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湾区呼吸系统疾病早期筛查干预能力提升项目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大疫情救治能力提升项目相关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张湾区呼吸系统疾病早期筛查干预能力提升项目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大疫情救治能力提升项目相关设备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十堰分公司(****路****号华府名邸7单元703)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01月21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SYGPC21002
2、采购计划备案号: ZCJB[2021]0112
3、项目名称: 张湾区呼吸系统疾病早期筛查干预能力提升项目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大疫情救治能力提升项目相关设备采购
4、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 89 (万元)
6、最高限价: 89 (万元)
7、采购需求:
张湾区呼吸系统疾病早期筛查干预能力提升项目和基层疗卫生机构重大疫情救治能力提升项目相关设备采购,具体内容及要求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一:采购肺功能仪9台,最高限价为27万元;
项目二:采购彩超1台、呼吸机2台、空气消毒机2台,最高限价62万元。
8、合同履行期限: 5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或相关证件,并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和服务经验;
(2)项目一: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项目二: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供应商须提供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2020年7月至今)由本单位缴纳的企业缴纳税收完税证明和社保完税证明;
(4)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或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供应商信誉: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③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年内(以裁判日期为准)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网http://****.gov.cn(①提供书面声明,②、③***网页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以本公告发布后为准);
(6)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同一供应商可以分别对其中两个项目进行谈判。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1年01月13日 至 2021年01月15日 ,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十堰分公司(****路****号华府名邸7单元703)
3、方式:
符合资格的潜在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原件),携带本公告第二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所有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料一套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所有证件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均清晰可辨,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逾期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或资料不清晰、不齐全将不予受理),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4、售价: 30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 2021年01月21日08点30分 (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 2021年01月21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
3、地点: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十堰分公司(****路****号华府名邸7单元803)
五、开启
1、时间: 2021年01月21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十堰分公司(****路****号华府名邸7单元80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十堰市张湾区卫生健康局
地 址: ****路****号
联系方式: 0719-***04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路****号华府名邸7单元703
联系方式: 0719-***98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彭安兵
电 话: 0719-***9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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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351/zhr19XYBM0bhRG358j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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