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医院三维心脏电生理标测系统购置项目 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4-10-16
采购合同编号:潭市财采计【2024】0138号
采购人(全称):****中心医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长沙阳飞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中心医院三维心脏电生理标测系统购置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潭市财采计【2024】0138号
(3)项目内容:心脏电生理标测系统一台
(4)项目承包范围:心脏电生理标测系统(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956800.00元整
大写:玖拾伍万陆仟捌佰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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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供应商名称 |
长沙阳飞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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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供应商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岳****路****号紫宸台第1栋5层501号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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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金额(元) |
9568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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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 |
品牌/产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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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心脏电生理标测系统 |
宏桐/上海 |
HT-9000型 |
1台 |
9568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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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4年10月16日,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天(日历天)内送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方式:按合同签订实施
4.付款
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正常运行6个月后支付40%,剩余的10%正常运行36个月后再支付.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R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4年10月16日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乙方及招标代理机构、同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各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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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公章)****中心医院 |
乙 方:(公章)长沙阳飞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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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吴勇军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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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冯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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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电 话:132****0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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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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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路****号 |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路****号紫宸台第1栋5层501号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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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湘潭分行营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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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81116010113007366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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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386/wwx0k5IB8eSL32CeKRS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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