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中心普通医用儿童口罩采购项目 (第二批)询价公告
公告日期:2020年04月09日
我公司受涟****中心的委托并经涟源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对其 普通医用儿童口罩采购项目(第二批)(政府采购编号:涟源财采计2020-0049 ,委托代理编号:ZXZB-2020-102)进行询价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涟****中心普通医用儿童口罩采购项目(第二批)
2、采购计划编号:涟源财采计2020-0049 委托代理编号:ZXZB-2020-102
3、采购预算:22.00万元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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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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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普通医用儿童口罩 |
见采购文件 |
100000个 |
个 |
5、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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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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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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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中心普通医用儿童口罩采购项目(第二批) |
详见询价文件 |
详见询价文件 |
详见询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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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生产企业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产品说明书、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注册登记证(所投产品型号规格必须在登记表中标注出);销售、配送企业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生产企业代理授权书;
3、经营范围中包括医用口罩、防护口罩、医疗器械、医疗用品之一的生产或销售业务;
4、提供第三方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
2、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3)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提交供应商资质要求中的相关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三个月(2019.09-2020.04)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2019.09-2020.04)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其他说明:(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及响应文件的递交
1、凡有意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请于公告发布***网(http://****.gov.cn)选择进入“***平台”,用湖南CA证书登陆后获取询价文件。注明:没有办理湖南CA证书的潜在供应商请尽快办理,已在外地办理湖南CA证书的,可以携带CA证书前****中心前台绑定,不需要另外办理CA证书。
2、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放在响应文件中。
3、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及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 4 月 17 日 15 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中心(娄底市市政府东侧)****楼。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4、询价文件400元每份,售后不退;提交响应文件时缴纳。
5、资格审查方式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五、保证金交纳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4400.00 元整。
2、交纳时间:2020年 4 月 16 日17:00时止,以银行到账为准。
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供应商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银行账户:供应商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4、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供应商须用湖南CA***网(http://****.gov.cn),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右上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链接,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户为供应商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六、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询价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询价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公告期限:***网、***网上同时发布,公告期限2020年4月9 日至2020年4月16 日止。
八、采购项目联系(质疑)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涟****中心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38****3040
地 址:涟源市人民路
采购代理机构:新化县中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738-***6998
地 址:****大楼
监管部门:涟源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涟源市财政局院内
电 话:0738-***8364
注意事项:
疫情期间特别要求: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对体温超过37.3°C,投标(竞买)人代表不能提供健康通行卡或进入国家“***网 监管”系统查询属非密接人员的,一律不准入场。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询价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反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提交参加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采购活动的资格证明材料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2,原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此询价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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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386/fYFBXnEBFn-dCle45a9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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