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全县生猪养殖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25]8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拟向社会公开遴选生猪规模养殖场(户)参与项目实施,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金安排与用途
1、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5]418号)规定,对奖励资金使用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奖励资金按要求落到实处,促进我县生猪生产发展和流通,确保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发挥效益。
2、支持范围包括:生猪规模养殖场新(改)扩建设猪舍及配套设施设备、生猪规模养殖场新(改)扩建粪污处理设施或设备购置、生猪规模养殖场出栏(以动物产地检疫证明为准)等,共安排资金100万元。要求在罗城仫佬族自治县范围内新(改)扩建猪舍及配套设施设备、新(改)扩建粪污处理设施及设备购置、商品猪出栏数等,有效增加生猪产能。
二、项目实施要求
(一)申报要求
(1)建设类项目采取“先建后补、先购后补”方式,由业主自愿申请,并先投入资金开展新(改)扩建生猪养殖栏舍建设及配套设施设备购置、新(改)扩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或设备采购等,项目建设时间要求在2026年9月30日之前完成项目建设,并通过竣工验收后方可获得补助。
(2)生猪规模养殖场出栏奖补项目,采取“先出证后补助”方式,由业主自愿申请,按年出栏商品猪100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出栏数以2025年10月—2026年9月各生猪规模养殖场商品猪出栏时官方兽医出具的动物产地检疫证明为准。项目统计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之前完成出栏,并通过验收后方可获得补助。
(3)坚持不重复奖补原则。同一年度内,对中央财政其他资金已经支持的项目,不得通过该奖励资金重复支持。
(二)申报条件
(1)守法经营,落实有养殖场建设用地,并已获得设施农业用地审批手续。
(2)业主自愿申请,养殖场废弃物能有效处理、没有溢漏外排对环境造成污染,近三年内无行政处罚记录。
(3)服从管理,各项养殖档案齐全、记录完善。
(三)项目申报提交材料
1、生猪规模养殖场新扩(改)建设项目申报提交材料
(1)生猪规模养殖场新建、扩建养猪栏舍项目申请表;
(2)项目建设方案;
(3)养殖场设施农用地批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
(4)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或办理相关手续);
(5)环保评估(或备案)相关手续。
2、生猪规模养殖场新(改)扩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项目申报提交材料
(1)生猪规模养殖场新(改)扩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项目申请表;
(2)项目建设清单;
(3)养殖场设施农用地批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
(4)环保评估(或备案)相关手续。
3、生猪规模养殖场出栏奖补申报提交材料
(1)动物产地检疫证明(2025年10月—2026年9月);
(2)养殖档案记录;
(3)养殖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
(四)项目申报时间: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5月31日。
(五)项目申请程序
(1)按照项目申报自愿原则,符合申报条件且有意向申报的养殖场业主将项目申报材料交到县农业农村局二区2楼畜牧服务站办公室,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5月31日。
(2)遵循科学、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农业农村局对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主体进行综合评估(材料审查、现场审核),并根据评估情况作出“同意申报”、“不同意申报”意见,并提交局班子会定夺。
(3)根据综合评估结果拟定项目业主名单,并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三、其它要求
采取自愿报名、专家评审的程序确定。有报名意向的养殖场(企业)请于2026年5月31日前将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报名函及其他申报材料密封后,送到罗城仫****路****号 点击查看县水产畜牧养殖服务中心畜牧服务站,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银联涛, 联系电话:0778-***6057 点击查看)
附件: 1.生猪规模养殖场新(改)扩建养猪栏舍项目申请表
2.生猪规模养殖场新(改)扩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项目申请表
3.生猪规模养殖场出栏奖补项目申请表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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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3848/vcMvYp4BLRKCxEZfziF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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