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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水质净化工程有限公司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水质净化工程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备更新项目——智能仪表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2026-02-09合同验收-合同湖南 - 长沙市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水质净化工程有限公司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水质净化工程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备更新项目——智能仪表采购项目
省份/直辖市 湖南 地区 长沙市
采购单位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水质净化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查看5个联系方式

成交信息

成交单位 长沙红点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 见正文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水质净化工程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备更新项目——智能仪表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货物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JKCG-GK-F202512150074-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货物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水质净化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 长沙经济技术****路****号 点击查看
供应商(乙方): 长沙红点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长沙****路****号 点击查看2号厂房101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水质净化工程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备更新项目——智能仪表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便携式溶氧仪 其他自动化仪表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1 37800
2 便携式PH值计 其他自动化仪表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1 10200
3 超声波液位计 其他自动化仪表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23 119600
4 溶解氧仪 其他自动化仪表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18 247680
5 污泥浓度仪 其他自动化仪表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6 91200
6 ORP仪 其他自动化仪表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8 54400
7 PH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 其他自动化仪表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5 40000
8 SS计(悬浮固体浓度传感器) 其他自动化仪表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2 32400
9 电磁流量计 其他自动化仪表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2 136800
10 反硝化进出水硝氮分析仪 其他自动化仪表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2 64000
11 总磷水质在线分析仪 其他自动化仪表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3 147000
12 总氮水质在线分析仪 其他自动化仪表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2 96000
13 COD水质在线分析仪 其他自动化仪表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2 87000
14 氨氮水质在线分析仪 其他自动化仪表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2 87000
15 数采仪 其他自动化仪表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2 23200
16 混采仪 其他自动化仪表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2 43200
17 一体式柱塞泵 其他泵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1 6500
18 消解单元 其他自动化仪表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1 8000
19 主板 其他计算机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1 8100
20 多通道阀 阀门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6 58800
更多明细详见附件:合同明细.xls 合计金额小写: 3864660 元
合计金额大写:叁佰捌拾陆万肆仟陆佰陆拾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及参数

单位

数量

品牌厂家及产地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一、智能仪表分析平台

1.1

便携式溶氧仪

包含便携式溶氧仪1套(含主机与探头),另配溶氧仪探头2套,探头荧光帽1套

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及中标文件

1

天健创新(北京)监测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37800

37800

1.2

便携式PH值计

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及中标文件

1

天健创新(北京)监测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10200

10200

1.3

超声波液位计

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及中标文件

23

天健创新(北京)监测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5200

119600

1.4

溶解氧仪

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及中标文件

18

天健创新(北京)监测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13760

247680

1.5

污泥浓度仪

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及中标文件

6

天健创新(北京)监测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15200

91200

1.6

ORP仪

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及中标文件

8

天健创新(北京)监测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6800

54400

1.7

PH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

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及中标文件

5

天健创新(北京)监测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8000

40000

1.8

SS计(悬浮固体浓度传感器)

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及中标文件

2

天健创新(北京)监测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16200

32400

1.9

电磁流量计

DN900,更多参数具体详见技术要求

2

江苏贝菲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江苏

68400

136800

1.10

反硝化进出水硝氮分析仪

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及中标文件

2

天健创新(北京)监测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32000

64000

1.11

总磷水质在线分析仪

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及中标文件

3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49000

147000

1.12

总氮水质在线分析仪

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及中标文件

2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48000

96000

1.13

COD水质在线分析仪

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及中标文件

2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43500

87000

1.14

氨氮水质在线分析仪

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及中标文件

2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43500

87000

1.15

数采仪

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及中标文件

2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11600

23200

1.16

混采仪

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及中标文件

2

浙江恒达仪器仪表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21600

43200

1.17

一体式柱塞泵

四机型通用

1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6500

6500

1.18

消解单元

四机型通用

1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8000

8000

1.19

主板

四机型通用

1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8100

8100

1.20

多通道阀

四机型通用

6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9800

58800

1.21

在线监测安装及调试验收

按照环保部门要求

2

长沙红点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长沙

28000

56000

1.22

UPS

适配约5kW、续航2h,包含主机、蓄电池、柜体、连接线等成套设备。

8

山特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深圳

13200

105600

1.23

仪表箱

含现场旧设拆除及入库,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及中标文件

35

长沙红点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长沙

1100

38500

1.24

标准仪表数据站

含工业物联网关、开关电源、微型断路器、信号防雷器、通道复用隔离器、温度传感器、湿度传感器、散热系统。

更多参数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及中标文件

40

长沙红点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长沙

3480

139200

1.25

LED全彩屏

8.26m*0.32m

1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8800

8800

1.26

投影仪

标准分辨率:1080P;

最大分辨率:1920*1200dpi

能效等级:二级能效;

视频接口:VGA,RS232,HDMI 1.4,AV接口;

ISO亮度:4200lm;

开机无广告,支持无线同屏;支持光学变焦;

4

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

1800

7200

1.27

远程实时工艺诊断屏

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及中标文件

4

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

9200

36800

1.28

43金属液晶显示屏

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及中标文件

1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1680

1680

1.29

仪表工艺模型训练服务器

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及中标文件

1

长沙红点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长沙

65800

65800

1.30

Web前端工作站

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及中标文件

4

戴尔(中国)有限公司/中国

20600

82400

1.31

管理型核心交换机

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及中标文件

4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

2550

10200

1.32

智能仪表分析软件平台软件开发

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及中标文件

1

长沙红点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长沙

126000

126000

1.33

云服务器租赁

1年/期,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及中标文件

2

中国移动湖南分公司/湖南

18000

36000

1.34

通讯流量费用

1年/期,每个通讯接点不低于10G/月,需满足此次项目整体需求

2

中国移动湖南分公司/湖南

3800

7600

小计

/

/

2120660

含13%增值税

二、智能图像识别应用平台

2.1

球形图像监控终端

(高清)

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及中标文件

19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

4900

93100

2.2

球形图像监控终端

(通用)

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及中标文件

34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

3100

105400

2.3

球形图像监控终端

(防爆、防腐型)

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及中标文件

2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

5400

10800

2.4

枪型图像监控终端

(水上防抖型)

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及中标文件

6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

6000

36000

2.5

硬盘录像机

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及中标文件

3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

3400

10200

2.6

存储服务器

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及中标文件

2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

12000

24000

2.7

企业级硬盘

6TB、企业级

32

希捷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苏州

1600

51200

2.8

企业级硬盘

8TB、企业级

6

希捷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苏州

1800

10800

2.9

无线网桥

1017Mbps双频无线网桥,支持5GHz: 867Mbps,2.4GHz:150Mbps。套装内包含录像机端和摄像头端两个设备,出厂默认配对,无需配置即可使用。支持一键配对,支持内置对准工具,支持频谱扫描。设备支持最大传输距离3公里 (实际桥接距离与环境有关) 。内置定向天线,支持Eweb,APP管理。支持24V DC和24V非标POE供电。支持壁挂/抱箍安装。

5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

800

4000

2.10

泥位检测配套辅材

通讯接收汇集箱 2套

水上防抖摄像头定制支架 6套

水上接线及通讯箱 6套

通讯耗材 1套

供电系统 6套

1

长沙红点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长沙

17800

17800

2.11

水上设备安装及调试

含安全费用

6

长沙红点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长沙

2060

12360

2.12

无人机

具体详见技术要求

2

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深圳

141000

282000

2.13

机场部署安装

遵照无人机机场安装手册

2

长沙红点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长沙

2800

5600

2.14

千兆交换机

8电口,千兆

3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

400

1200

2.15

立杆

含基础,支架,更多参数具体详见技术要求

28

长沙红点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长沙

1300

36400

2.16

终端接线箱

具体详见技术要求

61

长沙红点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长沙

850

51850

2.17

终端汇聚箱

具体详见技术要求

4

长沙红点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长沙

7100

28400

2.18

收发器机架

14槽位,双电源

15

普联技术有限公司/深圳

376

5640

2.19

千兆光纤收发器

千兆单模双纤的光纤收发器,传输距离0-20km

300

天津立孚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天津

160

48000

2.20

光纤终端盒

8口

150

天津立孚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天津

16

2400

2.21

ODF配线架

36芯满配

8

天津立孚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天津

275

2200

2.22

光纤跳线

3m套装,单模或双模,根据现场需求匹配并选择合适转接方式

100

天津立孚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天津

25

2500

2.23

电源适配器

与监控终端设备配套使用

100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

60

6000

2.24

管理型核心交换机

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及中标文件

4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

2550

10200

2.25

图像识别大模型训练服务器

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及中标文件

1

长沙红点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长沙

160000

160000

2.26

私有化智能巡检

(1)云端无人机设备管理模块

(2)基于厂区现有监控系统的二次开发

包含监控终端设备的外部信号控制、大屏展示系统的调用等。

(3)私有化智能巡检系统

利用无人机、智能图像识别应用平台、厂区现有监控设备及大屏展示系统开发一套无人机与监控联动的私有化智能巡检系统。含无人机(含机场)远程控制,监控智能联动,巡检直播,多任务管理等。

更多要求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及中标文件

1

长沙红点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长沙

179600

179600

2.27

智能图像识别应用平台软件开发

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及中标文件

1

长沙红点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长沙

137600

137600

小计

/

/

1335250

含13%增值税

三、综合布线

3.1

电源电缆

KVV 3*2.5,含电缆施工

2500

湖南湘江电缆有限公司/湖南

12.4

31000

3.2

电源电缆

RVV 3*1.5,含电缆施工

15000

湖南湘江电缆有限公司/湖南

8.4

126000

3.3

信号电缆

RVVP 3*1.5,含电缆施工

6000

湖南湘江电缆有限公司/湖南

9.1

54600

3.4

通讯电缆

双绞屏蔽电缆,RVSP2*1.5,含施工费用

4000

湖南湘江电缆有限公司/湖南

6.7

26800

3.5

光纤

室外单模光缆,铠装4芯单模GYXTW中心束管,含光纤布线施工

另含14000米库存光纤施工

6000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南京

7.6

45600

3.6

网线

超六类网线

900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

3.5

3150

3.7

PVC穿线管

φ25/φ32,含管线铺设施工,具体详见采购文件施工要求

7000

广东联塑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广东

9.1

63700

3.8

SC穿线管

φ32,热镀锌管,1.0厚度 含接头,管线铺设施工,具体详见采购文件施工要求

3000

杭州天一实业有限公司/杭州

19.3

57900

小计

/

408750

含13%增值税

合计

/

3864660

含13%增值税

清单说明:

1.乙方必须按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图纸及说明、特征、技术参数等要求提供相关设备,若发生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对乙方约束更高的为准。

2.上表中单价上述单价为含税综合包干价格,已包含乙方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成本、为达到设计使用目的而在清单中未列出的辅材、专用工具购置费、商检费、包装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保险费、检验试验费、试运行费、人员培训费、软件系统第三方服务费、技术支持费、利润、13%增值税费、维保服务费、质量保证期内的售后维护费以及货物运抵指定地点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等,税率以现行税法规定的税率为准。合同实施期间单价不因市场变化及其它因素而变动。如乙方实际供货数量超过合同数量导致总费用增加,须先经设计单位和甲方审核并征得甲方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减少设备数量的,则按实际供货的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的设备数量按实结算。

3.以上所有产品价格包含甲方对乙方提供产品质量可能存疑而产生的检测费用,即货物分解查验过程和抽样送检过程所需要的一切费用和保险责任及所有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4.乙方提供的产品需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执行,甲方对产品的细微调整,乙方要免费落实完成。

5.本合同含税总金额为 3864660 元(其中不含税金额为 3420053.10 元,增值税额为444606.9元(税点13%)。

6.备注部分要求明确该设备的核心参数、涉及原材料的要明确实际生产产地及厂家。如电机能效、风机效率、不锈钢的厚度、原产地及厂家等,并在实际供货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清单中产品为系统集成的,乙方须提供该产品详细清单,明确系统集成的构成,以及重要部件及原材料的规格参数、品牌、生产场地、厂家以及分项价格。

二、货物要求
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2.包装及运输方式
(1)本项目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乙方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设备、材料、备品备件等包装均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甲方指定地点。

(3)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保修保养证书等其他资料。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均由乙方负责。

(4)乙方负责将产品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的一切运输、卸货等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卸货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在运输保管过程中,应轻搬轻放,不得有强烈的冲击和振动,不得倒置、重压和日晒雨淋。

(5)运输前应做好对设备的保护,以免使设备在运输过程中受潮、受腐蚀、破损和变形。每个运输箱体上应标明内装物品、订单号和运输编号,吊装点位置及设备重心位置也应在箱体上标明。

(6)乙方应保持现场整洁(运输、保险、装卸等均由乙方负责),并不得损坏甲方厂区建(构)筑物、管道、道路、绿化等设施;如果损坏,乙方应赔偿一切损失;损失无法计算时,按当批次货款的30%支付违约金。

(7)乙方负责其派出的专用车辆(不得运输其他货物)、相关人员的保险等其他费用;乙方须加强派至现场人员的组织管理,遵守操作规程,持证上岗。

3.质量要求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原装正品、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应提供出厂检验证书、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或国家检定合格证及复印件。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在乙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整体项目质保维保期 5 年,质保维保期从项目整体最终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为保障生产系统运行正常稳定和设备更新系列项目有效实施,甲方与乙方洽谈供货、安装、质保维保和技术等方面的具体方案及措施等事项。

(3)质保包含本项目采购货物的质量保证和软件平台运行稳定的保证。维保包含定期检查、维护维修保养、检测校准等在内工作,包含易损易耗件和零部件更换。

(4)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乙方应及时维修。质保维保期内所有软件维护升级和设备维护等要求均免费上门服务,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乙方需向厂家购买且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乙方承诺的质保维保期内,应对所供货产品的质量负责,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产品质保、供货进度以及售后服务的,由此引起的工程设备质量问题以及工程进度延误,甲方将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和相应赔偿。

(5)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当质保维保期内出现故障响应时间不及时、需返厂修理的情况按下述规定执行:

5.1)质保维保期内设备出现故障,乙方未按照承诺的售后服务要求执行,将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和追究相关责任。故障响应不及时的,甲方按合同违约责任条款对乙方进行违约金索赔;对出现重大设备故障不响应或响应不及时的导致出现严重后果的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全部质保金,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追究乙方相关责任的权利。

5.2)质保维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返厂维修的设备,自甲方签字确认入场维修之日起,30天(日历日)完成所有设备维修验收合格交付使用;逾期交付的,甲方按合同违约责任条款对乙方进行违约金索赔,当超过10天(日历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全部质保金。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6)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7)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以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8)在合同履行期间,若乙方提供的产品及(或)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经甲方催促整改仍不满足规定,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若甲方行使单方解除合同权,乙方应在3日内办理完毕交接手续并退场,若乙方不及时办理完毕交接手续并退场的,甲方有权将应付未付合同款作为违约金,并不再进行支付,甲方并保留损害赔偿请求权。

(9)免费提供质保维保期内的各类备品备件。

(10)乙方应就备品备件的名称、型号、数量、用途、价格等进行说明。

4.售后服务

4.1系统维护

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甲方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甲方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4.2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支持。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

(3)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进行维修,并应在收到甲方报修通知后24小时内排除故障并交付使用,若24小时不能排除故障,货物的质量保修期自然顺延。

(4)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4.3故障响应时间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对重大故障提供1小时响应,2小时到达故障现场,此项必须在售后服务方案中承诺响应,作为后续甲方在质保维保期内的服务质量的考核依据。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4维修与备品备件服务

(1)质保维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全免费,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乙方承担。维修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质保维保期满后,无论甲方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乙方,乙方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2)备件服务:免费提供质保维保期内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品备件。

(3)乙方应就备品备件的名称、型号、数量、用途、价格等进行说明。

4.5维保要求

乙方在质保维保期内提供设备的维保服务,从整个项目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维保范围为主要对乙方所供货的设备系统进行维保,乙方应提供的维保服务应包括检测、故障修复、技术服务咨询等,所需备品配件由乙方提供。维保要求主要如下:

(1)维护保养计划内容科学合理,符合采购需求及规范要求;

(2)设备使用说明书、操作规程内容科学合理,符合采购需求及规范要求;

(3)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方案科学合理,符合采购需求及规范要求;

(4)人员配置方案及维修工具配备科学合理,符合采购需求及规范要求;

(5)易耗件、备品备件清单清晰并标注用量及型号,符合采购需求及规范要求。

5.其他要求

5.1 供货要求

(1)乙方提供的设备各组成部分必须是完整的、全新的、功能完备的系统,必须是制造商最好的设计,所用的原材料无任何缺陷。设备的各部分零件按标准的尺寸和规格制造,并能随时在现场更换、安装。所有的易损件和备件应有互换性。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应提供出厂检验证书、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或合格证明文件。

(2)乙方提供的软件必须是基于我公司本次项目采购需求定制全新开发,不能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纠纷。采用通用、开源的技术从底层数据采集,到具体的功能应用必须是全新开发,不允许使用其他类似软件进行简单修改替代。最终形成的软件产品,其所有权归属我公司。

(3)本项目竣工验收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交最终版本的软件开发源代码及环境部署所需所有的库文件,All-in-one的技术手册。手册包含软件环境部署、功能模块说明、数据库说明、设备接口说明等。

(4)在项目质保维保期结束前,乙方必须配合我单位就本项目的软件开发获取不少于4项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归我公司所有。

(5)乙方承诺所使用的开发工具软件均为正版软件。

(6)在采购清单中货物未单列施工费用的,其安装施工费用包含在货物中。

5.2 培训

(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负责培训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操作技能及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达到掌握产品的调试与使用方法等目的。

(2)乙方在现场调试时,需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由乙方负责师资及教材,由甲方提供场地并负责组织实施。

(3)乙方应制定培训方案,培训方案应包括培训目的、培训时间安排、人数、次数、培训内容、培训组织方式等。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免费培训。

(4)软件培训:在软件验收通过后,乙方应免费向甲方提供系统安装、使用培训,直至甲方系统管理员和用户可正常使用软件系统,具体培训时间由甲方另行确认。

5.3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要求

(1)含原设备拆除、保存、运输入库,对新设备的安装、调试、水样比对、试运行、环保验收全过程,提供培训及质保维保期内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内容

(2)不论本乙方需求书的技术规范中是否指明,设备必须的附件供应是乙方的职责。

(3)符合国标GB11914-89;完全符合COD水质自动监测仪产品技术要求的行业标准(HJ/T377-2019),测量数据与实验室方法吻合性好,通过环保部门验收。

(4)进出水在线监测设备配备数采仪与混采仪(在线水质分析配套取水装置)。

(5)为减少备品备件和后期维护方便,乙方所投的COD、氨氮、总氮和总磷在线自动监测仪应为同一制造商的产品,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须与甲方现有实际需求通用,便于设备管理维护和环保在线运维。

(6)乙方终身免费完成在线监测设备软件系统的升级、维护等。

5.4 软件运维要求

对于开发的软件平台,质保维保期内乙方提供所开发软件的免费运维服务。质保维保期结束后,由甲方根据项目运行情况另行考虑。软件运营维护内容包括不限于以下:

a.漏洞和缺陷修复:对软件在运行过程中由于各种漏洞和缺陷而产生的系统故障,中标方需要及时响应并进行修复,以确保软件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故障解决及响应时间(包括移动应用、后台支撑系统产生的故障):

一级故障:指造成用户无法正常使用的故障。响应时间在1小时之内,并根据故障的原因在6小时内解决相应故障和问题。

二级故障:指用户可以正常使用,但某部分功能出现问题。响应时间在2小时之内,并根据故障的原因在48小时内解决相应的故障和问题。

三级故障:指不影响正常用户使用,针对极个别用户的非常规操作,而引起的软件系统问题。双方根据故障的原因制定相应的升级和完善计划,完善软件。

未及时进行故障响应且未按时解决故障的,甲方有权按对应软件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一/次进行追偿,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按甲方损失金额赔偿。

b.性能优化:对软件的使用和数据量的增加,可能会出现性能下降的情况,中标方需要对软件进行性能监测和分析,并采取相应的优化措施,提高软件的运行效率。

c.适应性维护:当软件运行的环境发生变化时,如操作系统升级、数据库版本更新、硬件设备更换等,中标方需要对软件进行相应的调整和维护,以确保软件能够在新的环境中正常运行。

5.5 施工要求

施工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5.4 施工要求”。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单价合同
2.付款方式:

(1)①本合同设置预付款,支付方式为分批次,累计费用为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向乙方发出发货通知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本批次设备的预付款;②最后一批次供货完成,且所有批次供货到货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到货设备相应合同金额的50%;③所供设备正常运行、参数符合甲方要求,验收、投运三个月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所供设备对应合同金额的90%;④在整体验收、投运一年后,该项目设备正常稳定运行,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所供设备对应工程量的合同金额的100%。

(2)每次付款前,乙方均应出具验收有关项目的技术文件、资料、设计文件等(已提交过的相关技术资料无需重复提交)及等额有效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国家税率调整,按照不含税价不变的原则进行结算)和付款申请后,采购人才予以付款,如未提供的,采购人有权暂缓费用的支付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直至投标人提交完整的技术文件、资料和发票,投标人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其义务。

(3)乙方账户信息即为收款账号,非经采购人同意不发生变更,否则由此引起的不利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星沙支行(长沙红点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800091051909018)
3.预付款保函: 否

无。

4.支付形式:单位自行支付
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交货时间:根据甲方现场条件安排乙方实施上述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包括设计、供货、安装、设施配套、调试、验收等总工期 180 日历天。
交货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子净水厂、大塘净水厂、湘龙净水厂内。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是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所有设备完成交货、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培训等,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的,视为项目整体最终验收合格。甲方组织验收,乙方积极配合,验收费用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必要时甲方可委托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①设备试验、验收须按有关标准和规范及乙方中标时所提供的技术参数和甲方的测试要求进行。甲方代表有权参与验收试验,乙方应向甲方的验收代表提交试验数据和报告、设备主要零部件、原材料、原始资料和检查记录,供甲方验收时审查。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10天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否则视为违约。

②设备验收在甲方单位的安装地点进行,分别进行设备、各种功能和要求验收,试样测试的验收等,并满足相关标准要求。乙方应按有关标准和规范提供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系统调试和性能测试,型式试验和调试期间所需要的耗材、水电费和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含本项目所采购设备的调试、试运行产生的电费)。

③该项目需进行测试验收。对各设备、材料的运行状态、参数保持进行无故障、无报警等异常情况测试;对软件进行功能测试,确保符合招标需求且无运行漏洞。设备设施、材料及软件的各项技术性能/使用功能必须达到合同和相关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能保证正常持续稳定地运行或无运行漏洞,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验收检测过程中一项或多项不符合将视为验收不合格。

④乙方所提供设备质量应稳定可靠,保证生产正常持续运行,关键设备出现问题须实时响应维修,如因设备质量问题导致生产不能稳定运行,将根据后果采取不予验收、扣除货款、扣除质保金等措施并追究法规责任与损失。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①乙方设备及配套设施的系统设计、运输、装卸、保管、转运、安装、旧设备拆除、布线、防腐、调试及试运行、验收等所有货物伴随服务,以及技术响应、操作培训、系统质保维保期内设备的免费保修维护、软件运营维护等所有售后及相关服务。

②设备到达甲方所在地后,乙方应负责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甲方合同设备现场免费进行安装调试的技术指导,并提供相应的技术保障和培训。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天内,由乙方进行免费安装、调试和培训,安装、调试和培训所需工具和费用由乙方自备。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①验收时必须提供完整的验收资料,包括使用说明书及各类产品质量证明书等。

②乙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设备部件出厂时,应有制造厂家专职人员签字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和出厂试验记录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

③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最终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凭证之一。

(6)履约验收标准:

采取分期/分项验收程序验收

①应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或产品质量及乙方在投标文件中关于产品质量及项目验收标准的相关承诺(验收标准以招标文件与乙方投标文件的最高要求为准),若产品的功能与招标文件、甲方要求及乙方承诺不符合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乙方应当无条件更换,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②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2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因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③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无法满足功能需求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组织的验收单位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①乙方应对下列情况作出说明:设备出厂检验标准;技术资源与服务说明;维修服务的能力;为甲方培训人员的能力及方法;长期提供配件的能力及渠道;售后服务的响应能力及速度

②无论甲方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乙方均有义务主动及时地向甲方提供合同设备

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

③无论甲方是否参与见证及出厂检验或甲方参加了见证与检验,并且签了制造与

检验报告,均不能视为乙方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乙方对设备质量应负的责任。

六、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权属证明。涉及第三方知识产权的,乙方须提供合法的授权使用证明。

(2)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

(3)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等,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甲方因参与此类侵权指控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鉴定费、所受损失及弥补纠正侵权产品等而支付的所有费用。因指控甲方侵权导致甲方败诉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按本合同金额的30%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追加赔偿金。

(4)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或泄露或用于本合同项目以外的目的。如发生类似情况,乙方按本合同金额的30%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追加赔偿金。

(5)合同项下的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编制的报告及资料)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乙方进行追偿。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甲方有权对乙方采购的设备材料进行进场查验,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更换,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办理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由乙方办理的许可和批准,将办理结果书面报送甲方留存,并承担因乙方违反法律或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的任何费用和损失。

5、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工作并在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内承担缺陷保证责任和保修义务,对工作中的任何缺陷进行整改、完善和修补,使其满足合同约定的目的。

6、提供合同约定的工程设备和文件,以及为完成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和其他物品,并按合同约定负责临时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管理和拆除。

7、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进度要求,编制设计、施工的组织和实施计划,保证项目进度计划的实现,并对所有设计、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以及全部工程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

8、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采取安全文明施工、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措施,办理员工工伤保险等相关保险,确保工程及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实施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9、将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各项价款专用于合同工程,且应及时支付其雇用人员工资,并及时向分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10、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甲方与他人使用道路、水源、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设施产生干扰。

1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并配合现场相关单位施工,严格遵守工地的一切规章制度,对甲方及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必须按时完成。

12、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13、负责工程资料的归档整理。

九、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1%(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乙方每逾期一天,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0.5%)支付违约金,从应付货款中扣除,延期超过30天或不按甲方现场条件安排进行施工累计次数超过2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价款,并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

4 乙方因施工安装质量问题或软件运行不正常等原因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漏水损失、设施更换成本、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财产保全费、保全费、鉴定费、第三方索赔款、行政罚款、预期可得利益损失等)。

5 乙方应确保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如因乙方履行本合同给甲方及任意第三方造成损害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因此对外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承担责任后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

6 乙方应确保开发软件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且开发软件的软件著作权由甲方所享有。若因乙方开发的软件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全额赔偿。

7 乙方提供的产品未响应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最高要求、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材质以次充好、规格参数及性能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并按本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0.5%)支付违约金,从应付货款中扣除。若乙方不予整改或整改2次仍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价款,并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

8 设备正式投运(试运行)后,乙方提供的产品仍出现质量问题或使用瑕疵但不对甲方污水处理厂生产产能造成影响的,按对应设备分项价款*10%的违约金在应付货款中一次性扣除;乙方提供的产品仍出现质量问题或使用瑕疵且对甲方污水处理厂生产产能造成影响的,按对应设备分项价款*10%+实际影响产能(单位:吨)*1.96元/m?*10的违约金在应付货款中一次性扣除。甲方根据实际生产数据向乙方发出违约金扣除通知,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9 质保维保服务期间,乙方未按投标维保服务方案执行维保服务的(包括不限于:服务响应不及时、维修效果不达标、定期维保义务未履行、备件供应违约、人员操作不合规等),视为违约,甲方按单次1万元/点的违约金在质保维保金中扣除,对甲方污水处理厂造成产能影响的,按实际影响产能(单位:吨)*1.96元/m?*10的违约金在质保维保金中扣除,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0 设备质保维保期内,乙方提供的产品在设计工况条件下损坏,且多次维护维修达不到设计规定要求的(如污染物去除率、处理量、运行参数、稳定性、环保合规不达标等),仍视为甲方设备不符合合同及招标文件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整改期间对甲方污水处理厂造成产能影响的,按实际影响产能(单位:吨)*1.96元/m?*10的违约金在质保维保金中扣除;若乙方不予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价款,并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

其他乙方在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无法按照中标文件中技术部分编制的方案提供对应的服务的,按1万元/点进行违约金处理,从质保维保金中扣除:

名称

内容

违约金(元)

设备更新思路与方案设计

1.深化设计的文件和图纸方案设计科学合理,符合乙方中标文件、采购需求及规范要求;

10000

2. 选择核心设备的计算书科学合理,符合乙方中标文件、采购需求及规范要求;

10000

3. 设备定位图及管线联络表科学合理,符合乙方中标文件、采购需求及规范要求;

10000

4. 提供智能数据大模型在污水处理中的实施方法及路径,并对效果进行量化分析,方案科学合理,符合乙方中标文件、采购需求及规范要求;

10000

5. 提供厂区私有化智能巡检的实施方法及路径,并对效果进行量化分析,方案科学合理,符合乙方中标文件、采购需求及规范要求

10000

设备安装调试方案

1.设备安装方案科学合理,符合乙方中标文件、采购需求及规范要求;

10000

2.人员组织、配置、管理等科学合理,满足乙方中标文件、招标文件及规范要求;

10000

3.进度安排可实施性强且保证措施合理,符合乙方中标文件、采购需求及规范要求;

10000

4.质量管理科学全面且可控可量化,符合乙方中标文件、采购需求及规范要求;

10000

5.安全管理科学有效且针对性强,符合乙方中标文件、采购需求及规范要求。

10000

设备维保方案

1.维保计划全面详细,可行性强,满足乙方中标文件、招标文件及规范要求;

10000

2.人员组织、配置和管理科学合理,满足乙方中标文件、招标文件及规范要求;

10000

3.维保技术文件齐全,指导性强,满足乙方中标文件、招标文件及规范要求;

10000

4.耗材配件具体清楚、可量化,满足乙方中标文件、招标文件及规范要求;

10000

5.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科学合理,操作性强,满足乙方中标文件、招标文件及规范要求;

10000

特别说明: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甲方无需支付剩余货款。

十、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无。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4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5 双方在不可抗力事件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应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

6 双方应承担各自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十二、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合同变更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如甲方因项目实际,须调整采购设备、材料数量,导致合同价款调整的,双方可根据乙方所报单价及实际数量,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3)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因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服务,甲方行使解除权情形的除外)。

(4)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合同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乙方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合同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合同终止或解除并不影响双方合同附随义务的履行(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保密义务等)。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甲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壹式陆份,甲方、乙方各贰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壹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法定代表人: 曾涛 法定代表人: 汤哲
委托代理人: 周雄威 委托代理人: 陈华荣

附件列表:
  1. 合同明细.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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