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秦皇岛市抚宁区中医医院通用电气医疗(GE)1.5T磁共振设备厂家保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
| 发布时间: 2019-10-29 |
| 采购项目编号: TYZB-2019-073 采购人名称: 抚宁县中医院 采购人地址 : 秦皇岛市抚宁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 抚宁县中医院+0335-***016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 秦皇岛通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秦皇****大厦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余海云+0335-***0668 采购预算金额: 860000.00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 采购内容: 秦皇岛市抚宁区中医医院通用电气医疗(GE)1.5T磁共振设备厂家保修 采购数量: 1项 项目实施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供货时间: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 通用电气医疗(GE)1.5T磁共振设备厂家保修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次采购保修服务的设备,为GE原装设备,该设备要求高精度、高安全性、高稳定性,因此设备的维护保养要求很高。与GE原厂维保相比,目前国内第三方维保维修技术水平无法保证维修质量的统一性与设备安全性,也无法满足提供完全匹配该款GE MR 1.5T 原厂设计参数要求的相应的绝大部分核心备件,无法保障维修工具的齐全与精准度。因为本项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1款的关于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情形,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北京盛世新唐科贸有限公司 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甲7号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可提供秦皇岛市抚宁区中医医院通用电气医疗(GE)1.5T磁共振设备厂家保修服务,有独立完成整机医疗设备维修的企业资格,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为经销商的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近期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企业股权组成情况说明;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9-10-30至2019-11-05 时刻说明: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 秦皇****大厦 采购文件售价: 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递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9年11月07日11时00分 开标时间: 2019-11-07 11:00 开标地点: 秦皇岛****中心开标厅 公示期限: 2019-10-15至2019-10-21 财政部门地址: ****街****号 项目联系人: 余海云 联系方式: 0335-***0668 传真电话: 0335-***0668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 0335-***0668 本公告发布媒体: ***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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