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中心十堰****中心核酸检测实验室配套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十堰****中心核酸检测实验室配套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路****号金煌天津港7幢1单元23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8月2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C2020028
2、采购计划备案号:MJGPC2020486
3、项目名称:十堰****中心核酸检测实验室配套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85(万元)
6、最高限价:85(万元)
7、采购需求:
PCR核酸检测实验室配套仪器设备采购,在十堰****中心****楼原址进行改造,面积约100平方米。确保项目符合《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试行)》《医学检验实验室管理规范(试行)》等要求通过最终验收;按照核酸实验室要求,配置必备仪器设备。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供货合同签订后 3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或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财务审计部门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自行出具签字盖章的承诺函);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4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保证明);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所投产品属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新注册证无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供应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制造商直接投标的,只需提供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08月17日至2020年08月21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路****号金煌天津港7幢1单元2301
3、方式:
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和法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在同页纸上同时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彩打并加盖公章),携带本公告第二项申请人资格要求中所需要的证明材料原件,以上所有资料审核原件(彩色打印件不属于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均需清晰可辨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该文件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逾期报名将不予受理。
4、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0年08月2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0年08月2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路****号金煌天津港7幢1单元2301
五、开启
1、时间:2020年08月2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路****号金煌天津港7幢1单元23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十堰****中心
地 址:****路****号
联系方式:0719-***81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恒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路****号金煌天津港7幢1单元2301
联系方式:181****91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鹏
电 话:181****9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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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351/esHq9nMBFQd468a9jh0_.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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