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蔡甸区人民医院武汉市蔡甸区人民医院可转换ICU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武汉市蔡甸区人民医院可转换ICU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网上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5月25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YSSJ-ZFCG-2023004
2、采购计划备案号: J23043937-4261
3、项目名称: 武汉市蔡甸区人民医院可转换ICU建设项目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97.500000 (万元)
6、最高限价: 97.500000 (万元)
7、采购需求:
(1)第1包:①预算金额:44.5万元,②项目包名称:多通道输注工作站等设备一批
(2)第2包:①预算金额:53万元,②项目包名称:心电监护仪等设备一批
8、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人与中选的投标人签订合同,该投标人在合同生效后的一个月内向采购人交付设备,并共同履行签字收货手续。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如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享受中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如为所投设备医疗器械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 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供应商须对递交的所有材料进行真实性承诺,并递交承诺书,若经查实证件有弄虚作假的,则取消其投标资格(自行提供承诺书)。(3)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3年05月15日 至 2023年05月19日 ,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3:3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网上
3、方式: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可通过登录蔡甸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121.40.254.19/caidian/views/announce/home.html)直接获取,流程如下:
(1)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请先完成系统账号注册,再办理CA锁。方式为:打开蔡甸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网上信息注册填写。供应商注册时应诚信、客观、真实和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不能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否则,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注册完成后可进行CA锁办理,办理细则及操作流程可在蔡甸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中心,下载《供应商一次性告知书》
(2)已有登录账号但未办理CA的用户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登录“蔡甸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明确所申请具体项目标段,***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注:未办理CA***网上投标,请潜在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及时下载《供应商一次性告知书》进行办理,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售价: 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 2023年05月15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 2023年05月25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
3、地点: 338-开标室一
五、开启
1、时间: 2023年05月25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 网上开标,投标人/供应商无需到现场(本项目将在蔡甸区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121.40.254.19/caidian/views/announce/home.html进行响应文件解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5)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6)具体约定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核减办法。
各有关当事人对公告及相关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武汉永盛世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采购人提出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书面投诉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武汉市蔡甸区人民医院
地 址: 武****大道****号
联系方式: 027-****64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武汉永盛世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 ****路****号****花园
联系方式: 027-****38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程慧芬
电 话: 027-****3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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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351/Xw-_GYgBLds-kyXzfLIY.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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