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市精神病医院石首市精神病医院电休克治疗仪采购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石首市精神病医院电休克治疗仪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石首市建宁大道达宝五金建材市场6A栋113—116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7月19日15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HBYJ-2021-032-ZC
2、采购计划备案号: 石采计备[2021]XM00718号
3、项目名称: 石首市精神病医院电休克治疗仪采购
4、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 48 (万元)
6、最高限价: 48 (万元)
7、采购需求:
石首市精神病医院电休克治疗仪采购设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 签完合同后,一个月内送货。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是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持有医疗器械生产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持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已办理多证合一的供应商只需提供经相关部门审批后的营业执照)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1年06月25日 至 2021年07月01日 ,每天上午 08:30 至 11:3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石首市建宁大道达宝五金建材市场6A栋113—116室
3、方式:
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到场并携带营业执照、法人证明及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身份证和本公告第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中所有资料。以上所有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资质有效性、符合性的认定以评审小组的审查为准)。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
4、售价: 30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 2021年07月19日14点30分 (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 2021年07月19日15点00分 (北京时间)
3、地点: 湖北妍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石首市建宁大道达宝五金建材市场6A栋113—116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石首市精神病医院
地 址: ****路****号
联系方式: 139****90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湖北妍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石首市建宁大道达宝五金建材市场6A栋113—116室
联系方式: 191****70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郭先生
电 话: 191****7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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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351/Nnx7PnoBCmDyuluYZ78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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