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娄底市梅山灌区工程环境保护监测服务(项目名称)湖南省娄底市梅山灌区工程环境保护监测服务(咨询服务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娄底市梅山灌区工程环境保护监测服务(项目名称)2310-430000-04-01-215218(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或湖南省水利厅赋码)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梅山灌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省娄底市梅山灌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省级补助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填入资金来源渠道)。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监测及验收服务(咨询服务名称)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人为湖南省娄底市梅山灌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律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
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湖南省娄底市梅山灌区工程环境保护监测服务;
2.2 建设地点:湖南省娄底市西部的新化县境内;
2.3项目基本情况:灌区设计范围涉及新化县温塘镇、吉庆镇等16个乡镇、新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大熊山林场,灌区设计灌溉面积64.99万亩,乡镇供水人口55.35万人。灌区渠首引水高程404m,渠首设计流量20.0m3/s。灌区新建骨干渠道总长96.23km,其中一条总干渠总长61.08km,4条骨干分干渠总长35.15km。新建的土坪水库正常蓄水位449.0m,死水位407.5m,兴利库容7770万m3,总库容9600万m3(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自行选择或填写);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 服务期要求:1860日历日(自项目开工之日起至承包人提交本项目完整的《环保监测总结报告》及全部归档资料,并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期以实际施工进度为准。
2.6 质量要求:必须满足阶段环境保护验收和项目竣工的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并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同时符合招标文件、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行业规范要求。
2.7 其他: / 。
3、招标范围
根据湖南省娄底市梅山灌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相关批复文件等要求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并编制本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报告。包括但不限于编制工程环境保护监测实施方案,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严格按照审批的监测方案中要求的监测点位、频次、项目及内容开展工程施工期环境监测工作、编制本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报告。主要环境监测内容包括:水环境监测、大气环境监测、声环境监测、土壤环境监测(河流底质)、生态环境监测、人群健康监测等 。并根据监测频次定期提交湖南省娄底市梅山灌区工程季度和年度环境监测报告、阶段监测报告和环境保护监测总报告,环境监测必须满足本项目环境管理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需要,并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自行选择或填写)。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4.1.1资质要求:
□ 无特定资质条件
☑ 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附表批准的能力范围含环境类别)。(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资质要求)
4.1.2 项目负责人资格:
无资格要求
有资格要求:具有环境工程相关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自行选择或填写)
4.2 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
4.3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类似业绩;
要求类似业绩。
近 5 年近 10 年内完成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3.13万元的工程环境监测服务业绩。(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原则上不超过招标项目相关指标的50%,年限要求一般为近5年,结构特殊、技术特别复杂的项目可放宽至10年。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自行填写)
类似工程业绩年限要求原则上为近5年,对于下列结构特殊、技术特别复杂的项目,可将类似业绩要求年限放宽至10年:
①工程规模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和建筑物级别超过3级水工建筑物;
②工程规模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和建筑物级别3级以下水工建筑物,但下列工程规模超过以下范围:坝高70米、水电站总装机容量150MW、水工隧洞洞径8米(或断面积相等的其它型式)或长度1000米、堤防级别2级的。
注:
(1)类似业绩关键技术指标及证明材料由投标人在交易系统主体库中自行录入,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业绩证明材料与所填报的评审关键信息进行评审。
(2)类似工程***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可查询(提供截图),否则不予认定。并提供中标通知书(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可不提供,但需予以说明)、合同协议书和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发包人)名称与合同协议书甲方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资料予以说明,否则不予认可。
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文件的顺序认定。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同时包含多种类型(专业)的,其工程类型(专业)所对应的工程量应当根据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以上资料均不能明确区分的,投标人需补充相关证明材料,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认定,否则不予认可。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入围类似工程业绩以联合体牵头单位业绩为准。***平台进行交易的项目。
(3)业绩证明资料与填报信息不一致或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无法确认有效业绩的,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类似业绩以联合体牵头单位业绩为准。
4.4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5 其他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网公告(北京时间,下同)起,登录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潜***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网公告,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平台予以拒收。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2。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网***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其他
本招标项目采用机器管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400****016,0731-****7016。
10、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湖南省娄底市梅山灌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街****号****中心、****楼
联 系 人:周海军
电 话:189****5231
传 真:/
电子邮件:16****@****.com
(2)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律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长青****楼
项目负责人:罗频(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项目组其他成员:颜利君、龙海菊(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电 话:133****1117
传 真:0738-***8346
电子邮件:27****@****.com
(3)行政监督部门:湖南省水利厅水利工程建设处
地 址:****路****号
电 话:0731-****3991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387/tPwZGaABLRKCxEZfoSwf.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