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卫生健康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疗物资储备企业协议供货商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疗物资储备企业协议供货商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十堰市浙江路和昌三期(中庚.****城)21栋四单元2201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1月26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DZSY-2021-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 西采计备 【2020】224号
4、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 0 (万元)
6、最高限价: 0 (万元)
7、采购需求:
入围3家储备企业协议供货商
8、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为中国境内生产企业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限I类医疗器械)。
6.2供应商为代理企业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III类医疗器械)或经营备案凭证(II类医疗器械)及药品经营许可证;
6.3供应商所提供产品为医疗器械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产品为药品的提供对应产品注册批件。
6.4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并经本单位注册登记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1年01月05日 至 2021年01月11日 ,每天上午 08:30 至 11:30 ,下午 14:3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十堰市浙江路和昌三期(中庚.****城)21栋四单元2201
3、方式:
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授权委托人须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携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所需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现场获取。
4、售价: 50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 2021年01月26日08点30分 (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 2021年01月26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
3、地点: 十堰市浙江路和昌三期(中庚.****城)21栋四单元220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2019年年度财务审计报
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承诺
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纳税的完税证明,不完税企业需提供带二维码的纳税申报表;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完税证明);?
5、参加此项政府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
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图)。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郧西县卫生健康局
地 址: ****路****号
联系方式: 0719-***44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十堰市浙江路和昌三期(中庚.****城)21栋四单元2201
联系方式: 0719-***25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孙
电 话: 0719-***2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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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351/RYy5zHYBzXGIkQ62cwK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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