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规范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行为,强化医保基金监管,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益,切实保障参保群众合法权益,根据《惠州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度基本医疗保障定点机构年度考核方案》工作部署,****中心对2025年度124家定点医药机构进行了考核,其中:医疗机构13家,零售药店110家,1家机构地址变更中处于停业状态未参与本次考核。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各定点医药机构如对本次考核得分、评定等级存在异议,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中心定点机构管理组提交书面异议复核申请,逾期未提交异议材料的,视为对考核结果无异议,联系电话:0752-***8710。
附件:1.2025年龙门县定点医疗机构年度考核结果.xlsx
2.2025年龙门县定点零售药店年度考核结果.xlsx
龙门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6月18日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3530/-NvA2J4BLRKCxEZf_EH5.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