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GE核磁共振设备维保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1月17日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 邵财采计 [2022]100090
采购人(全称): 邵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甲方)
供应商(全称): 湖南林静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 项目信息
( 1 )采购项目名称: 邵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GE 核磁共振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 2 )采购计划编号: 邵财采计 [2022]100090
( 3 )项目内容: GE 1.5T 保修范围 : 整机全保保修,包括不限于人工及线圈(更换)、液氦、冷头、精密空调、 UPS 电源等所有整机配件(高压注射器除外),所有配件均为原厂配件。
保修期限:三年
( 4 )是否分包: 否 。
( 5 )项目负责人: 刘新梅 。
( 6 )联系电话: 157****9979 。
2. 合同金额
( 1 )合同金额小写: 396000 元 / 年
大写: 叁拾玖万陆元整 / 年
( 2 )具体标的见附件。
( 3 )合同定价方式: t 固定总价 ¨ 固定单价 ¨ 成本补偿 ¨ 绩效激励
( 4 )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
分期付款: (应按照半年分期支付合同款项)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之日起 1 个月内支付当年维保服务费的 50% ,当年度结束之日前经甲方核验无异议后支付剩余 50% 维保服务费用。第二年度未出现重大履约事故,通过甲方考核即可继续维保,支付方式按照第一年度付款。凭发票付款。
户 名:湖南林静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帐 号: 598899991010003027709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分行
3. 合同履行
( 1 )起始日期: 2023 年 01 月 16 日,完成日期: 2026 年 01 月 15 日。总日历天数: 1096 天。
( 2 )地点 : 邵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 3 )方式: 上门维修服务 + 更换备件
( 4 )其他:如因搬迁造成的停机则维保日期往后顺延。停机一天顺延一天,以此类推,直到机器恢复使用时间为准;搬迁过程中产生的停机故障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责任,但乙方要协助甲方及时帮助协商解决问题。
甲方责任
1. 甲方应按机器使用手册的要求进行操作及日常保养,并保证机器所需电源、水源的正常供应及开启和关闭以及环境温湿度的要求。
2. 甲方保证机房防盗窃及鼠患。由于以上原因造成的机器故障,不属于乙方免费服务范围,但乙方要协助甲方及时帮助协商解决问题。
3. 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观察设备每天运行情况并记录磁体液氦面数据。当磁体压力超过 4.4PSI 时或低于 3.5PSI 时 ; 或者磁体内液氦液面有下降时,甲方要及时通知乙方采取措施。如果甲方没有及时通知乙方,液氦损失及相关不良后果由甲方负责。
4. 对于合同项目下的零备件,如无特殊说明甲方需在更换后将原备件退还给乙方。
6.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乙方责任
1. 定期保养:乙方提供主机每年保养 4 次,乙方工程师将于保养前一周通知甲方保养时间。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定期保养无法进行,乙方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保养包括设备安全检查,影像质量检查,磁场均匀度检验校准,****中心位校正,设备除尘保养,运行状态检查,确保设备正常工作状态。并提供定期保养报告给甲方。
2. 现场检修:乙方在接到甲方报修电话后派遣工程师前往检修有关设备。工程师不超过 24 小时到达现场。
3. 零备件更换:本合同服务范围内的机器在合同有效期内进行约定服务所发生的费用(更换零部件费,乙方人工费和出差费等),由乙方承担。经双方确认,非合同范围内的配件,由甲方购买或甲方委托乙方购买,或从乙方购买,乙方予以配合协助。
4. 开机率为 95% :即每年停机不超过 18 天 ( 一年 365 天 ) ,超过一天顺延一天。凡不在服务范围之内的系统部件损坏而导致停机,不包括在此条款之内。
5. 乙方负责完成合同,并保证甲方磁体液氦水平能够正常使用。
4. 合同验收
( 1 )验收主体: 邵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
( 2 )验收方式: 签字验收 。
( 3 )验收标准: 现场维保服务完成,机器正常使用 。
5. 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1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2 )本合同协议书
( 3 )中标通知书
( 4 )投标文件
( 5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 6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 7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 8 )其他合同文件。
6.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3 年 01 月 16 日 生效。
7.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陆 份,采购人执 肆 份,供应商执 贰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3 年 01 月 16 日
合同订立地点: 邵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湖南林静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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