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湖北省鄂西南(宜昌)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楼项目 10KV配电工程第1次澄清与修改公告以下:
一、 提问:
提问: 1、 第一章招标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拟承担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电力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人员配备二级建造师、中级职称即可,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要求配备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技术负责人要求配备工程类高级职称,提高了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潜在投标人的准入门槛,是否具备二级建造师、中级职称也可参与本项目?
答:( 1 )本项目投资额约为 1 5 00万元,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通知(建市【2007】171号)规定,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及以上送变电工程为大型工程,由壹级注册建造师担任项目负责人。此条按招标文件执行。
( 2) 因本项目为重点医疗项目,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较高,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故本条款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 2、 第一章招标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8、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五年内,投标人独立(非联合体)承担过( 在建或已完成)单项合同金额在150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配电)工程施工业绩;(未完成项目以施工合同签订日 期为准,须上传施工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已完成项目以通过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须上传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原件彩色扫描件,但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本项资格项主要目的为证明供应商履约能力,在建项目为未竣工验收、 未实际交付项目,无法体现和证明供应商实际履约能力,建议该项直接设置为已完工业绩,便于招标人清楚了解各供应商能力。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 3、 ***平台 6.3000.12.113宜昌地区 版本来做,能否用最新的宜昌地区版本做?
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2.1条计价要求执行。
提问 4、人员社保属于本集团下属分公司是否为响应招标要求 。
答:分公司缴纳有效。此条修改为: “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证书及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安全员须上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上述所有人员近半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 分公司缴纳有效。 ”
二、招标文件的其他修改: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2(2)条“企业信用”分值修改为 1.5 分,评审要求修改为: “ 投标人的施工类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诚信专项分值<100分不得分;100分≤投标人的施工类“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诚信专项分值< 110 分得 0.5 分; 110 分 ≤投标人的施工类“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诚信专项分值< 120 分得 1 分;投标人的施工类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诚信专项分值≥ 120 分的得 1.5 分 。(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城***网站 “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2(3)条“投标报价”评审分值修改为 9 1.5 分 ,其他不变。
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壹仟伍佰贰拾万零玖仟陆佰壹拾壹元贰角捌分(¥: 15209611.28 元)。
4、原随招标文件发放的清单编制说明及工程量清单作废,以本次答疑发放的清单编制说明及工程量清单为准,请各投标单位及时下载。
5、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23年4月12日10:00时。
6、本项目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延长至2023年4月12日10:00时,其他不变。
本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本答疑文件,并按本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窗体顶端
招标人:宜昌产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路****号
联 系 人:孙玉监
联系电话: 0717-***6023
代理机构: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宜昌市沿江大道特168-6(****广场)
联 系 人:吴翠丽
联系电话: 0717-***1260
2023年 3 月 27 日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366/QsbCIocBKdt3HdmBA1XF.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