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人民医院病人监护仪采购及安装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9月11日
采购人(全称): 隆回县人民医院 (甲方)
供应商(全称): 华润湖南新特药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
( 1)采购项目名称: 隆回县人民医院病人监护仪采购及安装
( 2)采购计划编号: 隆回财采计 [2023]000081
( 3)项目内容: 其中包含双有创血压监测模块 (IBP)14个、主流呼吸末二氧化碳监测模块(ETCO2)5个。
( 4)项目负责人: 饶鹏 。
2.合同金额 :
( 1)合同金额小写: 1180000元
大写: 壹佰壹拾捌万元整
( 2)具体标的见附件。
( 3)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价 。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
起始日期: 年 月 日,完成日期: 年 月 日。总日历天数: 60 天。
地点 : 隆回县人民医院
方式: 乙方送货上门,并负责安装、调试。
4.付款 :
设备到甲方指定地点,验收合格经签字确认后 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合同总价款。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R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2)本合同协议书
( 3)成交通知书
( 4)响应文件
( 5)政府采购合同
( 6)谈判文件
(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
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起 生效。
8.合同份数 :
本合同一式 柒 份,采购人执 叁 份,供应商执 贰 份,隆回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一份 ,采购 代理机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0731-****6805
传 真: 传 真: 0731-****6805
开 户 银 行: 交通银行长沙府中支行
帐 号: 431621000018160008089
合同备案:隆回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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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386/T9Zwg4oBti326gA4aRP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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