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高新区国科实验动物有限公司申报的国家级非人灵长类实验动物战略储备基地项目,用地位于海口市琼山区大坡镇东昌农场十队。项目用地属于《海口国家高新区医药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A01地块范围,图则主要管控要求为:(一)规划区总用地面积约39.01公顷,其中科研用地38.05公顷、城镇道路用地0.96公顷。(二)科研用地地块控制指标为:容积率≤0.3,建筑密度≤25%,绿地率>40%,建筑高度≤24米。(三)考虑到A01地块南侧海口****中心(****中心)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中心搬迁前,远期发展备用区域为防护林地,地块内需种植防护林,与项目建设同时开工建设;****中心搬迁后,方可作为建设用地建设。(四)A01地块内各功能建筑的停车位配置需满足《****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相关要求。(五)项目出****中心严格区分,避免流线交叉。(六)A01地块需配建一处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应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一级A标准。(七)A01地块需配建一处通信机房和变配电室。(八)项目建设须以通过环评、稳评、防疫安全评估及取得防疫安全和环保相关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意见为前提。
该项目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60107202520013号),海口高新区国科实验动物有限公司在未突破原批建规划指标的情况下,对设计方案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减少6幢饲养房(53#饲养房1、55#饲养房2、56#饲养房2、57#饲养房2、58#饲养房1、60#饲养房2),调整后项目建筑占地面积减少3945.14㎡,总建筑面积减少3945.14㎡,计容面积减少3945.14㎡。
二、将40#实验动物医院2、15#实验动物医院1位置调整至原59#饲养房2,60#饲养房2位置,同时将59#饲养房2位置调整至原15#实验动物医院1所在位置。
三、在西侧新增一个消防出入口。
调整后项目综合技术经济指标:项目总用地面积236989.32㎡(含路基宽度8米配套道路),其中项目用地为230495.54㎡,配套道路用地面积为6493.78㎡,建筑占地面积为35996.39㎡,总建筑面积44849.20㎡,计容建筑面积为44849.20㎡,容积率为0.19,建筑密度15.19%,建筑高度为17.5米,绿地率为53.46%,机动车位145个,非机动车停车位145个。
一、公示时间
7 个工作日(2025年9月4日至2025年9月12日)。
二、公示地点
***网站
(网址:http://www.****.gov.cn)、建设项目现场。
三、该项目图纸、指标以最终审批方案为准。
四、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电子邮件请发送到:琼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qs****@****.com
(二)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海口市琼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椰海大道 2-1 ****大楼审批办公室。
(三)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五、咨询电话:
0898-****2134联系人:杨丹鸿、王小雨
附件:国家级非人灵长类实验动物战略储备基地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变更)
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变更20250827
海口市琼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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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3907/NMvdE5kBVX3Ep-czZFm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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