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中心检验设备采购项目(包四)的潜在***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10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分包 编号:YCZ2096-202301-04H
2. 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500-2023-01922
3. 项目名称:****中心检验设备采购项目(包四)
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 预算金额:人民币 65.0 万元
6. 最高限价:人民币 65.0 万元
7. 采购需求:****中心采购检验设备一批,具体为糖化血红蛋白分析仪、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各一台。技术参数要求详见第三章之规定。
8. 合同履行期限: 2023 年 12 月 15 日前完成供货 。
9. 本项目(是 / 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 本项目(是 / 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2.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2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 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网 (www.ccgp.gov.cn) 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6. 特殊资格要求: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二类),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取得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二类)。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糖化血红蛋白分析仪产品须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时间: 2023 年 10 月 19 日至 2023 年 10 月26日 17:30 (北京时间)。
2. 地点及方式: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网网员后,***网上提示下载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网上下载采购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上传投标文件时须取得实体 CA 锁或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后,方可上传投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平台投标人(投标人)操作指南》) 。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开始时间: 2023 年 11 月 10 日 08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 截止时间: 2023 年 11 月 10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
3. 地点: ***网使用实体 CA 锁或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项目所属区域内的电子投标文件栏目。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五、 开标时间和地点:
1. 开标时间: 2023 年 11 月 10 日 10 时 00 分
2. 开标地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中心(****中心) 7 楼 703 室(城东大道 2 号)操作系统,***网,登录 “ 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 ” 选择相应标段组织在线开标。投标人应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网畅通的任意地点,***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 “ ***网 ” ,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登录 “ 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 ” 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具体操作参见 “ ***网 ” ****中心栏目的《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指南》)。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对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价格给予 2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中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本分包 采购的所有货物所属行业均为“工业类”产品, 投标人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https://www.****.gov.cn )点击“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自查企业类型。
2. 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 1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 2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心
地 址: 宜昌市西陵区兰台路 37 号
联系方式: 0717-***2626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文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宜昌市西陵区珠海路 8 ****苑科技创业园 10 楼
联系方式: 137****3996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金玲
电 话: 137****3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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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366/X4BYSIsBkNKg6NPLEi_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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