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项目编号: HXZB2024-X1-00347-001 采购人名称: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 采购人地址 : ****城县大水办公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0312-***616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 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市区域内的强制检定工作统一实施监督管理,并按照经济合理、就地就近的原则,指定所属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三章第十一条 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主持考核该项计量标准的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周期检定。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当地不能检定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新区本级无计量检定机构,按相关规定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鉴于此,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保障计量器具强制检定项目只能由河北省计量监督检测研究院提供相应服务。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本项目不适宜中小企业提供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对符合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并具备服务目录中计量器具种类、检定项目、检定数量相适应的计量检定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评审会当日将通过“***网”(htt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是否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查询到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将否决其响应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03-15至2024-03-21 公示期限: 2024-03-04至2024-0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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