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验室管理规范及婴儿培养箱安全管理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我院在用设备如:生物安全柜、婴儿培养箱、除颤仪、超声诊断仪等,共计146台设备需要定期检测。现就该批非强检设备购买检测服务,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调研。
一、项目名称
鹤山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检定校准服务
二、项目编号:
2026--38
三、检定校准服务内容、服务要求
(一)检测内容:详见检测设备清单(见附件)。
(二)服务期限:三年
(三)项目预算:24万元
(四)服务要求:
1、供应商对我院在用的146台设备进行校准检测(含出具证书的时间),校准、检测的内容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供应商须对资质和证书的有效性负责,须对校准、检测结果负责。供应商负责对证书解释答疑,指导选取单位做好证书确认等后续工作。
2、本项目服务期为附件参考设备清单三次检测周期,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设备检测时间到期前一周内入场进行检测服务,确保设备在检测有效期内。
3、供应商完成检测工作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提交检测报告。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分支机构参与的,须提供总、分公司营业执照及总公司授权书。
2、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书面承诺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书面承诺函)。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承诺函)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信用要求
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禁止参与期间。(以响应截止日查询结果为准)
(三)专业资格
1、具有有效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并且其认可的校准和测量范围包括本次检测项目。
2、具备有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具备同类服务过往实施案例经验,需提供案例证明。
五、询价调研响应文件要求
(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交以下资料(均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
2、国家认可的校准和测量范围证书;
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4、业绩案例;
5、信用查询截图;
6、无重大违法记录、健全财务制度、纳税和社保记录等承诺函;
7、服务实施方案(含人员配置、工作思路、工作安排等);
8、报价单(供应商提供综合包干价(即含税总价),并提供每台设备的检测单价。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交通费用、机械设备等。)
(二)结算方式:
1、按实际检测数量结算,如超出总价按照总报价结算。
2、分期结算,每半年支付一次,按实际检测批次支付;先服务,后付费,凭对应检测批次有效发票及检测报告向我院申请支付。
六、提交时间及地点
(一)提交时间:
2026年10月14日至 2026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有意参与询价调研的供应商需在上述时间内按要求提交采购需求调研表纸质版(供应商盖公章)以及电子版(pdf格式和Word格式)。
(二)提交地点:
1、 纸质版资料提交地点:鹤山市人民医院(地址:****路****号****楼****中心),可邮寄。
2、 电子版资料提交地点:压缩文件名统一格式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通过邮箱发送至10****@****.com
注:若纸质版资料内容与电子版资料内容不一致的,以纸质版资料内容为准;最终是否采纳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料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且对供应商所提供的信息不作书面回复。
七、其他说明
1、本次公告用于医疗设备检定校准服务询价调研及供应商征集,不构成最终采购承诺。
2、供应商应对所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取消参与资格。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小姐 0750-***9312
鹤山市人民医院
2026年10月13日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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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3731/gVR5NaEBni4p5U9XgOC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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