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中医医院GE64排CT、东软16排CT整机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十堰市中医医院GE64排CT、东软16排CT整机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嘉丰建设有限公司(****路****号****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3月03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JFJS-FW-2023-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300-2023-00185
3、项目名称: 十堰市中医医院GE64排CT、东软16排CT整机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120 (万元)
6、最高限价: 120 (万元)
7、采购需求:
主要为十堰市中医医院GE64排CT、东软16排CT整机的维保提供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 叁年(一年合同期满后,通过详细考核,如果采购人对中标人的维保服务比较满意,可再续签下一年合同,若在实施过程中中标人有违规违约行为,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或不续签下一年合同)。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和《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要求,有需求的中小微企业成交后可以向意向金融机构提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申请,具体政策已在纸质采购文件中详细注明。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承担本项目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近五年(2018年2月1日至磋商文件截止之日前)承担过类似医疗设备维保服务业绩,须提供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0年2月1日至磋商文件截止之日前)无行贿犯罪行为被相关部门通报并记录;
(4)供应商须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3年02月20日 至 2023年02月24日 ,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嘉丰建设有限公司(****路****号****楼)
3、方式:
(1)法定代表人本人获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湖北省内的供应商可通过鄂汇办APP出示相关证件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获取的,须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或湖北省内的供应商可通过鄂汇办APP出示相关证件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湖北省内的供应商可通过鄂汇办APP出示相关证件证明;
(4)文件获取方式:统一以电子邮件方式向供应商发送磋商文件。
4、售价: 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 2023年03月03日08点30分 (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 2023年03月03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
3、地点: 嘉丰建设有限公司开评标室(****路****号****楼)。
五、开启
1、时间: 2023年03月03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 嘉丰建设有限公司开评标室(****路****号****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网(http://www.****.gov.cn)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十堰市中医医院
地 址: ****路****号
联系方式: 0719-***33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嘉丰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路****号****楼
联系方式: 0719-***80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涛、杨雄
电 话: 0719-***8078/137****1624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351/Ly6eZ4YBzcw65Br6t2zR.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