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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双峰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娄双土告字[2022]43号 经双峰县人民政府批准,受双峰县自然资源局委托,****中心以拍卖方式交易壹(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拍卖文件要求的,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竞买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设有底价,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最终有效报价不低于底价的成交,否则不能成交。 四、本次拍卖交易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交易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12月22日至2023年1月12日,****中心办公室土地矿产交易部咨询查阅。 五、申请人可于报名期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1月12日16时止, 通过转账或到银行柜台办理等方式,将土地竞买保证金交入下列银行的“****中心保证金专户”: (1)****城支行 账 号:1913010129100079722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兴娄支行 账 号:18595101040004662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市分行 账 号:43001540069059888889 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凭银行进账单 ****中心办公室财务部签字确认到账。申请人凭财务部签字确认到账的银行进账单****中心办公室土地矿产交易部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竞买申请书。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具备申请条件的,****中心土地矿产交易部于2023年1月12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 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 。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3年1月13日11时00分****中心举办。 七、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申请人自行踏勘现场,审阅挂牌交易文件。申购一经受理确认资格后,即视对挂牌交易文件及交易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申请人须对其申购行为及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申请人、缴款人、竞得人须一致。 (二)出让总价款全额缴入国库。 (三)土地使用权竞买成交后,契税、交易服务费等有关税费由竞得人另行支付。同时,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竞得人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地点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出让成交价款。 (五)竞得人受让土地后,宗地开发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双峰县《双峰县青树坪镇原青山水泥厂地块处置出让规划条件通知书》(双自然资条函[2022]46号)的要求实施。 (六)有关本次拍卖的具体事项和要求详见《拍卖须知》。 (七)特别声明:参与宗地竞买的现场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场,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不超过37.3°C),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系统查询为绿码,否则将不能进入交易场所。 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中心****楼 联系电话:0738-***1183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举报电话:0731-****1216 ****中心 2022年12月2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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