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宜昌市点军区****中心工程 已 由点军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点发改审批【 2022】185号 批准 建设,建设资金为 政府专项债和地方财 政配套 ,项 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宜昌市点军区****中心,代建单位为宜昌金辉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永明项目 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 采用工程总承包 EPC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 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 宜昌市点军区****中心工程 EPC总承包(第2次招标)
2、 工程概况: 项目规划用地总面积 10800.23平方米(折合16.30亩),总建筑面积约19341.5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2960.2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6381.34平方米。建筑密度35%,容积率1.20,绿地率30%,停车位154个,设床位数100张。主要建设内容为:门诊部、住院部、医药部、儿童保健区、文体活动用房、辅助用房等,以及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地下停车场、道路、广场、环境、卫生、绿化、消防、安防等基础设施。
3、建设地点:宜昌市点军区
4、 招标范围:工程总承包项目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
( 1 )设计招标范围:设计内容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所有工程范围内的方案优化、文创方案、及施工图设计,达到施工要求,同时应在完全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优化设计且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发包人控制目标。包括但不限于方案优化、文创方案、 及 施工图设计,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
( 2 )施工招标范围: 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建设内容、竣工图绘制、竣工后缺陷修复工作等。以及完成内容相配套的工期、质量、安全、造价及现场、资料的管理和档案移交直至综合验收交付使用过程的所有工作。
5 、设计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设计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提交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6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
7 、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8、工期: 总工期 360日历天。
三、 本工程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
1、投标人 ( 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 须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 ( 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 )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 须同时满足以下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要求: (上传资质证书彩色扫描件)
( 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核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
( 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 1)应具备国家注 册的 一级 建造师 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 ,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
5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设计方)拟派设计 项目负 责人应具 备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注册证书 以及 建 筑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
( 1) 具有 一级 建造师 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为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 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7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8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 1人、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不得互相兼任。(施工员和质量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现场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9、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的施工类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信用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城***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诚信专项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或未进行诚信专项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专项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专项分值计为100分。)
10、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须为 “湖北***平台”(***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11 、在 “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 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应超过 2 家(其中设计单位不超过一家,施工单位不超过 一 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 其中 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 拟派工程总承包 项目 经理 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3)本***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 5) 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 ,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的相关要求 : (以联合体或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微企业)
( 1)中小微企业投标时,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 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投标人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且联合体协议中应约定联合体内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应达到合同总金额的40%,若联合体内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达不到40%,应补充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且与联合体内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累计达到40%,并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 标处理。
( 3)大型企业投标时,应当提供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约定中小微企业分包合同份额应达到合同总金额40%,并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 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 (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2年 12 月 20 日至 2022年 12 月 30 日 17时30分止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01月11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 开标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 ****城东大道 ****楼,****中心开 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网,使用 实体 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 ,登录 “ 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 ”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 (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网畅通的任意地点,***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网, 使用实体 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 合同签订 : 施工合同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洽谈并签署,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
九、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2年 12 月 20 日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十、 信息发布媒体: ***网 (ht tp://gzyjvyichanggovcn)。
十一、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宜昌金辉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宜昌市点军区银河路 118号百联慧谷A13-512
联系人: 杨吉平
联系电话: 0717-***1980
招标代理机构:永明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宜昌市住邦科技园 A****楼
联系人: 彭小宇
联系电 话: 0717-***1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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