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妇幼保健院医用、客用、污物电梯设备及安装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医用、客用、污物电梯设备及安装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随州市清河路二桥头星河名都A-1栋3单元201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12月21日15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ZCGK20201124
2、采购计划备案号: 随县财政局随财采计[2020]486号
3、项目名称: 医用、客用、污物电梯设备及安装项目
4、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 115.15 (万元)
6、最高限价: 115.15 (万元)
7、采购需求:
医用、客用、污物电梯设备及安装项目,质量:达到合格验收标准。详见清单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 120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二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若有或应有按最近的年份提供);
3.3、投标人提供制造商资质:客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以上;
3.4、供应商为电梯制造商的,必须获得国家有关行政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等相关证书;
3.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供应商不存在不良记录名单内。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本项目投标评审前,若投标人在以上名单中的,其投标作无效处理。
3.6、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前附表要求;
3.8、投标人应提供公司近三个月(2020年8-10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社保完税证明)。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0年11月30日 至 2020年12月04日 ,每天上午 09:00 至 11:00 ,下午 15: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随州市清河路二桥头星河名都A-1栋3单元201室
3、方式:
1、如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
2、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供应商委托代理人须是本企业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保人员,提供社保明细等证明材料)。
3、供应商资质、资格要求中的所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的证件都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内容完整与原件一致,并逐页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经检查合格后原件返还,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4、上述资料(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复印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提供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
5、自行前往,不采取邮寄的方式。
4、售价: 50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 2020年12月21日14点30分 (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 2020年12月21日15点00分 (北京时间)
3、地点: ****中心****楼开标二厅202室(随县厉山镇北岗村随县人民政府东侧,0722-***3205)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依据随县财政局随财采计[2020]486号计划下达函要求,随州正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随县妇幼保健院委托,就“医用、客用、污物电梯设备及安装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活动。
2、本公告在本次采购项目公告在《***网》(http://www.****.gov.cn)“专题专栏”栏目的“公共资源交易”版块?和《***网》(http:www.****.gov.cn)上同时发布。
3、供应商应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有关费用,并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等相关费用(按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供应商名称报价时应充分考虑这项费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随县妇幼保健院
地 址: ****城民主路东
联系方式: 0722-***93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随州正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随州市清河路二桥头星河名都A-1栋3单元201室
联系方式: 0722-***99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工
电 话: 0722-***9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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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351/DV3hEnYBzXGIkQ62btb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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