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卫生院2022年新增追加尘肺病康复站设备购置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中心卫生院2022年新增追加尘肺病康复站设备购置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平台(http://122.189.254.33:8081/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2月22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ESLJ-202212-017
2、采购计划备案号: ZFCGSQ-2022-226-0113(二次)
3、项目名称: ****中心卫生院2022年新增追加尘肺病康复站设备购置项目(二次)
4、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5、预算金额: 49.992 (万元)
6、最高限价: 49.992 (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 按合同约定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若为医疗设备,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
(3)所投的部分产品(详见第三章货物需求一览表13、14、15、16项)必须与(湖北省尘肺病康复站能力提升项目)***平台对接,并实现尘肺患者数据建档及实时数据上传。
(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2年12月19日 至 2022年12月21日 ,每天上午 08: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平台(http://122.189.254.33:8081/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下载。
3、方式:
(1)供应商***平台网员后,***网员专区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
(2)未办理CA的供应商,按照操作手册自行办理CA锁,具体操作参见《***平台操作手册》。
(3)已办理CA的供应商,***平台(http://****.cn),选择“投标人登陆”,选择“湖北CA”,在“巴东专区”,点选本项目“我要下载”进行报名和免费获取采购文件。
4、售价: 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 2022年12月22日08点00分 (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 2022年12月22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
3、地点: 各潜在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有效电子响应***平台(http://****.cn)。
五、开启
1、时间: 2022年12月22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 新点限额电子开标大厅(http://****.cn)进入本项目进行开标、解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2.本***网***平台发布。
3.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具体内容如下:
3.1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可凭借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1)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国家关于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金融机构是指有意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额机构。
3.2合同融资范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均属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范围。
3.3办理方式:(1)线上办理:***网点击右侧“***平台”,然后通过双击地图***平台或输入http://122.189.254.42:9999/badong***平台进行申请;(2)线下办理: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到我县商业银行进行线下办理。
3.4政策依据:《湖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5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心卫生院
地 址: 巴东县沿渡河镇孔包村三组
联系方式: 183****71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恩施州利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巴东县信陵镇西壤坡社区棋盘石6号
联系方式: 157****2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先生
电 话: 183****7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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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351/YZ1MJYUBmlENxGEMtQ3z.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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