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审查《惠州市芯阀科技有限公司不锈钢阀门、接头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1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办南亨西路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阳分局,邮编:516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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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惠州市芯阀科技有限公司不锈钢阀门、接头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惠州市惠阳区秋长街道周田村一通智联科技厂区A座5层、1层(01单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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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惠州市芯阀科技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惠州市锐泽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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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属于新建项目,用地面积3800平方米。项目年加工生产不锈钢阀门10万件、不锈钢接头50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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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主要环境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
1. 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接入****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后续处理。
2. 项目须配套建设废水收集处理设施,并按要求建设产污过程监控设施,***平台。超声波清洗冲洗槽、清洗槽废水经低温蒸发器蒸发冷凝处理后回用于抛光水帘柜添加水回用;超声波清洗母液槽废水、蒸发器浓缩液、抛光水帘柜废水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不外排。
3. 项目须配套建设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并按要求建设产污过程监控设施,***平台。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
4. 项目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符合相关管理要求,工业废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排放。产生的废切削液、含油金属碎屑、废切削液桶、废清洗剂桶、含油废抹布、废手套、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超声波清洗母液槽废水、废滤芯、抛光水帘柜废水等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管理,要及时交由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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