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中医医院体外冲击波碎石机、免散瞳眼底照相机(附眼底影像处理软件)等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JFJS-HW-2022-001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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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名称
十堰市中医医院体外冲击波碎石机、免散瞳眼底照相机(附眼底影像处理软件)等采购
四、中标(成交)信息
包名称: 十堰市中医医院体外冲击波碎石机、免散瞳眼底照相机(附眼底影像处理软件)等采购
供应商名称: 十堰鑫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巷****号3幢1-102
中标(成交)金额: 29.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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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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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如有):详见响应文件 规格型号:详见响应文件 数量:1台 单价:295000.00元 |
包名称: 十堰市中医医院体外冲击波碎石机、免散瞳眼底照相机(附眼底影像处理软件)等采购
供应商名称: 湖北泰合欣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路****号****大厦
中标(成交)金额: 20.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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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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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二包免散瞳眼底照相机(附眼底影像处理软件) 品牌(如有):详见响应文件 规格型号:详见响应文件 数量:1台 单价:205000.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方正斌(组长),杨江林,王昌华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 2022-01-28
2、评审地点: 嘉丰建设有限公司开评标室(****路****号****楼)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记取。
2、收费金额: 0 (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十堰市中医医院
地 址: ****路****号
联系方式: 0719-***17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嘉丰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路****号****楼
联系方式: 0719-***80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娟、王涛、刘耀
电 话: 0719-***8078/186****7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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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351/EwPUpH4B4pnqPFb2jGC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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