2023-07-13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File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的相关要求”中“三、采购清单”数量更正;
a:采购清单第14项脑电双频谱指数监护仪数量由原来“1”,更正为“2”
b:采购清单第19项病人监护仪数量由原来“1”,更正为“5”
C:采购清单第20项注射泵(双通道)数量由原来“1”,更正为“2”
d:采购清单第21项注射泵(单通道)数量由原来“1”,更正为“2”
e:采购清单第22项血液透析机(单泵)数量由原来“1”,更正为“30”
f:采购清单第26项干湿分离吊桥数量由原来“1”,更正为“44”
g:采购清单第27项紫外线(壁挂式)消毒机数量由原来“1”,更正为“9”
h.采购清单第17项“电子支气管内窥镜VB-3358(5.8-2.8)(治疗镜)、电子内窥镜图像处理器HV-3101数量1”合并为1项,更正为“电子支气管内窥镜,数量1”
(2)原采购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的相关要求”中“详细技术规范及要求”第17项中“17、电子支气管内窥镜VB-3358(5.8-2.8)(治疗镜)”更正为“17、电子支气管内窥镜”;“电子内窥镜图像处理器HV-3101”更正为“电子内窥镜图像处理器”
(3)原采购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的相关要求”中“八、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应向采购人提交中标价3%履约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更正为“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应向采购人提交中标价3%履约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4)其他原采购文件中内容与此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特此说明。
(5)除以上内容更正外,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filename#更正公告#_#doc#_#e27f1170-e64f-4f60-893f-9553cafac6e7
更正日期: 2023-07-14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 迁安市人民医院
地址 : ****街****号
联系方式: 田科长 0315-***90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河北凯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 河北****大街****号****楼
联系方式 : 杜海娜 0311-****07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杜海娜
电话: 0311-****0722
五、附件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35/hO5sU4kBfREz35QFvtpT.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