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大冶市总医院****楼外墙改造及新建连廊工程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楼外墙改造及新建连廊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网(“***平台”,网址:http://111.4.115.225/TPBidder)。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09月28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冶采【2021】072 号
2、采购计划备案号: 冶财采计备[2021]0250号
3、项目名称: ****楼外墙改造及新建连廊工程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232.3296 (万元)
6、最高限价: 198.2667 (万元)
7、采购需求: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 45个日历日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级资质;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提供相关专业的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岗位证书,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并提供以上各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提供以上人员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1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4)项目经理承诺制担任本项目且无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承诺书;
(5)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1年09月18日 至 2021年09月26日 ,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8: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网(“***平台”,网址:http://111.4.115.225/TPBidder)。
3、方式: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者,***平台***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网—招投标—软件指南》 (网址:http://www.****.gov.cn)。***网员注册后,登录“***平台”(网址:http://111.4.115.225/TPBidder),选择本项目及所投包号进行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不用办理CA锁,不用上传响应文件,网员注册、报名及采购文件下载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714-***8070
4、售价: 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 2021年09月28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 2021年09月28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
3、地点: 发送至集中采购机构指定邮箱44****@****.com
五、开启
1、时间: 2021年09月28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 ****中心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网络开标方式,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开标会无须提供纸质响应文件,无须到达开标现场。供应商须将加密后的PDF格式电子响应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集中采购机构指定邮箱,详细要求参见第二章“磋商须知”及其前附表。
2、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是
3、资金来源:大冶市级财政性资金
4、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5、资格审查方式:本次磋商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合格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后审证明文件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网、***网、***网上发布。
7、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中心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书面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采****中心收到书面质疑函时间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湖北省大冶市总医院
地 址: ****道****号
联系方式: 135****11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中心
地 址: ****路****号
联系方式: 0714-***80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鑫、祝永刚
电 话: 0714-***8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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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351/tniv93sBHUxtDzdNRzY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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