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BQX-2026-020项目名称: 张北县张北镇卫生院血液透析及医用制水等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920000.00
最高限价: 920000
采购需求:采购血液透析机(单泵)5台、血液透析过滤机(双泵)1台、血液透析用制水设备1套、监护仪1台、体外除颤监护仪1台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和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于制造商);所投设备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与投标产品相适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于经销商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9月03日至 2026年09月09日, 09:00-12:00-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s://****.gov.cn)
方式: 其它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9月23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2)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审。 (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4)代理服务费:依据采购人与代理机构签订的代理协议的约定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收费标准为:按中标金额的1.5%收取。 (5)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25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执行。本项目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均为工业。 (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不再执行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7)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在文件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CA 办理有一定周期,如未办理 CA,请及时登录“***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进行咨询办理)。所有响应供***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和报名,***网上报名的,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投标项目,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或证书原件。 (9)本项目支持使用“政采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张北县张北镇卫生院
地址: ****路****号
联系方式: 冯洁 0313-***93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河北清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张****路****号****小区****广场区537-2
联系方式: 祁静文 0313-***82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祁静文
电 话: 0313-***8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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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35/szxZYaABni4p5U9XIFm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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