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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速广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热市服务区提质改造工程施工第RSTZ...

2023-09-27招标公告-公告公开招标湖南 - 常德市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湖南高速广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热市服务区提质改造工程
省份/直辖市 湖南 所属地区 常德市
采购单位 湖南高速广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方式
更多联系方式 罗先生 153****9666 李女士 135****8615 罗先生 137****8371 更多联系方式(9个)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 年 10 月 26 日 9:00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湖南高速广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热市服务区提质改造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以 关于印发《湖南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提质改造规划》的通知(交养管〔 2022 〕 46 号文)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机关名称)以 《关于热市服务区提质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湘高速安运函〔 2023 〕 442 号)文件 批准,项目业主为 湖南高速广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湖南高速广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湖南省 常德市 境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热市服务区(特色服务区)于 2005 年 12 月开通运营,已投入运营 17 年,位于 G5513 长张高速常张段,总占地面积为 113 亩,****楼总建筑面积 5479.5 ㎡,平日路段交通量 2 万左右,节假日达 3 万左右。现对热市服务区提质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 1 个标段。其类别划分、工程内容等见下表。

工程类别

招标工程类别

标段号

桩号

工程内容

公路工程

房建工程施工

RSTZGZSG1

热市服务区

西、东区重新布置总平面图、新增及改造车坪道路、增加小车停车区、重新标线、局部地面补强、增加充电车位、新建不锈钢消防水池、新增室外箱式变电所及发电机组、****楼****楼南侧面向东区****广场铺地的改造重新布置铺装及景观水池绿化、拆除****中心。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本项目计划总工期 8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 资质、 符合附件 1 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 : //****.gov.cn ) ”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 ① ]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2 )联合体协议应当明确各成员在合同中所承担的工作内容及范围。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相应工作内容的资质;不承担联合体协议中相关工作内容的成员,其相关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该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进行资格审查;( 3 )联合体信用等级按联合体成员最低信用等级确定;( 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响应。( 5 )联合体的业绩以联合体协议书中规定的联合体成员的分工为依据进行考核。

3.3 每个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中对 1 个标段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 [ ② ]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 ③ ] 、管理 [ ④ ] 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招标人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⑤ ] 评为最近第一年度 D 级、连续 三 年(最近第 三 年 、 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 C 级 及以下信用等级 的投标人投标。(信用等级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湖南省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为准;评价结果发布截止时间: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为准)。

3.6 招标人不接受 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根据规定,***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 http://218.76.40.80:8000/gljs )中注册、完善、公开本单位信息(新用户注册请联系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新开发)运行的通知》(厅办函〔 2016 〕 204 号)文件中的联系方式办理),并****中心办理 CA 数字证书(联系电话: 400****666 )。

4.2 办理完成 CA 数字认证后,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 前一日(北京时间,下同)***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中心进场交易系统(以下简称:“***平台”,网址: http://222.240.80.75/tpbidder ),选择所投类别进行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完成获取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本次招标所有的招标文件下载、澄清、补遗、异议等均通过“***平台”进行。***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未按规定****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 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网招标公告。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和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原件等资料送达:***网上解密和开标。****中心目前已全面启动电子化开评标,不见面开标项目无需现场参与,投标人可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解密和收看开标现场。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将投标保函原件(原件)和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如有)、信贷证明(如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封套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号、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采用邮寄方式最晚于开标之日前一日下午 17:00 前交招标人签收(以签收时间为准,不含节假日),邮寄地址:(以签收时间为准),邮寄地址: 湖南省开福区三一大道 500 ****小区聂女士收(联系电话 0731-****5781/85222202 )。

若投标人自愿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的,应当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函原件(如有)和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如有)、信贷证明(如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递交至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 29 ****中心开标室(****楼电子显示屏)交招标人签收;投标人在原件等资料递交完成后,****楼休息区、****楼办事大厅休息,禁止进入不见面开标室或在门口、过道聚集。投标人可到开标现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也可以按时远程登陆“***平台”***网上开标,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工作,***网上开标的投标人应保持通讯方式畅通。若投标人在现场解密,则须携带加密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网络连接。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10 万元

( 1 )投标人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转账、电汇、网银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划款到以下指定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上(以到账时间为准)。

招标工程类别:房建工程施工

户 名:****中心工程建设保证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芙蓉区支行

账 号: 180619010400118220010000419

( 2 )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与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招标人。

6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网( http://****.gov.cn )、***网( http://****.gov.cn )、***平台( https://www.****.com )网上发布。

8. 附件

附件 1 :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附件 2 :评标办法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高速广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长沙县星沙经济开发区 107 国道 180 号

邮政编码: 410003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 153****005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高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 500 ****公寓****楼

邮政编码: 410003

项目负责人:聂灿

联 系 人:聂女士、吴先生

电 话: 0731-****5781/85222202

监督部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长沙市湘府西路 199 号

电 话: 0731-****0095

传 真: 0731-****0094

邮政编码: 410004

附件 1 :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注: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 务 要 求

1 、 2022 年资产负债率不高于 75% (若超过 75% 的,需提供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的针对本标段的不少于标的额 10% 的银行信贷证明,且时限应满足整个施工期需要);

2 、财务状况良好,最近三年(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为自成立以来至最近一年)未出现连续年度亏损(提供企业近三年的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至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

注: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2 项的要求在“财务状况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类别

业绩要求

房建工程施工

近 5 年(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一日往前回溯 5 年,以实际交(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至少独立完成过一个建筑面积不低于 6500 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装修或改造工程施工项目业绩。(专业分包业绩不属独立承担,不予认定;若为联合体业绩,联合体协议书分工中投标人独立承担的施工内容须满足以上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定。)

注: 1.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 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3. 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中心、广播用房)、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地铁、汽车站、冷藏库等)以及其他(派出所、拘留所)等。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 1.4.3 款和 1.4.4 款的情形,且不得存在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 D 级、连续三年(最近第三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 C 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投标。(信用等级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湖南省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为准;评价结果发布截止时间: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为准)

注:

1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4 和“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1.4.4 项规定,逐条说明其信誉情况”。

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 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

1

( 1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名称一致;( 2 )具备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类证书;( 3 )近 5 年(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一日往前回溯 5 年,以实际交(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一个建筑面积不低于 6500 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装修或改造工程施工业绩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职务。(专业分包业绩不属独立承担,不予认定;若为联合体业绩,联合体协议书分工中投标人独立承担的施工内容须满足以上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定。)。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并满足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湖南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履约人员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交基建规 [2019117 号) 规定。 [ ⑥ ]

项目总工

1

( 1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 )具备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类证书;( 3 )近 5 年(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一日往前回溯 5 年,以实际交(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一个建筑面积不低于 6500 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装修或改造工程施工项目业绩的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副总工职务。(专业分包业绩不属独立承担,不予认定;若为联合体业绩,联合体协议书分工中投标人独立承担的施工内容须满足以上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定。)。

注:如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附件 2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 1 )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 2 )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 1 年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 3 ) 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4 )随机摇号确定排序。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环保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4)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5)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6项要求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④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⑤

(10)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③

施工组织设计:25.0 分

主要人员:30.0 分

技术能力:10 分

履约信誉:15 分

业绩:20 分

2.2.3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修正后的投标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 [7]

……

3.2.4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 该数量应不少于 3 名,最高不宜超过 8 名(投标人数量取值为 a 。当 3 ≤ a ≤ 5 时,该数量为投标人数量;当 5 < a ≤ 12 时,该数量为 a/2 2 ,四舍五入取整,当 a > 12 时,该数量取 8 ) 名 [8] 通过详细评审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2(1)

施工组织设计

25.00分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3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2.4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3分,最低得2.4分。

项目重点、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

3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2.4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3分,最低得2.4分。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4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3.2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4分,最低得3.2分。

工期保证措施

3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2.4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3分,最低得2.4分。

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3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2.4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3分,最低得2.4分。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施工后期的场地恢复措施

3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2.4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3分,最低得2.4分。

文明施工、文物保护及保证措施

3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2.4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3分,最低得2.4分。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支付保障措施

3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2.4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3分,最低得2.4分。

2.2.2(2)

主要人员

30.00分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15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 12分;每增加一条满足项目经理资格最低条件要求的业绩加1.5分,本项最多加3分。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15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 12分;每增加一条满足项目总工资格最低条件要求的业绩加1.5分,本项最多加 3分。

2.2.2(3)

其他因素

技术能力

10

投标人近10年获得与本次招标项目主体工程专业领域相对应的施工有关的下列奖项;或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主体工程专业领域相对应的施工有关的下列资历,对应按如下类别计分:

1.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奖项的,每项加3分,最多加6分;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项的,每项加1.5分,最多加3分。本项最多得6分。

2.获得国家级工法的,每项加1分,最多加2分。

3.主编或参编过国家标准或行业(指部级)标准的,每项加0.5分,最多加1分;获得地方(指省级)标准的,每项加0.25分,最多加0.5分。本项最多得1分。

4.获得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每项加0.5分,最多加1分。

注:

1.本项累计加分为10 分,同一工程项目不重复加分,仅按较高分计1次加分。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类别为:建筑施工工程。

履约信誉

①

15分

1. 信用评价(3分):

年度

信用等级    最近第一年/分   最近第二年/分   最近第三年/分

AA  1.5         0.9          0.6

A   1.05        0.63         0.42

B   0

C   0

注:

(1)信用评价分取值为3。

(2)信用等级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公路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为准,企业信用加分分值按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近三年发布的公路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进行权值分配。

当年在湖南省发布的公路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无信用评价等级的,其当年的养护信用评价得分按上一年度湖南省发布的公路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的信用等级结果进行评分(其中上一年度发布养护的信用评价结果为AA 级的企业,按照A级计算当年养护信用评价得分,上一年度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为A级、B 级的企业,仍然按照A级、B 级计算当年信用评价得分);上一年度发布的公路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也没有信用等级结果的,其当年的信用评价得分按0分计。

(3)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公路养护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中养护信用评价 A 级按 AA 级管理的从业单位按 AA 级计分。

(4)最近第一年的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最新发布的文件结果为准;若发布的最近第一年的信用等级和投标人填报的最近第一年的信用等级不一致时,以最新发布的信用评价文件为准。

2.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及投标人须知第1.4.4 项的规定,得 12分。

业绩

20分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  16 分;

2.增加1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加 2 分,最多加  4分。⑱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5.2 项修改为: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 ,且其评标价低于理论成本价时, 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理论成本价的确定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2.4.1 目规定计算。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 资格审查办法 ” 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第一个信封评分 分值构成

( 1 )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2 )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3 )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第一个信封评分 评分标准

( 1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2 )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3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3.5.1 项至第 3.5.6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2 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 1 )按本章第 2.2.2 项( 1 )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计算出得分 A ;

( 2 )按本章第 2.2.2 项( 2 )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 B ;

( 3 )按本章第 2.2.2 项( 3 )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C 。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 “ 四舍五入 ” 。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A+B+C 。

3.2.4 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在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通过详细评审。

3.2.5 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少于 3 个且未超过评标办法前附表第 3.2.4 项规定数量的,均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不再对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分。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5.1 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1]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1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 2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

( 3 )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 4 )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1 )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 2 )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 3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标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

*3.5.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 并否决其投标 。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g. 不同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IP 地址相同且无法合理说明的;
h. 不同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 IP 地址在某一特定区域且无法合理说明的;
i. 电子投标文件硬件信息相同且无法合理说明的。

(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 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

b. 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 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 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 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 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 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 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 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 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 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 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 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3 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4 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 除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1] 如本项目招标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则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 3.4.2 项和第 3.4.3 项的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如本项目招标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无须按照本章第 3.4.2 项和第 3.4.3 项的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第 3.4.2 项至第 3.4.4 项内容不适用。



[ ② ]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招标文件中所列“单位负责人”均作本条解释)。

[③] 控股,是指出资额(持股)占股本总额 50% 以上或虽不足 50% ,但依出资额或所持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或者国有企事业单位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招标文件中所列 “ 控股 ” 均作本条解释)。

[④] 管理,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招标文件中所列 “ 管理 ” 均作本条解释)。

[ ⑤ ] 省属项目按省交通运输厅评价执行,市州在农村公路招投标过程中,市州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并发布的农村公路的信用评价等级结果在该市州范围内适用。对无该市农村公路信用评价等级的施工企业,应适用省厅发布的信用等级。

湖南高速广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热市服务区提质改造工程施工第RSTZGZSG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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