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县****中心、麻醉机、全自动微量元素分析仪及产康等设备采购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3月01日
新晃县****中心、麻醉机、全自动微量元素分析仪及产康等设备采购- 包 1合同
采购合同编号: 晃财采计 [2023]002号
采购人(全称): 新晃侗族自治县****中心(甲方)
供应商(全称): 湖南至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 法 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 新晃侗族自治县****中心购货 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 新晃县****中心、麻醉机、全自动微量元素分析仪及产康等设备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晃财采计 [2023]002号
4、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项目内容: 动态 DR、麻醉机、微量元素分析仪、血气电解质分析仪
二、合同金额
( 1)合同金额小写: 1398300.00 元
合同金额大写: 壹佰叁拾玖万捌仟叁佰 元整
( 2)具体标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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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品牌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元) |
合计 (元) |
|
1 |
湖南至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动态 DR |
普爱 |
否 |
PLX8500C |
1 |
台 |
679500.00 |
679500.00 |
|
2 |
湖南至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迈瑞 |
否 |
WATO EX-55 |
1 |
台 |
259600.00 |
259600.00 |
|
|
3 |
湖南至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九陆 |
否 |
WJ-9600B |
1 |
台 |
239500.00 |
239500.00 |
|
|
4 |
湖南至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康立 |
否 |
Vitagas 5E |
1 |
台 |
219700.00 |
219700.00 |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 见附件。
地点: 新晃侗族自治县****中心指定科室
方式: 乙方免费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 。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总货款的 20%,设备到位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支付77%,剩余3%款项做为质量保证金1年内付清。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 提请仲裁 ( √)向 采购人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2)成交通知书
( 3)响应文件
(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 5)专用合同条款
(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
(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起 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肆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3年2月9日
九、合同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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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新晃侗族自治县****中心 |
乙方: 湖南至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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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姚茂莲 |
法定代表人: 舒奕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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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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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电话: 0731-****89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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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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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新晃侗族自治县晃州镇晃山西路 6号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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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信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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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8001 4716 5908 015 |
新晃县****中心、麻醉机、全自动微量元素分析仪及产康等设备采购- 包 2合同
采购合同编号: 晃财采计 [2023]002号
采购人(全称): 新晃侗族自治县****中心(甲方)
供应商(全称): 鹰潭郭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 法 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 新晃侗族自治县****中心购货 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 新晃县****中心、麻醉机、全自动微量元素分析仪及产康等设备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晃财采计 [2023]002号
4、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项目内容: 生物刺激反馈仪产康仪、生物刺激反馈仪评估机、生物刺激反馈仪一体机、产病床
二、合同金额
( 1)合同金额小写: 678000 .00 元
合同金额大写:陆拾柒万捌仟元整
( 2)具体标的如下:
|
序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品牌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元) |
合计 (元) |
|
1 |
鹰潭郭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生物刺激反馈仪产康仪 |
伟思 |
否 |
S440 |
1 |
台 |
69000.00 |
69000.00 |
|
2 |
鹰潭郭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生物刺激反馈仪评估机 |
伟思 |
否 |
SA9801 |
1 |
台 |
162000.00 |
162000.00 |
|
3 |
鹰潭郭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生物刺激反馈仪一体机 |
伟思 |
否 |
SA9803 |
1 |
台 |
189000.00 |
189000.00 |
|
4 |
鹰潭郭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康辉 |
否 |
DH-C101B01 |
1 |
台 |
258000.00 |
258000.00 |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 见附件。
地点: 新晃侗族自治县****中心指定科室
方式: 送货上门,运费及装卸费、****楼费用等全部由乙方负担 。
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总货款的 20%,设 备 到位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支付 77%,剩余3%款项做为质量保证金1年内付清。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 提请仲裁 ( √)向 采购人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2)成交通知书
( 3)响应文件
(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 5)专用合同条款
(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
(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起 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八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3年2月14日
九、合同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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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新晃侗族自治县****中心 |
乙方: 鹰潭郭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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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姚茂莲 |
法定代表人: 吴斌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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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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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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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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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新晃侗族自治县晃州镇晃山西路 6号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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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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