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南志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乡市玉潭街道****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01-21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NXCG-202112280004
项目名称: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总预算金额:1200000元
最高限价:12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5日内交付货物。
采购需求:
|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 1 |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 详见附件 | 1 | 台 | 1200000 | 1200000 |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
详见附件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2.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①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1);
②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格式见附件2-2)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2-3)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③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见附件2-4)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说明:①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②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
③提供公示期内企业信用查询。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www.****.gov.cn)。对于以上渠道已收录或未收录的违法、处罚记录,供应商有义务在投响应文件中做出说明,投标人刻意隐瞒的,视为弄虚作假谋取中标。
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双面复印件;②无供应商行政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非本人手写签名无效,印章及电子签名无效)的视为无效授权;③授权范围应涵盖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 ;
【注: 1、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推行的“三证合一”情形(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证明材料仅须提供营业执照;2、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具体是指:2021年 9 月至 2021年 12 月间任意连续三个月。】
若投标人所投设备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投标人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所投设备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证。
注: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 、获取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2-01-20 17:00
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湖南志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乡市玉潭街道****楼)
3、 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资格审查合格供应商持谈判通知、确认函、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到指定地点获取谈判文件。
4 、谈判文件的售价: 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2-01-21 14:30
2、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 湖南志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乡市玉潭街道****楼)
五、开启:
1、开启时间: 2022-01-21 14:30
2、开启地点: 湖南志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乡市玉潭街道****楼)
六、公告期限:
自 2022-01-07 起至 2022-01-12 止(3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7.1递交方式:按本公告第二点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胶装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7.2递交时间: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 01 月 14 日 17: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7.3递交地点:湖南志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乡市玉潭街道****楼)。
| 一、采购人信息 |
| 采购单位: 宁乡市中医医院 |
| 联系人: 杨丹 |
| 电 话: 0731-****2519 |
| 地 址: ****路****号 |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 代理机构: 湖南志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张建平 |
| 电 话: 0731-****2909 |
| 地 址: 玉潭街道新康社区财汇立方1409-1410号 |
| 免责声明: |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附件列表 :
- 采购需求.docx
- 附件.docx
2022 年1 月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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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393/6hJJM34BTPJGZLOXOhY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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