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妇幼保健院:
《关于请求审批灵山县妇幼保健院信息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积极响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相关要求,满足日益增长的妇幼健康服务需求,更好地履行妇幼保健职责,确保妇幼保健事业的发展,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与稳定。同意建设灵山县妇幼保健院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508-450721-04-04-438051)。
二、项目地点:灵山县。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HIS系统、PACS系统、LIS系统、EMR系统、临床辅助决策系统、审方系统、****中心等共27项。涵盖挂号、就诊、检查、检验、收费、病历、妇幼健康服务、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等环节。
四、原则同意《可研修订稿》提出的工程技术方案;项目招标工作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执行。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519.6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395.8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0.25万元,预备费43.46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资金。
六、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附件:项目招标事项意见表
灵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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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3747/5EvUTp4BMqitpwL5yNM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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