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关于印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2〕33号)相关规定,我局依法受理了申请人詹远芳关于远芳口腔诊所变更主要负责人的备案申请,经审核同意予以备案。现将备案后的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远芳口腔诊所
执业地址:合浦县廉州镇文蔚坊27号
法定代表人:詹远芳
主要负责人:何秀玲
诊疗科目:口腔科
服务方式:门诊服务
备案编号:PDY21063145052117D2202
所有制形式:私人
经营性质:营利性
床位(牙椅)数:0(2)张
合浦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12月30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3728/GuZ1sZsBg7S5K-63cOxV.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