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项目文化建设和医疗特色形象规划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中心项目文化建设和医疗特色形象规划设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武汉龙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城南门35-22号)或线上邮箱发送或邮寄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8月27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WHLC-EZ-2021-030
2、采购计划备案号: 鄂州财采计备【2021】002069号
3、项目名称: ****中心项目文化建设和医疗特色形象规划设计项目
4、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 98 (万元)
6、最高限价: 98 (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医院文化建设和医疗特色形象规划设计。(详细内容见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后,120个工作日内完成。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及供货(服务)能力,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
(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网站(http://****.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查询日期以公告发布后日期为准,由投标人自行查询并提供截图)。
(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1年08月06日 至 2021年08月12日 ,每天上午 08:00 至 11:30 ,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武汉龙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城南门35-22号)或线上邮箱发送或邮寄
3、方式:
现场获取或线上获取或邮寄获取(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均以代理机构收到资料时间为准),获取采购文件需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现场获取:①法定代表人自己获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获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②报名登记表(本公告下方附件处自行下载后填写盖章)。
(2)线上获取或邮寄获取: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报名登记表(本公告下方附件处自行下载后填写盖章);③报名资料费的汇款凭证(收款信息:汇款至支付宝账号139****8401孟*芳)。
注:选择线上获取的,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向代理机构邮箱(34****@****.com)发送汇款凭证及相关证明资料并注明项目名称;选择邮寄获取的,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汇款凭证及相关证明资料邮寄至代理机构(****城南门35-22号)。
4、售价: 50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 2021年08月27日08点30分 (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 2021年08月27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
3、地点: 武汉龙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城南门35-22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供应商须在规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根据《鄂州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有需求的中小微企业中标后可以向意向金融机构提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申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鄂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 ****路****号
联系方式: 186****52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武汉龙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城南门35-22号
联系方式: 189****26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丽红
电 话: 189****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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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351/ExBsFXsBDWqq9z7rBtL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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