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老年人能力评估实施办法(试行)》(桂民发〔2025〕34号)的文件要求,科学规范我县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我局委托第三方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服务,现对天等县老年人能力评估服务项目采购进行招标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前来参加报名。
一、项目名称
天等县老年人能力评估服务项目
二、项目单位
天等县民政局
三、评估时间
2026年3月至2027年1月
四、评估对象
我县行政区域范围内有养老服务需求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和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享受政府有关补贴前需进行有关失能等级评估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尚处于医疗诊治(在院)过程中身体状况不稳定的老年人暂不纳入评估范围。
五、评估数量
按养老工作相关文件要求需要评估的老年人,最终以实际评估人数结算。
六、采购上限价格:评估单价不超过100元/人(按实结算)
七、报名资格要求
(一)依法登记设立、从事养老医疗护理等相关业务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具有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所需的专业人员、评估场所、设施设备等。两年内未纳入社会失信名单、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群体性信访事件。能按约定要求、质量、时间节点完成工作。
(二)评估人员应具备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具有相关专业背景,有5年以上从事医疗护理、健康管理、养老服务、老年社会工作等实务经历。符合《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要求,经过理论和评估实操培训并考试合格,能够运用评估工具及方法,对评估对象的能力实施具体评估的工作人员。每次至少由2名评估人员共同完成评估。评估机构不得同时承担依评估结论而开展的建设或服务工作。
(三)已纳入到天等县民政局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库。
八、相关要求
(一)依规评估原则。评估团队严格依照国家《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开展评估工作,不得出现违规情况以及与本公告不符的评估行为。评估人员须具备医学、护理学、康复治疗等相关专业背景,持有老年人能力评估员资格证书或相应培训合格证明,且每组评估人员不少于2人,至少1人具备医疗专业背景。
(二)公平公正原则。评估认定工作要本着“阳光、透明、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估结果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老年人的生活能力情况,不能因为评估对象的年龄、身份或其它外部因素而有所不同。
(三)建立评估台账。评估过程资料、正式评估报告。按照“一人一档”要求建立档案,老年人资料规范、完整、准确。根据评估情况实时建立电子版本评估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评估台账准确率100%。
九、项目要求
(一)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否则,天等县民政局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承接单位赔偿相应损失。
(二)本项目费用包含了人工费,服务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
(三)开展项目所取得的信息和内容保密,不得对外或第三方披露。
十、报名所需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具有资质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基本情况;
(三)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委托书(要留有联系电话);
(四)代理人身份证及其他相关证件;
(五)资质证明、专业技术能力证书等符合资格条件的资料。
(六)报价单。
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报价单位务必于截止时间前,将材料按要求送达或快邮至天等县民政局二楼养老股办公室。(注:以上报名材料要一式五份)
十一、公告期限及报名时间和地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一)报名时间:2026年3月13日、3月16日、3月17日,每日上午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18:00 时(北京时间)
(二)报名地点:天等县民政局二楼局办公室(****路****号 点击查看)。
十二、网上公告媒体查询:本次公告在天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ov.cn 点击查看上发布。
十三、联系事项
采购人:天等县民政局
联系人及电话:冯汉安 莫克高 电话0771-***1159 点击查看
地址:****路****号 点击查看
监督部门:天等县纪委监委派驻政府办纪检监察组
监督电话:0771-***5166 点击查看
天等县民政局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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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3898/BrrXO54BLRKCxEZfc4L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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