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骨伤科医院麻醉机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01月03日
|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LYCG-CS-202111120047-1 采购人(全称): 浏阳市骨伤科医院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河南美迈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麻醉机 (3)采购计划编号: LYCG-202111120047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麻醉机Aeon8700A一台345000元 2.共2台麻醉机合计金额690000元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3.1 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3.2 履行地点: 浏阳市骨伤科医院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货到甲方指定安装位置,包括货物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 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1.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交货及安装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安装调试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1.4中标人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2. 安装调试 2.1中标人负责产品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2.2中标人送达产品及进行安装调试,应提前两天以上和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取得联系,以便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中标人须加强安装调试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调试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3 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中文操作说明书、技术文档、器械字号证、合格证、质量保修卡及采购人要求的相关资料等,移交采购人。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4.2 收款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垣支行(河南美迈医疗器械有限公司:1704022709200197555)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21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0,说明: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90%,该期为履约验收期,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9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说明:余款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a、售后服务培训方案 针对我公司所投标项目合同内的麻醉机产品编制培训方案,按照我公司制定的培训计划免费对医院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1.产品性能、特点、结构的原理及分析 2.产品应用及安装的要求及规范 3.产品运行操作及维护保养的要点及注意事项 4.培训日程安排及内容安排(主讲:售后服务经理、售后服务工程师) 为了使系统的维护保养工作能有效地开展,并让用户满意,对系统的维护保养需确认医院的主要的负责人制度。维护、保养制度要严格执行,指导医院如何做好运行操作及维护保养记录,工作人员对维护记录要进行确认签字。 b、质量保证 1、质量保证期 合同项下的所有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验收证书签发日起 3 年,如出现合同规定的任何一部分的缺陷或损坏,我公司对之承担责任。 带包装的备品备件享有质量保证期搁置,搁置期最长不超过 5年。 2、保证责任 在质量保证期内或延长的质量保证期内,若设备出现故障,我公司在受到医院通知后 24小时内完成修复或更换,以使货物恢复到合同规定的状态。 对于某一零部件或整个麻醉机在质量保证期或延长质量保证期内出现故障,我公司同意按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 1)某一零部件的维修次数超过3次,更换合格零部件; ( 2)某一整台麻醉机的维修次数超过3次,对该麻醉机进行整体更换。 在质量保证期内或延长质量保证期内,我公司对所供货物提供免费保修,包括由此发生往返现场的一切费用。 3、潜在缺陷保证 在潜在缺陷保证期内,对货物中因设计错误、材料缺陷和工艺粗糙的缺陷,但在质量保证期或延长质量保证期届满之前的合理检测中未能发现的潜在缺陷,我公司对之负责,予以无条件更换。 4、维修任务 当接到用户的投诉或项目回访中发现的缺陷后,自接到通知后 2小时响应,24小时内派专业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就发现的缺陷进一步确定,并在48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填写客户维修记录表并解决故障。 维修负责人维修任务完成后,填写详细的维修记录单,并将经医院签字确认的客户维修记录表报送我公司备案。 d、定期检查 1、每年至少两次巡查;定期设备维护;出现异常时特殊巡查、小修;二十四小时故障报修、咨询及技术支持;年度设备维护检修。 2、以 一季度 为一个检查周期,协作医院全面对产品的设备给予清尘、清洁和检查。及时发现故障、隐患并及时处理解决,把故障清除在萌芽状态。避免扩大故障范围。要求并协助医院制定保养维护制度及措施,在保养周期内对所有设备进行必要的保养;并做好保养、维护的记录。 3、以医院要求的时间周期或任何时间的通知。 e、应急响应方案 1、在系统投入正式运行前制定应急处理程序方案交医院。 2、在接到医院的紧急通知时,立即电话详细了解故障的现状并给予维修措施建议,为尽可能节约时间,可尽力指导医院自行予以修复。 3、如医院不能自行予以修复,我公司服务工程师将携带备件采用最快的交通工具在八小时内到达现场并配合医院相关人员在二小时内排除故障。 4、按应急处理程序方案确定工作内容,主要是:详细了解故障前的工作状况、故障发生的时间、故障的特征表现和现状、检查相应的运行纪录等后立即确定应急处理措施及具体的工作内容。 5、维修完毕并运行正常后,向医院相关人员进行故障的成因分析及处理措施的采用方法。 f、售后服务承诺 1、预防为主,计划检修,应修必修,修必修好,一旦承诺,终身服务。 完善、快捷的售后服务体系,既是公司对客户的承诺,亦是公司稳定发展的基本保障。 2、实行无节假日全天候值班制度,24小时内完成设备维护及事故抢修服务。 3、在保修期内,对我公司所投标工程合同内的麻醉机产品负责,属于保修的内容和项目,我公司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24小时内派人修理。如我方不在约定期内派人修理,医院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我方负责保养和维护合同规定的全部设备,对任何因非人为造成的设备或部件损坏,进行无条件、无偿的更换和维修。、设备维护管理的主要承诺。 4、我公司按供货合同规定为客户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的免费保修项目。 5、客户设备故障报修后用我们更换的主要设备,公司承诺对该已更换主要设备继续进行保修。 6、特殊维护:除提供基本运行维护服务外还提供设备出现异常时特殊巡查、小修,以及每天24小时技术支援。 7、电话支持服务 管理人员可直接通过电话联系我公司的技术人员,由我们的系统工程师通过电话向用户提供专业的技术咨询,以最快的速度解决用户系统中出现的问题。 8、现场维护服务 我们的工程师通过电话不能解决问题时,我们会迅速派遣工程师携带零部件及工具去现场进行维修工作,直到所有问题解决为止。 9、专人技术支持服务 我们将指定两名工程师专门负责本系统的维护工作,这样可随时响应用户的呼叫,能更快地提出建议并解决问题,。 10、保修登记 麻醉机产品验收合格后,我们将建立完整的系统设备配置及维护档案,以助我们能更好更快地集中并解决问题。 11、我公司始终坚持以客户第一、服务第一、确保质量、维护企业形象为宗旨,坚持用户至上,一切以医院要求、工程需要和保证工程有效进行、保证工程质量、保证工程安全可靠为原则,实施有计划、有步骤、和最热诚、最优质、最快捷的技术服务,对所售设备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完善的服务是合同执行的重要的一环,它将贯穿全合同过程的始终,保证合同工程的顺利执行。 在长期从事麻醉机的设计、施工、麻醉机供货及服务中,我公司****中心,为所投标工程麻醉机提供全面、优质的服务及质量保证。 h、保障工程售后服务的措施 1、每月主动回访一次,在回访过程中与医院管理人员一道检查各项设备的工作状态,并对医院管理人员作进一步的技术培训,及时解决管理人员未能及时发现的设备故障及隐患,并填写设备回访单存档。 2、接到用户通知后,我公司保证24小时内派专业技术人员到达现场检查问题的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一般故障在现场排除,对现场无法解决的故障,我公司将在与医院协商后以最快的速度实施解决方案。 3、备件先行: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及时维修好的设备,系统又不能停用时,采用先用备件更换损坏的设备,以确保系统连续正常运作,备有常用的产品备品备件作为售后服务用。 4、我公司设立专职售后服务技术人员为本项目提供售后服务,提供热线电话,做到专人负责,并要求填写售后服务记录存档,作为考察其业绩的凭证。 5、帮助用户建立完整的系统管理制度和设备检查制度。 6、我公司设立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档案,可随时查询本项目的设备安装、运行、维修等历史记录。 7、保修期内非产品自身质量原因的故障维修或部件更换,将只收取成本费。 8、保修期过后,为用户提供终身成本价的故障维修或部件更换的售后服务,也可根据医院的意愿,双方签订长期维护协议。我公司有较强的技术力量,先进的设施及完善的规章制度可为客户提供满意的长期售后服务。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5.3.1项日验收国家,省、市,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省、市,县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机,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5.3.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盾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5.3.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3.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签署验收证书后,产品才视为验收合格,并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权 利瑕疵担保 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知识产权保护 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 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浏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以招标文件为准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
|||||||||||||||||||||||||||||||||||||||||||||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386/4TerG34BZCCCHEfAf5kS.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