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湖北省鄂西南(宜昌)重大疫情救治基地项目医疗应急救治综 ****楼精装修工程 第一次澄清与修改公告内容如下:
一、提问及回复:
1、问:招标文件P121页3.5.2中“总承包单位配合服务的内容包括:1、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协调、施工配合等费用, 2、施工现场水电设施、管线敷设的摊销费用;3、共用脚手架搭拆的摊销费用“。请问其中“3、共用脚手架搭拆的摊销费用”共用脚手架是指哪些脚手架?
回复:此条款按招标文件执行,共用脚手架的搭拆方案、划分范围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由监理方、建设方和发包人代表现场确定。
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专用条款第 15.3.2条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修改为:发包人在质量缺陷责任期满且审计结束后14天内向承包人退还质保金(无息)。发包人未按规定时间返还,从应付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
三、关于招标文件中所有业绩要求中的公共建筑是指: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等。
四、原随招标文件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清单编制说明作废,以本次答疑文件中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清单编制说明为准。
五、本项目补充图纸已随答疑文件发布,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
六、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柒仟贰佰伍拾陆万玖仟壹佰陆拾元伍角壹分 (¥: 72569160.51元 )。
本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相关资料,并严格按照此次发布的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招标人:湖北广盛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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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366/OUhvx4MBNzVi_G71KCO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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