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瑶族自治县民族中医院重症监护病房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20年04月02日
江华瑶族自治县民族中医院的江华瑶族自治县民族中医院重症监护病房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
1、采购项目名称:江华瑶族自治县民族中医院重症监护病房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永江财采计【2020】0023号
3、采购代理编号:XYTC-永-2020-0341
4、采购项目预算:185万元整
5、采购项目最高限价(设定最高限价的):185万元整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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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名/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 |
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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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江华瑶族自治县民族中医院重症监护病房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重症监护病房医疗设备 |
1批 |
185万元 |
185万元 |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或者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所投设备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必须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要求投标人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www.****.gov.cn)***网上截图复印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20年4月3日至2020年4月10日,每天9:00至12:00,15: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由报名经办人携带:①如法定代表人参与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②如授权委托人参与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到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华瑶族自治县沱****路****号****楼)购买招标文件,此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400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一概不退,并同时****中心网站进行电子报名。
备注: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报名的投标单位需****中心网站进行“诚信登记”及后续操作,如未按要求进行“诚信登记”的投标单位,影响本项目投标相关事项的,后果自负。办理地址:****中心(****路****号)。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4月2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0年4月24日14 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中心****楼(****路****号)第一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1、***网(www.****.gov.cn)、***网(http://****.gov.cn)上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计算。
七、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蒋女士
2、电话:0746-***5615
九、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华瑶族自治县民族中医院
地 址:江华****路****号
联系人:蒋女士
电话:0746-***56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华瑶族自治县沱****路****号****楼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156****7939
邮编:425500
电子邮箱:__****@****.com
十、其它补充事宜
1、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财务信息
(1)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整
保证金以银行电汇、转帐方式提交,要求在2020年4月24日14时30分之前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帐****中心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户,(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户由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中心》办理诚信库入库之后按流程自行获取。系统故障,另行通知的除外。)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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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386/Fn8-OnEBFn-dCle47I6Z.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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