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中医医院医疗废弃物处置服务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5-11-18
采购人(全称):沅陵县中医医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怀化市天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沅陵县中医医院医疗废弃物处置服务
2、采购计划编号:沅财采计2025310018
3、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4、项目内容:沅陵县中医医院医疗废弃物处置服务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301250元
合同金额大写:壹佰叁拾万零壹仟贰佰伍拾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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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 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合同金额 (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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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怀化市天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沅陵县中医医院医疗废弃物处置服务 |
否 |
详见单一来源文件 |
/ |
1 |
项 |
1301250.00元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起始日期:2025年12月1日,完成日期:2026年11月30日。
地点:沅陵县中医医院
方式:现场交付
四、付款方式:医疗废物处置费用:按照怀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市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试行)》(怀发改价费规[2024]4号),根据甲方实际开放床位数、医疗废物产生重量等情况,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协议期内,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医疗废物处置费:肆拾叁万叁仟柒佰伍拾元整(小写:433750.00元),由甲方按下列第_B 种方式向乙方支付。
A.在本协议签订时,甲方一次性由银行转帐方式向乙方支付,乙方向甲方提供全额税务发票。
B.本协议签订后,甲方按半年均分,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费用,甲方收到发票后半个月内办结。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书
(3)中标通知书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后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七份,采购人执六份,供应商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11月10日
九、合同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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