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招标采购网
全国 切换省份
现在关注公众号,免费订阅医疗招标关键词去订阅

长沙市芙蓉区民政局:长沙市芙蓉区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站社工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2026-07-16招标预告-需求湖南 - 长沙市 - 浏阳市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长沙市芙蓉区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站社工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省份/直辖市 湖南 所属地区 长沙市 - 浏阳市
采购单位 长沙市芙蓉区民政局 项目联系方式
更多联系方式 157****5057 177****5705 0731-****3231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长沙市芙蓉区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站社工服务项目,为推进“社工+主动救助"工作模式,对进站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心理辅导、个案帮扶,对街面流浪人员进行主动救助的社工项目。

① 采购标的的功能

通过购买社工服务,对流浪乞讨人员开展街面主动救助、站内心理疏导、个案帮扶及教育矫治,提升救助管理服务专业化水平。

② 应用场景

长沙市芙蓉区辖区范围内的街面(含重点区域、桥梁涵洞、地下通道等)及救助站内。

③ 目标

建立“社工+主动救助”工作模式,实现街面流浪人员早发现、早劝导、早救助,站内受助人员心理及行为问题得到专业干预,年度完成街面主动救助个案不少于20个(其中疑难个案不少于10个),宣传报道不少于12篇。


二、相关标准:

详见附件


三、技术规格:

一、项目概况:

长沙市芙蓉区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站社工服务项目,为推进“社工+主动救助"工作模式,对进站流散人员进行心理辅导、个案帮扶,对街面流浪人员进行主动救助的社工项目。

项目

类别

人员要求

数量

社工服务

站外主动救助

具备社工证或三级心理咨询师证或社会工作专业或具备类似项目经验/身体健康

6名

教育矫治、心理疏导等救助服务

具备社工证或三级心理咨询师证或社工及心理学相关专业或具备2年以上类似项目经验/身体健康

2名

二、岗位设置及人员配置:共8人。

三、服务期限:招标服务期限贰年,合同一年一签。

四、服务内容

成交供应商须按以下要求为本项目提供服务,并承担相应责任与义务。

1、开展街面巡查救助服务时段

(1)日常工作时段:全年365天(含法定节假日),每天24小时(具体时间段根据救助站要求进行调整)。

(2)特殊时段:专项救助行动、两会期间、“文明创建”****中心任务等特殊时期,工作时间按具体文件时间调整。

(3)其他时段:市民热线、站外救助等突发事件需1小时内到现场处理并拍照备案。

2、开展街面巡查救助服务区域

(1)重点区域:①定王台街道:****城****广场、平和堂(****楼巷、****楼路、青石井巷)、五一大道、五一路地下通道(****大厦****广场)、浏城桥;②长沙火车站:****城地下通道、火车站(售票厅、进站厅、出口)。(1天3次,其中白班2次,晚班1次)。

(2)核心区域:①文艺路街道:省政府机关二院、湘雅二院;②五里牌街道:商务厅地下通道、晓园公园、火车站地铁1号口、****广场天桥、紫东阁地下通道;③韭菜园街道:长沙市一中初级中学、省委周边(1天2次,其中白班1次,晚班1次)。

(3)非核心区域:①朝阳街道:省图书馆;②湘湖街道:烈士公园东门、三湘大市场南门地下通道;③荷花园街道:东二环远大路立交桥(团结立交桥)、****广场、杨家山环线路立交桥、万家丽路与远大路立交桥;④东屯渡街道:****广场****小区、浏阳河婚庆文化园、浏阳河风光带(东屯渡大桥);⑤火星街道:马王堆地铁站;⑥马王堆街道:浏阳河风光带(汉桥)、浏阳河朝晖园⑦东岸街道:浏阳河风光带(滨河路)⑧东湖街道:****广场;⑨马坡岭街道:汽车东站;⑩其他属地巡查、市民发现的露宿街头生活无着人员等地点。(一周晚班1次)。

3、开展街面巡查救助服务内容

(1)对按约定巡查范围及频次要求开展日常巡逻,每月至少整理形成街面巡查通报2期。每月至少开展街面整治行动或其他形式的救助服务2次。

(2)做好信息摸排报送,对辖区内生活无着流散人员进行摸排汇总,及时向区救助站提交台账,***平台

(3)结合传统节假日全年至少开展4场救助宣传活动。如在街头开展“关爱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知识宣传活动,通过发放救助宣传卡片、有奖问答、宣传手册等形式宣传救助法律、政策、热线等知识,引导市民、骑手等新业态从业人员理性救助流散人员,及时向救助站反馈救助信息,拓宽街面救助的救助面。

(4)发现街面流浪、乞讨人员经劝导、引导或告知区救助站入站救助,不愿接受救助的人员,详细了解流浪原因,劝导回归原籍,提供临时性救助物资(衣被、食品)并拍照。

(5)对愿意进站接受救助或需要返乡的对象,通知区救助站提供返乡车票或护送安置等服务。年度化解街面主动救助个案不少于20个,其中重点个案至少10个。

(6)对发现街面重点人员中突发疾病的、精神障碍的应及时报110及120进行处置,并及时报区救助站。

(7)对发现街面未成年人乞讨或胁迫未成年人乞讨现象,第一时间报110,并通知区救助站,实施保护性救助。

(8)服从区救助管理站统一调配,协助区救助站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及省市区交办的其他任务。

(9)协助区救助站做好12345***平台的现场取证工作及情况反馈。

(10)协助区救助站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等专项救助工作。(具体时间按上级相关要求执行)

(11)链接社会资源,开展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等志愿服务。

(12)完成区救助站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3)资料整理。协助救助站规整巡查档案。

(14)完成区救助管理站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开展站内教育矫治、心理疏导等救助服务内容

(1)2名全职社工或者心理咨询师常驻站内服务,协助救助站工作人员为受助对象提供文化法制教育、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等救助保护服务。

(2)为有返乡意愿的受助人员联系亲属、查找身份信息、协助或接送受助人员返乡。

(3)对于站内短期留守人员,组织开展站内活动等。

(4)加强社会影响,省市区及自媒体宣传(包括但不限于报刊、杂志、电视、广播、网络)对救助站开展服务的正面报道不少于12篇。

(5)协助救助站规整医疗救助、寻亲服务、返乡救助等档案资料。

五、相关要求

1.从业人员基本要求及行为规范

所有工作人员须通过相应专业培训,确保上岗人员具备必备素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工作人员必须政治可靠、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有良好团队精神;仪表仪容端庄、大方、整洁,主动热情服务,对流浪人群富有爱心。身体健康,家庭成员及本人无精神病史,无传染性疾病或其他影响工作的疾病,无违法犯罪记录等。

2.成交供应商派驻的工作人员由成交供应商自行签订劳动合同或相对稳定的劳务合同,并依法缴纳相关社会保险,服务人员在工作期间、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发生工伤、意外伤害或突发疾病的,所有医疗救治、赔偿补偿、善后处置等全部责任及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若采购人因紧急情况垫付相关费用,有权向成交供应商全额追偿。

3.成交供应商派驻本项目的工作人员,由成交供应商与我站共同管理,须遵守我站的工作制度及相关规定。对不能胜任工作的派驻人员,成交供应商须在我站提出书面要求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条件予以更换。遇文明创建等重大活动,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我站做好各项相关工作。

4.服务管理目标:应制定相应制度,服务以人为本,彰显人性化,时时、处处维护我站良好的窗口形象。

5.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须立即进场开展前期管理工作,清点各项设备、物品等,认真做好接管验收各项工作,以明确各方的债、权、利的关系。自行制定投标方案,包括跟采购人及周边单位(包括居委会、街道、派出所等)的衔接;管理人员的配置;财务制度;内部奖惩措施等。须每半年向我站就管理收支情况公布一次账目。服务管理费开支范围必须符合管理服务费用构成。因成交供应商责任造成财产损失、人员走失、伤亡等,由成交供应商依法承担全部相应责任。

6.为便于管理、检查与监督,保障项目规范履约,依据本项目磋商文件约定,制定社工服务服务项目考核标准;成交供应商运营绩效考核要求具体详见《长沙市芙蓉区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站社工服务考核实施细则》附表。

7.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按照响应文件承诺的项目团队人员配置全面履约,保障人员稳定。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换、撤换项目人员。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履约需更换人员的,更换人员须为同等级及以上资质/能力人员,成交供应商应提交书面更换申请,经采购人书面审核同意后方可更换。

六、其他事项

1.如遇突发或重大事件,成交供应商管理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报告采购人有关部门,成交供应商项目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适时处理或协助处理有关问题,采购人如认为情况危及到采购人的安全管理,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同意采购人直接调配成交供应商资源直至危机结束。

2.因成交供应商管理不善或其工作人员未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造成采购人(含采购人救助服务对象)人身、财产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七、关于扣款

(一)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本磋商文件要求履行相关责任,重点工作目标是市区确定的重点区域和主次干道、****广场、商业街、风 光带、****广场、地下通道、人行天桥看不到流浪乞讨人员。

若成交供应商怠于履行职责,导致出现以下情形,则甲方将对乙方进行相应罚款。

市里进行定期暗访督查,如果被区里督查通报1次(区两办、文明创建办),扣款500元;累计扣款在每季度或半年度进行扣除。

(二)落实365天上街巡查工作责任,特别是重点节假日要重点开展督查、巡查、救助、处置工作,不能被新闻媒体曝光(包括抖音、网络媒体),曝光一次,扣款3000元;累计扣款在季度支付款项中予以扣除。

(三)及时处置突发极端事件,如出现流浪乞讨人员死在街面而没有及时被发现,造成恶劣影响,被市领导通报或新闻媒体(中央电视台或省级媒体)曝光、被上级部门追责,每出现一次扣款50000元。

(四)工作人员在街面巡查、对接、联系局、站、街道及社区相关工作不到位的情况,每被局里书面通报一次,扣款500元。

(五)局及站举行调度会,主要负责人或者相关责任人无故缺席一次,扣款500元。

八、违约责任

1.成交供应商应当依法提供救助服务,因成交供应商随意打骂、索要钱财等违法行为导致被救助人员或第三人遭受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成交供应商不按时、依约提供救助服务,经采购人书面告诫后仍不改正的,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后续合同款项不再支付,且成交供应商须按照合同金额的2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若因成交供应商违约导致发生第四条情形之一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支付相应罚款。

3.成交供应商在考核中被评为不合格的,采购人除扣除合同金额的15%—40%外,有权与成交供应商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甲方损失;若因成交供应商违约导致发生第四条情形之一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支付相应违约金。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限:招标服务期限贰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地点:芙蓉区区域内


五、服务标准:

详见附件


六、验收标准:

(一)验收(考核评估)主体

本项目履约验收的主体为采购人单位,采购人需对验收过程的合规性、验收结果的真实性与公正性负责,承担验收管理的主要责任。

(二)组织方式

验收小组应由本单位本系统熟悉项目需求与实施情况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由采购单位自行选择,原则上从本单位本系统指定,确有必要也可以邀请相关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实际使用部门人员等至少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对于技术复杂或专业性强的、涉及公共利益或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金额较大的采购项目至少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三)验收(考核评估)时间

本项目总服务期2年,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每个合同年度内开展2次考核验收,分别为年度中期验收、年度末期验收。具体时间要求如下:

1.年度中期验收(考核评估)时间:项目实施满6个月后,成交供应商需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验收申请及材料;采购人收到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材料齐全即启动评估,评估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验收结果,中期验收(考核评估)工作(从供应商提交申请到出具结果)需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中期验收(考核评估)结果作为年度第二次付款依据。

2.年度末期验收(考核评估)时间:项目年度服务期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需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验收申请及材料;采购人收到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材料齐全即启动评估,评估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验收结果,整体验收(考核评估)工作(从供应商提交申请到出具结果)需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结果作为年度第三次付款依据。

(四)验收(考核评估)方式

1.组织方式:由采购人牵头组建验收小组(成员含本单位本系统熟悉项目需求与实施情况人员、实际使用部门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验收全流程实施,供应商配合。

2.结果判定方式:验收小组根据评估结果,集体评议形成“合格、整改后合格、不合格”结论,所有成员签字确认。

(五)验收(考核评估)程序

1.申请:达到验收节点(中期满6个月/年度服务期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需在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验收申请及服务成果材料;

2.审核:采购人在收到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审核材料是否齐全,材料不齐的需在审核期内通知供应商补充;

3.评估:材料齐全后,采购人按验收内容及时启动评估(如核查材料、实地检查、访谈服务对象等);

4.反馈:评估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出具验收结果(合格/不合格及整改要求)。

(六)验收(考核评估)内容

本项目年度中期验收(项目实施满6个月)及年度末期验收的验收(考核评估)内容,均以本项目采购文件明确的服务需求、投标(响应)文件承诺的服务方案及双方确认的《项目考核评估标准》为核心依据,重点核查成交供应商服务任务完成情况、服务质量达标情况、合同履约合规情况等。

(七)验收(考核评估)标准

本项目按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的规定及本项目考核评估标准(考核评估标准详见附件-芙蓉区救助站社工服务考核实施细则及长沙市芙蓉区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站社工服务项目绩效考核表(如有调整,以采购人最终确认的评估指标为准))进行验收(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若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1.核心标约定标准: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中的供应商承诺、双方补充协议(如有)等约定的标准,需作为验收依据。

(八)与履约验(考核评估)收挂钩的违约责任

1.年度中期验收相关责任:若年度中期评估考核在70分以下,成交供应商需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分析原因并完成整改;成交供应商存在重大过失或严重违规违约的,采购人有权不予支付当期款项,并追究相应责任且有权解除合同。

2.年度末期验收相关责任:若年度末期评估考核在70分以下,成交供应商需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分析原因并完成整改;成交供应商存在重大过失或严重违规违约的,采购人有权不予支付当期款项,并追究相应责任(第一年度出现重大过失或严重违规违约的,采购人除有权不予支付当期款项并追究相应责任外还有权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下一年度合同(即解除合同))。

(九)与履约验(考核评估)收挂钩的资金支付条件

本项目总服务期2年,合同实行一年一签,以下为单个合同年度付款方式,每年度均按本条款执行,项目资金支付以考核结果为依据。

①年度第一次付款(40%预付款):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提供等额合规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年度总金额的40%。

②年度第二次付款(30%合同款):需以中期验收合格为前置条件,支付条件为项目实施满6个月且中期评估考核完成;成交供应商提供等额合规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具体支付金额及扣款标准按照《芙蓉区救助站社工服务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③年度第三次付款(30%尾款):需以年度末期验收合格为前置条件,支付条件为项目年度服务期结束且末期评估考核完成;成交供应商提供等额合规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具体支付金额及扣款标准按照《芙蓉区救助站社工服务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十)争议处理

1.协商处理:采购人与供应商在验收过程中发生争议(如对验收结果有异议、对问题整改要求有分歧),应首先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需形成书面记录,双方签字确认协商结果。

2.调解处理:协商不成的,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或行业协会申请调解,调解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结果需双方签字确认,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仲裁或诉讼:调解不成的,按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约定仲裁的,需向合同载明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约定诉讼的,需向采购人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争议期间责任:争议处理期间,供应商需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设备维护、服务提供)。

(十一)验收(考核评估)费用支付

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考核评估结果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十二)采购人及供应商各自权利义务

1.采购人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供应商提交完整的验收材料,对材料真实性进行核查;

(2)有权组建验收小组,确定验收时间、方式与内容,对验收过程进行监督;

(3)有权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要求供应商整改、重新履约,追究违约责任;

(4)有权拒绝供应商提出的不合理验收要求(如擅自降低验收标准、拖延验收配合)。

(5)按时组建验收小组,及时开展验收,不得无故拖延验收或拒绝验收;

(6)向供应商提供验收所需的合同文件、技术标准等资料,配合供应商开展现场演示(如有);

(7)及时出具验收报告,将验收结果书面告知供应商,按约定支付验收合格后的款项;

(8)妥善保存验收资料(验收报告、核查记录、第三方报告等)。

2.供应商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采购人在约定时间内开展验收,提供验收所需的工作条件(如现场场地);

(2)有权对验收小组成员提出回避申请,对验收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如故意刁难、擅自提高标准)向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投诉;

(3)有权要求采购人及时支付已验收合格部分的款项,对无故拖延支付的可以追究责任;

(4)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有权提出复核申请,要求验收小组重新核查;

(5)按约定完成履约,提交完整、真实的验收申请材料,配合验收小组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测试;

(6)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按验收意见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整改,提交整改证明材料;

(7)提供验收所需的资料原件,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履约问题;

(8)接受验收结果,按验收意见履行后续义务(如整改、重新履约),承担验收不合格的违约责任。


七、其他要求: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提供办公场地和办公设施,水费、电费、物业费均由甲方承担:

2.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若确有延迟拨款的客观原因,应与乙方做好沟通协商工作:

3.负责协调乙方在开展服务过程中与街道、社区(村)及有关部门的对接;

4.甲方对乙方开展服务提供一切必要的协助及便利包括业务指导;

5.甲方有权对该项目进行指导、监督和审计。具体包括财务监督、项目指导、项目监督及项目评估工作,乙方须配合甲方的工作。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结合实际制订工作规划及具体实施方案并报甲方认可,如有改变,应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内容开展相关活动,认真落实本项目相关要求,提供专业服务;

3.乙方应配合甲方监督和考核。

三、风险级别及对应的差异化风险防控措施

若供应商报价触发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经提供书面说明及必要证明材料后,仍被评审小组推荐为中标(成交)候选人的,评审小组将同时明确其风险等级。该供应商中标(成交)后,其合同签订及履行按下表对应风险等级的付款条件、履约验收要求、违约责任执行。

风险级别

报价合理性

履约保证金

付款条件

履约验收要求

违约责任

合理,接受其报价

不收取

①年度第一次付款(40%预付款):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提供等额合规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年度总金额的40%。

②年度第二次付款(30%合同款):需以中期验收合格为前置条件,支付条件为项目实施满6个月且中期评估考核完成;成交供应商提供等额合规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具体支付金额及扣款标准按照《长沙市芙蓉区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站站内照料服务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③年度第三次付款(30%尾款):需以年度末期验收合格为前置条件,支付条件为项目年度服务期结束且末期评估考核完成;成交供应商提供等额合规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具体支付金额及扣款标准按照《芙蓉区救助站站内照料服务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1.年度中期验收(考核评估)时间:项目实施满6个月后,成交供应商需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验收申请及材料;采购人收到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材料齐全即启动评估,评估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验收结果,中期验收(考核评估)工作(从供应商提交申请到出具结果)需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中期验收(考核评估)结果作为年度第二次付款依据。

2.年度末期验收(考核评估)时间:项目年度服务期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需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验收申请及材料;采购人收到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材料齐全即启动评估,评估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验收结果,整体验收(考核评估)工作(从供应商提交申请到出具结果)需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结果作为年度第三次付款依据。

1.年度中期验收相关责任:若年度中期评估考核在70分以下,成交供应商需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分析原因并完成整改;成交供应商存在重大过失或严重违规违约的,采购人有权不予支付当期款项,并追究相应责任且有权解除合同。

2.年度末期验收相关责任:若年度末期评估考核在70分以下,成交供应商需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分析原因并完成整改;成交供应商存在重大过失或严重违规违约的,采购人有权不予支付当期款项,并追究相应责任(第一年度出现重大过失或严重违规违约的,采购人除有权不予支付当期款项并追究相应责任外还有权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下一年度合同(即解除合同))。

较低

合理,接受其报价

收取中标(成交)金额的 3%,提交对等金额保函或保险

①年度第一次付款(30%预付款):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提供等额合规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年度总金额的30%。

②年度第二次付款(30%合同款):需以中期验收合格为前置条件,支付条件为项目实施满6个月且中期评估考核完成;成交供应商提供等额合规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具体支付金额及扣款标准按照《长沙市芙蓉区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站站内照料服务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③年度第三次付款(40%尾款):需以年度末期验收合格为前置条件,支付条件为项目年度服务期结束且末期评估考核完成;成交供应商提供等额合规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具体支付金额及扣款标准按照《芙蓉区救助站站内照料服务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1.年度中期验收(考核评估)时间:项目实施满6个月后,成交供应商需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验收申请及材料;采购人收到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材料齐全即启动评估,评估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验收结果,中期验收(考核评估)工作(从供应商提交申请到出具结果)需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中期验收(考核评估)结果作为年度第二次付款依据。

2.年度末期验收(考核评估)时间:项目年度服务期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需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验收申请及材料;采购人收到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材料齐全即启动评估,评估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验收结果,整体验收(考核评估)工作(从供应商提交申请到出具结果)需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结果作为年度第三次付款依据。

1.年度中期验收相关责任:若年度中期评估考核在70分以下,成交供应商需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分析原因并完成整改;成交供应商存在重大过失或严重违规违约的,采购人有权不予支付当期款项,并追究相应责任且有权解除合同。

2.年度末期验收相关责任:若年度末期评估考核在70分以下,成交供应商需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分析原因并完成整改;成交供应商存在重大过失或严重违规违约的,采购人有权不予支付当期款项,并追究相应责任(第一年度出现重大过失或严重违规违约的,采购人除有权不予支付当期款项并追究相应责任外还有权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下一年度合同(即解除合同))。

3.服务质量不达标扣缴保证金5000 元(合同期内补足)。

一般

较合理,接受其报价

收取中标(成交)金额的 5%,提交对等金额保函或保险

①年度第一次付款(20%预付款):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提供等额合规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年度总金额的20%。

②年度第二次付款(30%合同款):需以中期验收合格为前置条件,支付条件为项目实施满6个月且中期评估考核完成;成交供应商提供等额合规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具体支付金额及扣款标准按照《长沙市芙蓉区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站站内照料服务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③年度第三次付款(50%尾款):需以年度末期验收合格为前置条件,支付条件为项目年度服务期结束且末期评估考核完成;成交供应商提供等额合规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具体支付金额及扣款标准按照《芙蓉区救助站站内照料服务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1.年度中期验收(考核评估)时间:项目实施满6个月后,成交供应商需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验收申请及材料;采购人收到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材料齐全即启动评估,评估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验收结果,中期验收(考核评估)工作(从供应商提交申请到出具结果)需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中期验收(考核评估)结果作为年度第二次付款依据。

2.年度末期验收(考核评估)时间:项目年度服务期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需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验收申请及材料;采购人收到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材料齐全即启动评估,评估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验收结果,整体验收(考核评估)工作(从供应商提交申请到出具结果)需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结果作为年度第三次付款依据。

1.年度中期验收相关责任:若年度中期评估考核在70分以下,成交供应商需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分析原因并完成整改;成交供应商存在重大过失或严重违规违约的,采购人有权不予支付当期款项,并追究相应责任且有权解除合同。

2.年度末期验收相关责任:若年度末期评估考核在70分以下,成交供应商需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分析原因并完成整改;成交供应商存在重大过失或严重违规违约的,采购人有权不予支付当期款项,并追究相应责任(第一年度出现重大过失或严重违规违约的,采购人除有权不予支付当期款项并追究相应责任外还有权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下一年度合同(即解除合同))。

3.服务质量不达标扣缴保证金10000 元(合同期内补足)。

较大

较合理,接受其报价

收取中标(成交)金额的8%,提交对等金额保函或保险

①无预付款;

②年度第一次付款(50%合同款):需以中期验收合格为前置条件,支付条件为项目实施满6个月且中期评估考核完成;成交供应商提供等额合规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具体支付金额及扣款标准按照《长沙市芙蓉区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站站内照料服务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③年度第二次付款(50%尾款):需以年度末期验收合格为前置条件,支付条件为项目年度服务期结束且末期评估考核完成;成交供应商提供等额合规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具体支付金额及扣款标准按照《芙蓉区救助站站内照料服务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1.年度中期验收(考核评估)时间:项目实施满6个月后,成交供应商需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验收申请及材料;采购人收到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材料齐全即启动评估,评估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验收结果,中期验收(考核评估)工作(从供应商提交申请到出具结果)需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中期验收(考核评估)结果作为年度第一次付款依据。

2.年度末期验收(考核评估)时间:项目年度服务期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需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验收申请及材料;采购人收到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材料齐全即启动评估,评估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验收结果,整体验收(考核评估)工作(从供应商提交申请到出具结果)需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结果作为年度第二次付款依据。

1.年度中期验收相关责任:若年度中期评估考核在70分以下,成交供应商需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分析原因并完成整改;成交供应商存在重大过失或严重违规违约的,采购人有权不予支付当期款项,并追究相应责任且有权解除合同。

2.年度末期验收相关责任:若年度末期评估考核在70分以下,成交供应商需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分析原因并完成整改;成交供应商存在重大过失或严重违规违约的,采购人有权不予支付当期款项,并追究相应责任(第一年度出现重大过失或严重违规违约的,采购人除有权不予支付当期款项并追究相应责任外还有权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下一年度合同(即解除合同))。

3.服务质量不达标扣缴保证金20000 元(合同期内补足)。

有一定合理性,接受其报价

收取中标(成交)金额的10%,提交对等金额保函或保险

①无预付款;

②年度第一次付款(30%合同款):需以中期验收合格为前置条件,支付条件为项目实施满6个月且中期评估考核完成;成交供应商提供等额合规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具体支付金额及扣款标准按照《长沙市芙蓉区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站站内照料服务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③年度第二次付款(70%尾款):需以年度末期验收合格为前置条件,支付条件为项目年度服务期结束且末期评估考核完成;成交供应商提供等额合规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具体支付金额及扣款标准按照《芙蓉区救助站站内照料服务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1.年度中期验收(考核评估)时间:项目实施满6个月后,成交供应商需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验收申请及材料;采购人收到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材料齐全即启动评估,评估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验收结果,中期验收(考核评估)工作(从供应商提交申请到出具结果)需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中期验收(考核评估)结果作为年度第一次付款依据。

2.年度末期验收(考核评估)时间:项目年度服务期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需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验收申请及材料;采购人收到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材料齐全即启动评估,评估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验收结果,整体验收(考核评估)工作(从供应商提交申请到出具结果)需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结果作为年度第二次付款依据。

3.要求每半年提供项目所属人员工资与社保缴纳情况,在项目的签到情况。

4、采购人有权每季度开展一次考核评估。

1.年度中期验收相关责任:若年度中期评估考核在70分以下,成交供应商需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分析原因并完成整改;成交供应商存在重大过失或严重违规违约的,采购人有权不予支付当期款项,并追究相应责任且有权解除合同。

2.年度末期验收相关责任:若年度末期评估考核在70分以下,成交供应商需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分析原因并完成整改;成交供应商存在重大过失或严重违规违约的,采购人有权不予支付当期款项,并追究相应责任(第一年度出现重大过失或严重违规违约的,采购人除有权不予支付当期款项并追究相应责任外还有权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下一年度合同(即解除合同))。

3.服务质量不达标扣缴保证金30000 元(合同期内补足)。

四、其他要求

1、异常低价相关说明

如供应商报价触发异常低价投标(响应)的,供应商应按以下要求提供报价合理性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1供应商对报价完整性、准确性的说明

说明内容涵盖是否已认真核算自身报价不存在错项、漏项、价格计算错误等问题,对采购项目产生或可能产生的全生命周期成本均按采购文件约定进行报价;供应商发现报价存在错项、漏项、价格计算错误等问题的,应详细说明具体问题,并承诺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在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之外以任何名义再收取费用(符合采购合同法定补充条件的除外)。

1.2供应商对报价合理性的说明

①说明供应商在产品制造或采购成本、人力成本、技术优势、政策补贴等方面是否存在成本优势,对存在的优势进行分析说明;

②说明采取低价参与本采购项目考虑的因素及利益诉求;

③说明每一项标的及项目全生命周期内其他可能产生的成本的具体价格测算。对于定制生产类的货物标的,供应商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加工成本(加工辅材、设备)、人工成本、管理费用、税费、利润、其他开支等;对于成品类货物标的,供应商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采购成本、人工成本、管理费用、税费、利润、其他开支等;对于服务类标的,供应商应提供人工成本、管理费用、利润、税费、其他开支等。供应商还可根据采购项目情况,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运输成本、安装成本等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

④说明对可能产生理解差异的标的的说明(如有),供应商就采购人采购需求可能存在理解差异的,详细阐明自身的理解及实现的技术服务路径与价格测算。

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对具有成本优势的,提供具有成本优势的材料;对于定制生产类的货物标的,提供原材料、产品的购买发票或与原材料、产品销售方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书,拟投入人工的工资发放及社保缴纳标准的证明材料,使用或拟投入的设备的发票或合同,税费标准、管理费及其他开支的材料;对于成品类货物标的,提供产品的购买发票或与产品销售方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书,拟投入人工的工资发放及社保缴纳标准的证明材料,税费标准、管理费及其他开支的材料;对于服务类标的,提供拟投入人工的工资发放及社保缴纳标准的证明材料,税费标准、管理费及其他开支的材料。

供应商还可提供能体现分项单价相近的类似业绩的合同与履约验收完成材料或甲方的履约评价材料等供应商认为能有效证明价格合理性的其他证明材料。

1.3供应商对保障项目履约的说明

具体说明参与采购项目的盈利或亏损预期分析,对于预期亏损的,还要说明企业(单位)资产负债情况,亏损承受能力分析,化解亏损或保障持续履约能力的措施等。

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两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同等效力的财务状况报告(新办不到一年的企业提供财务说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最近一个年度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征信报告。

供应商还可提供应收账款明细,投资者承诺在未来注入资金的书面证明或已通过审批的融资证明等供应商认为能有效证明价格合理性的其他证明材料。

供应商应按照评审小组明确的说明要求撰写报价合理性书面说明,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及时提交。采购项目评审过程中,安排对项目成本测算情况,项目执行情况熟悉的工作人员,随时准备接受评审小组的澄清提问。

五、真实性审查说明

(一)采购人将在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前,对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将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服务方案、商务条款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1.审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国家认可的官方渠道对证明材料进行在线核查;对无法在线核查的材料,向材料出具单位发函核实或请求相关部门协助核查;要求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对等。

2.若采购人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将向本级财政部门书面报告。

(二)供应商在参与投标前,须自行核验投标(响应)文件中所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此为投标主体应尽的法定义务,未履行核验义务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则还须确保函中所填写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企业类型等数据的真实性,不得随意填写,该数据真实性亦纳入投标文件证明材料核验范畴,因数据不实引发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若供应商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将面临以下后果:

(1)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2)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3)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若有违法所得,将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5)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6)若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一旦查实提供虚假材料,其中标、成交结果将被认定无效。请各供应商务必确保所提供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3.服务方式

(1)服务方式:成交供应商按本项目磋商文件及采购人要求进行服务,完成所有工作,提交所有成果并达到验收(评估)要求。

六、结算方法及其他说明

1.付款人:长沙市芙蓉区民政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分三次支付项目服务费用(本项目总服务期 2 年,合同实行一年一签,下述付款方式为单个合同年度的支付标准,每年度均按此分三次支付。)。

(1)年度第一次付款(40%预付款):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提供等额合规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年度总金额的40%。

(2)年度第二次付款(30%合同款):需以中期验收合格为前置条件,支付条件为项目实施满6个月且中期评估考核完成;成交供应商提供等额合规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具体支付金额及扣款标准按照《芙蓉区救助站社工服务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3)年度第三次付款(30%尾款):需以年度末期验收合格为前置条件,支付条件为项目年度服务期结束且末期评估考核完成;成交供应商提供等额合规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具体支付金额及扣款标准按照《芙蓉区救助站社工服务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注: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考核评估结果开具对应金额的发票,支付合同款项时,采购人不向成交供应商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

付款条件补充:若本项目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触发异常低价评审审查程序且经审查后最终中标(成交)的,付款条件等相关事项按风险级别及对应差异化风险防控管理措施(详见-风险级别及对应的差异化风险防控措施)严格执行。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进行,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实际情况,详细评估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如含派驻人员工资社保、服装、督导及管理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严禁服务转包,对成交供应商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5.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查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6.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必须确保如期如质,如有未按照需求提供服务的,服务工作不到位、不及时或有违约现象,采购方有权提出异议,成交供应商须在合理范围内寻求最优方式解决;如因为成交供应商原因严重影响服务质量,采购方有权终止该项服务协议,无须支付余下尾款,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7.在服务过程中,涉及个人信息、保密信息、保密资料的,成交供应商要切实做好保密措施,确保相关资料不外泄。如因成交供应商保密措施不当、故意或过失泄漏相关资料的,成交供应商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造成严重影响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1

芙蓉区救助站社工服务考核实施细则

长沙市芙蓉区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站社工服务考核项目,满分分值为100分,各个项目满分值分别为:(1)从业人员资质(10分);(2)服务情况(50分);(3)专业支持(10分);(4)服务管理(10分);⑸服务满意度及成效(20分 )。

救助站对社工服务工作及其服务质量进行年度中期考核评估(服务期满6个月)、年度末期考核评估(服务期满12个月),采取扣分法进行质量评估、评分,评分结果作为对社工工作质量的奖惩依据。总得分在85分及以上(即满意度在85%以上),足额发放当期应付合同款项;评分总得分85分至80分之间(含80分),按当期应付合同款项的90%支付。评分总得分79至70分之间(含70分),按当期应付合同款项的80%支付。评分总得分70分(不含)以下,分析原因,酌情付款,酌情支付,最高按当期应付合同款项的70%发放。如服务机构工作中有重大过失,或扣分比分严重,救助站不予支付,并追究服务机构应承担的责任。

备注:

1.此表格由我站评估组进行考核评估并签字确认。

2.此表作为我站对社工工作质量和支付费用的奖惩依据,详情参照以下实施细则。

3.服务机构针对扣分情况,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

4.本考核表由长沙市芙蓉区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站负责制订和解释,在实际运作中,如需对上述考核内容作出调整,双方可协商解决。

附件-2

长沙市芙蓉区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站

社工服务项目绩效考核表

序号

考核 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赋分说明

评估分数

评估说明

从业 人员 资质 (10 分 )

1.本项目要求服务机构配置教育矫治及心理疏导人员2名,须持有社会工作师或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或者2年以上社会工作服务经验,应具备社会学、社会工作、心理学等相关或其他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2.本项目要求服务机构配置6名站外主动救助社工。

5

根据符合程度,以0.5分为一个梯度扣分。

本项目要求不少于8名全职工作人员,项目社工及相关专业人员有明确职责分工和管理关系。工作人员空缺时,需保证在7个自然日内配置同等条件或以上的工作人员。需满员在岗,每季度须进行学习培训1次。按照相关规定为全职工作人员签订合同、购买相关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

5

根据符合程度,以0.5分为一个梯度扣分。

服务

情况

(50

分 )

服务

情况

(50

分 )

根据救助站规定的时间要求每周7天24小时进行驻点服务,节假日及公众假期轮值开展当值应急服务。每月常规活动、各类专业服务常态化开展,服务反馈满意度及专业效果呈现明显。

2

根据符合程度,以0.5分为一个梯度扣分。

每年针对服务对象至少开展一次需求调研,出具调研报告,每季度为救助服务对象开展面谈和笔录为100%,且各类报告能够满足救助站实际工作需要。能针对调研结果制定服务规划,能够对已有服务对象进行需求的辨识,有服务实施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规划和安排能符合救助站实际工作需要,且结构完整,内容全面,质量高。每月需向救助站提交至少2次街面巡查通报,针对救助站提出的规划调整要求,确保及时反馈率高达100%。

2

根据符合程度,以0.5分为一个梯度扣分。

服务指标完成情况,按指标总体完成率打分,按照计划进度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和指标,年度完成率100%。

10

根据符合程度,以1分为一个梯度扣分。

街面重点服务对象的个案帮扶每年不少于20个,其中重点个案至少10个。按照计划进度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和指标,建档表内容需符合救助站要求,查看建档表。

3

根据符合程度,以0.5分为一个梯度扣分。

针对救助站提出的重点服务对象以及定点医院的受助对象,情感抚慰,个案跟进;寻亲服务,让爱回家;思想教育,家庭回访等覆盖率需达到100%,并需要提供完整的个人服务计划、记录及结案总结,效果明显。

5

根据符合程度,以0.5分为一个梯度扣分。

1.针对救助站提出有需要进行心理辅导的救助人员开展心理辅导率需达到100%,其中,针对有潜在归家可能性的服务对象开展辅导工作,协助归家,心理辅导成效明显。查看面谈记录。

2.针对救助站提出有需要开展心理辅导的工作人员心理辅导率需达到100%,心理辅导成效明显,查看面谈记录。

5

根据符合程度,以0.5分为一个梯度扣分。

个案管理效果明显。根据***网络及资源为服务对象提供“全人”的服务,包括直接服务及间接服务。查看个案记录。

3

根据符合程度,以0.5分为一个梯度扣分。

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需要的服务对象进行生活能力评估,必要时进行身体、心理、家庭及社会多方面的需求评估。需求评估开展有理论 依据及介入策略。

3

根据符合程度,以0.5分为一个梯度扣分。

社会化教育效果明显。以专业社会工作介入救助管理服务,帮助服务对象摆脱救助依赖,协助服务对象重建社会角色,促进其社会功能的正常发挥。

3

根据符合程度,以0.5分为一个梯度扣分。

群体性服务效果明显。小组、活动、常规服务活动等群体性服务设计及开展完整、专业、有针对性,服务对象受益及改变程度明显,服务实施满意度反馈高。

3

根据符合程度,以0.5分为一个梯度扣分。

能采用灵活有效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对服务对象进行寻亲、归家后的跟踪回访。回访信息有清晰地记录存档,对于回访反馈的建议、要求, 能立即解决的即时解决,无法立即解决的能给予积极回复。

3

根据符合程度,以0.5分为一个梯度扣分。

配合救助站的各项整体性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场室布置及管理工作、宣传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报刊、杂志、电视、广播、网络)对救助站开展服务的正面报道不少于12篇。)、参观交流接待工作、值班、安全检查及行政性工作等。

2

根据符合程度,以0.5分为一个梯度扣分。

引入符合救助站实际工作需要的外部资源,包括但不限于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义工、企业等,为服务对象开展活动或指导,每半年保证至少有两项外部资源为救助站提供服务。

2

根据符合程度,以0.5分为一个梯度扣分。

能组建并联动志愿者及志愿者组织持续、稳定协助开展服务。

2

根据符合程度,以0.5分为一个梯度扣分。

能全面、真实地保存服务各类文书档案,且符合专业档案管理要求、具有统一的管理制度及规范,救助站不定期抽查各类档案合格率达100%。

2

根据符合程度,以0.5分为一个梯度扣分。

专业支持 (10

分 )

社工全年需接受专业培训不低于36小时,非社工岗位的专业工作人员需接受不少于8小时的岗前培训。专业培训符合项目实际工作需要。

5

根据符合程度,以0.5分为一个梯度扣分。

社工及相关工作人员需参加与救助站沟通的会议不低于24小时,会议包括项目实施、推进和合作、督促等各项会议。

5

根据符合程度,以0.5分为一个梯度扣分。

服务

管理

(10

分 )

服务机构需定期向救助站汇报工作进展,并提交巡查通报、中期报告及结项报告。

5

根据符合程度,以0.5分为一个梯度扣分。

服务机构需配合救助站要求,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如保密、职业道德培训、安全生产、扫黑除恶、开放日活动等),配合救助站完成各类相关活动方案、总结、制度、新闻的编写,及时响应率达到100%。

5

根据符合程度,以0.5分为一个梯度扣分。

服务

满意

度及

成效

(20

分 )

救助站综合评价:对项目运营情况、服务开展情况、团队人员在岗状况、日常沟通协调、及时反馈及响应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

10

根据符合程度,以0.5分为一个梯度扣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服务对象对社工工作态度、 服务表现、项目实施过程的满意度评价。

5

根据符合程度,以0.5分为一个梯度扣分。

社会反响及产出情况:奖励表彰情况、宣传报道、研究成果产出等涉及本项目的正向社会反响。

5

根据符合程度,以0.5分为一个梯度扣分。

总分

100

评估人签字: 评估日期:

★本章要求及标准均为实质性条款(含芙蓉区救助站社工服务考核实施细则则及长沙市芙蓉区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站社工服务项目绩效考核表),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逐条进行响应,不得有任何负偏离,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393/4ncPap8BMqitpwL5ySRb.html

湖南医疗招标
长沙市医疗招标
株洲市医疗招标
湘潭市医疗招标
衡阳市医疗招标
邵阳市医疗招标
岳阳市医疗招标
常德市医疗招标
张家界市医疗招标
益阳市医疗招标
郴州市医疗招标
永州市医疗招标
怀化市医疗招标
娄底市医疗招标
湘西州医疗招标

医疗分类招标

B超 CRRT机 PT床 一次性注射器 中心供氧 人工肺 体温仪 体温枪 体温筛选机 体温表 体温计 促通仪 保温箱 光谱仪 内窥镜 凡士林 分析仪 刺激仪 加温仪 医用x射线 医用材料 医用棉球 医用气体 医用纱布 医用耗材 医疗废弃物 医疗设备 医院电梯 发光仪 发热 口罩 口腔设备 吸引器 吸氧机 吸痰器 呼吸机 喉镜 器械柜 复苏机 多普勒 婴儿舱 射线机 干燥柜 康复器 彩超 心电图 心电图机 心脑肌电图仪 急救箱 手术仪 手术刀 手术器械 手术床 手术显微镜 打片机 抗疫 抢救床 抢救推车 抢救箱 抢救车 护目镜 担架 按摩床 排痰机 排石机 接种 支气管镜 救护车 敷料柜 方舱 无菌纱布 暖箱 核酸 检查仪 检查床 检查镜 检测仪 橡胶手套 止血钳 氧气吸入器 氧气瓶 氩气刀 治疗仪 治疗机 治疗椅 注射器 注射泵 注射用水 洁牙机 洗胃机 测序仪 测温仪 消毒器 消毒机 消毒液 清创机 灭菌器 熏蒸机 牵引床 理疗仪 生理仪 生理盐水 电导仪 疫苗 疫苗 病床 病理扫描仪 监护仪 监测仪 种植机 绷带 肠镜 胃肠镜 胆道镜 腹腔镜 膀胱镜 艾灸床 艾灸机 营养泵 蜡疗机 血氧测量仪 血滤机 血透机 观察床 诊察床 诊疗床 试剂 起搏器 超声刀 转运床 轮椅 输尿管硬镜 输尿管镜 输液架 输液泵 透析机 铁喉镜 防护帽 防护服 防护面罩 防护鞋帽 防疫 除颤仪 隔离点 雾化吸入器 雾化器 颈托 额温枪 验光台 高频电刀 麻醉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