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功能及要求:
***网分布密集且存在问题的道路进行物探检测,自来水、燃气、电力、弱电等管线将由相关维护运营单位自行排查。
二、相关标准:
(二)相关标准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
1、****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颁布《道路塌陷隐患雷达检测技术导则》(RISN-TG024-2016);
2、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颁布《城市地理信息系统设计规范》(GB/T 18578-2025)。
3、****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_T50857-2024)。
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实施《城市工程地球物理探测标准》(CJJ/T7-2017);
5、****城乡建设部颁布《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
6、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颁布《公路工程物探规程》(JTG/T 3222—2020);
7、****城乡建设部颁布《城市地下病害体综合探测与风险评估技术标准》(JGJ/T437-2018)。
8、****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城镇道路塌陷隐患探测和风险评估预警技术标准》。
以上相关标准以国家最新颁布的为准。
三、技术规格:
(三)服务范围
|
序号 |
路名 |
起止点 |
长度(m) |
车道预估(按4米宽度预估) |
测线(米)(按4米宽度预估) |
|
1 |
湘江大道 |
五一路—****城高速 |
12100 |
6.00 |
72600 |
|
2 |
芙蓉路 |
人民西路——劳动西路 |
1429 |
10.00 |
14290 |
|
3 |
劳动西路——南二环 |
3138 |
10.00 |
31380 |
|
|
4 |
南二环——湘府路 |
3680 |
10.00 |
36800 |
|
|
5 |
湘府路——中意一路 |
4053 |
10.00 |
40530 |
|
|
6 |
融城路 |
芙蓉路——湘江大道 |
1960 |
8.00 |
15680 |
|
7 |
新韶山南路 |
万家丽路——西塘冲路 |
2083 |
8.00 |
16664 |
|
8 |
西塘冲路 |
芙蓉南路——新韶山南路 |
2325 |
6.00 |
13950 |
|
9 |
中意二路 |
芙蓉路——融城路 |
6900.00 |
10.00 |
69000 |
|
10 |
先锋路 |
1673界——芙蓉路 |
1350.00 |
6.00 |
8100 |
|
11 |
暮云大道(南托路) |
连江路——融城路 |
2085 |
6.00 |
12510 |
|
12 |
南北干道(团结路) |
连江路——融城路 |
1735 |
6.00 |
10410 |
|
13 |
环保西路 |
理工大学北门——中意路 |
2063 |
8.00 |
16504 |
|
14 |
新韶山南路 |
西塘冲路-湘潭界001号灯杆 |
3795 |
6.00 |
22770 |
|
15 |
****路**** |
中意路——新兰路 |
2370 |
4.00 |
9480 |
|
16 |
汇金路 |
万家丽路——振华路 |
790 |
8.00 |
6320.00 |
|
17 |
暮南路 |
****城东侧——中意路 |
2568 |
4.00 |
10272 |
|
18 |
新岭路 |
中意二路——芙蓉南路 |
1554 |
6.00 |
9324.00 |
|
19 |
新兰路 |
新电路——万家丽路 |
939 |
6.00 |
5634.00 |
|
20 |
托子冲路 |
芙蓉南路——果子园路 |
1245 |
6.00 |
7470.00 |
|
21 |
新谷路 |
先锋路——黄谷路 |
1364 |
6.00 |
8184.00 |
|
22 |
果子园路 |
环保西路——新谷路 |
579 |
6.00 |
3474.00 |
|
23 |
新电路 |
理工大学西门——中意二路 |
1940 |
6.00 |
11640.00 |
|
24 |
港子河路 |
环保西路——万家丽路 |
1417 |
3.00 |
4251.00 |
|
25 |
创业路(原南二线) |
798 |
4.00 |
3192 |
|
|
26 |
市场路 |
诚信路——融城路 |
1049 |
4.00 |
4196 |
|
27 |
碧云路 |
披塘路——中意二路 |
1204 |
7 |
8428 |
|
28 |
东四线 |
融城路——南四线 |
503 |
4.00 |
2012 |
|
29 |
南四线 |
芙蓉南路——东三线 |
518 |
6.00 |
3108 |
|
30 |
东三线 |
融城路——南四线 |
501 |
4.00 |
2004 |
|
31 |
月塘路 |
西塘冲路——万家丽路 |
1986 |
6.00 |
11916 |
|
32 |
高云路 |
芙蓉南路——月塘路 |
1665 |
6.00 |
9990 |
|
33 |
圭白路延长线 |
中意二路——湘江南路 |
2627 |
2.00 |
5254 |
|
34 |
圭白路 |
湘江南路——中意路 |
2484 |
4.00 |
9936 |
|
35 |
托子冲南路 |
环保西路-长沙理工大学云塘校区边界 |
174 |
5 |
870 |
|
36 |
新悦路 |
天心大道-空十八师 |
2043 |
4 |
8172 |
|
合计 |
526315 |
||||
|
分项控制价(3.78元/米) |
1989470.7元 |
||||
注:(1)检测长度为预估长度,不作为采购人承诺检测长度,最终以实际检测长度为准。
(2)本次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上道路,本次服务期内采购人有权调整需要检测的道路。
(3)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划分,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
(4)最终结算价以最终验收实际检测测线长度*单价,据实结算,总价不超过中标价。
(5)单价上限价=3.78元/米。
四、服务内容
1、使用专业道路探地雷达设备(以三维探地雷达为主、二维探地雷达为辅)对辖区重点道路开展无损检测,结合检测过程采集的同步影像数据,对获取的雷达图谱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确定疑似病害体的类型、地点位置等信息,抽取部分疑似病害体开展现场复测验证(采用地质钻探或钎探等勘察手段)确定疑似病害体的大小、深度范围,并结合现场地质环境条件、地下不良地质体特征分析形成原因,并评估地下病害体危险性。
2、检测测线布置应覆盖整个检测区域,无盲区、全覆盖,确保不遗漏任何一处风险源。具备行车条件的车道,采用车载三维雷达进行检测(每条车道布设雷达测线不少于2条);不具备行车条件的,采用便捷式二维雷达进行检测。对查找存在的安全隐患,为道路的使用及病害体的处置提供科学依据。
3、探测过程采用无损性检测,应防止对道路产生损伤。
4、***网所经道路地下空洞等不良地质情况探测,探测深度为-5米;
5、按采购人要求,对其他地下管线有可能影响道路安全的重点地段进行重点检测;服务期内,开展天心区范围道路塌陷隐患应急探测。响应汛期应急要求。(随时响应)
6、有可能影响道路安全的深基坑周边进行探测(****路****米内)。
7、对空洞、脱空等风险等级高的病害体进行测绘,使用GPS、全站仪等测绘设备精准定位,之后全部采用地质钻探或钎探、内窥镜等勘探手段进行验证;疏松病害体的验证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 20%,且不应少于3处。
8、探测工作全部完成后,提交完整探测报告,一式七份,同时提供电子档报告。
9、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需在3日内对开展探测工作,服从采购人的检测安排。
10、****城市道路地下介质复杂、管线密布等特点制定适合的探测技术方案,探测成果要有真实性、可靠性。
11、检测成果:
(1)地下空洞等不良地质的分布范围、深度等信息明确;
(2)所检测的具体隐患地点坐标及周边建筑参照物有明确图示;
(3)探测数据在规定的误差允许范围内、相关数据调查正确无误等;
(4)提供相关电子文本图表。
12、成果报告要求:探测作业和成果检验完成后,应编写物探成果报告。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工程概况,应包括工程的依据、范围、内容、目的和要求;人员、仪器设备及计划安排;探测范围内的基本情况;探测工作条件;相关探测工作量和开竣工日期等。
(2)探测方法和仪器设备,探测作业依据的标准。
(3)探测质量控制及检查。
(4)隐患探测成果及成果检验。
(5)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措施。
(6)隐患状况分析。
(7)结论和建议。
(8)探测工作相关记录、数据和资料。
(9)相关附图与附表(含隐患点或地段的位置坐标及周边明显参照物;隐患点或地段的范围、深度等检测数据)。
13、检测人员要求:
(1)驻现场检测人员专业、年龄结构配备合理齐全;
(2)检测人员应按照工程需要按期进场到位开展工作;周期检测过程中检测方应每天向采购人提交每条道路检测的情况,解释或说明疑似地点位置、大小等,并说明疑似原因。
(3)派驻场的检测组人员须经采购人单位确认,未经采购人单位书面批准不得随意调换;
(4)检测负责人如有不尽其职或虚名挂靠,采购人有权要求撤换,直至要求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责任由中标人负责。
14、中标单位须严格按照现行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完成物探检测工作,全面排查道路坑洞、地下空洞等安全隐患。若因中标单位漏检、误判、检测成果失实,未识别出既有安全隐患,后续由此引发道路塌陷、路面坑洞等安全事故及经济损失、法律责任,全部由中标单位承担。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实施时间及地点
1.1 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整治并验收合格。
1.2 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二)项目要求及说明
1、本项目根据实际检测工作量按实结算,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 支付流程:承包人申请→发包人审核→发包人支付。承包人申请付款前需按照发包人规定的流程提交相应的付款申请报告、发票等资料。鉴于甲方主体的特殊性,如出现财政款项拨付不及时,暂无法支付的情形时,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延期支付,延期时间由双方另行协商确认,该情形不视为甲方违约。
3、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人员的姓名、联系方式等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要求提供售后服务机构名称、地址及负责人联系电话。
4、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5、如夜间施工,办理手续,安全费等方面中标单位自行负责。
六、验收标准:
(一)履约验收方案
1、验收主体:长沙****中心
2、组织形式:本项目由长沙****中心自行组织验收。
3、验收时间:乙方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据实结算。
4、验收程序:
(1)启动履约验收程序:采购人及中标人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启动履约验收工作。
(2)成立验收小组:履约验收工作程序启动后,采购单位应当成立验收小组,负责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具体工作。
(3)确认验收方案:验收小组应对政府采购合同中的履约验收方案进行签字确认。
(4)实施项目验收:验收小组应当认真履行验收职责,严格按照履约验收方案组织实施验收工作,出具验收意见,做好验收记录,确保项目验收意见客观真实反映合同履行情况,对验收结果负责。
(5)出具项目验收书:验收小组根据个人验收意见出具项目总体验收书,经服务单位和采购人确认后验收完成 。
(6)验收资料归档:项目验收完成后,采购单位应当将验收小组成员名单、验收过程资料、验收原始记录、验收结果等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档案妥善保管、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违规销毁,验收资料保存期与采购项目采购档案保存期一致,为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15年。
(7)验收不合格的,验收小组需要出具书面整改意见,中标人整改后重新申请验收。
5、验收内容:对检测路段及长度进行清点查验,对提交的各类检测成果、评估报告、视频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合规性进行验收。
6、验收标准:政府采购合同、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依法订立的补充合同或其他关于履约验收的有效约定。 产品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7、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违约责任与资金支付条件: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约定或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检测服务内容并承担相应责任。中标人未能按时交付工作成果,需向采购人支付付款总额0.5%/每日的违约金,迟延超过合同结束期45个工作日(不可抗力情况除外),采购人有权决定是否解除合同并拒绝支付对应合同款项,并扣除付款总额的25%作为违约金;中标人负责日常检测相关材料及资料的妥善保管,并在验收完成后及时交付给采购人。若因保管不善导致相关材料遗失,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及时弥补,并扣除当次付款总额的1%作为赔偿。
8、争议处理:
(1)验收结果争议:中标人对项目总体验收意见及评价存在异议,拒不认可或拒不盖章的,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合同未作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处理。
(2)合同履约争议:履约验收过程有关合同履行问题、违约责任认定和争议解决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9、涉及到验收费用的支付:由中标人承担验收过程中的所有费用。
10、采购人和中标人的权利和义务
采购人:
(1)采购人对检测的路段及长度进行清点查验,对服务内容进行验收;
(2)中标人的服务未达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提出整改要求;
(3)中标人有违约的,采购人有权按照合同及采购文件对应条款,进行处罚;
(3)采购人对中标人提出的履约验收质疑进行答复;
(4)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定期结算并支付款项。
中标人:
(1)严格按照投标响应文件履行合同义务,服务质量必须符合验收标准;
(2)按照采购人提出的书面整改意见及时整改,整改后申请重新验收;
(3)如有违约,按照合同及采购文件对应条款,接受处罚;
(4)中标人对验收结果存在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七、其他要求:
2.结算方法:
2.1付款人:长沙****中心
2.2付款方式:
2.2.1未触发异常低价:① 阶段付款:完成所有服务内容且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价的95%;②2年后(无质量问题、无售后服务纠纷,无服务质量投诉、无履约违约、无未整改问题的等)付清所有合同款项。
2.2.2触发异常低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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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级别 |
履约保证金 |
付款条件 |
履约验收要求 |
违约责任 |
|
低 |
不收取 |
① 阶段付款:完成所有服务内容且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价的95%;②2年后(无质量问题、无售后服务纠纷,无服务质量投诉、无履约违约、无未整改问题的等)付清所有合同款项。 |
参照长沙市财政局文件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要求执行 |
因中标人原因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工作衔接出现问题,存在空档期及重新招标的,空档期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重新招标的成本由乙方承担 |
|
较低 |
收取中标金额的3%,提交对等金额的保函或保险 |
①完成所有服务内容且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价的80%;②2年后(无质量问题、无售后服务纠纷,无服务质量投诉、无履约违约、无未整改问题的等)付清所有合同款项。由相关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测, |
项目服务过程中,中标人须每月向采购人出具服务人员工资与社保缴纳情况以及在项目的签到情况,若人员变动较大,服务质量经整改后仍有较大问题,采购人有权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
因中标人原因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工作衔接出现问题,存在空档期及重新招标的,空档期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重新招标的成本由乙方承担,若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出存在服务质量问题的,扣除履约保证金10000元。 |
|
一般 |
收取中标金额的5%,提交对等金额的保函或保险 |
①完成所有服务内容且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价的70%;②2年后(无质量问题、无售后服务纠纷,无服务质量投诉、无履约违约、无未整改问题的等)付清所有合同款项。 |
项目服务过程中,中标人须每二十天向采购人出具服务人员工资与社保缴纳情况以及在项目的签到情况,若人员变动较大,服务质量经整改后仍有较大问题,采购人有权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
因中标人原因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工作衔接出现问题,存在空档期及重新招标的,空档期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重新招标的成本由乙方承担,若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出存在服务质量问题的,扣除履约保证金20000元。 |
|
较大 |
收取中标金额的8%,提交对等金额的保函或保险 |
①完成所有服务内容且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价的60%;②2年后(无质量问题、无售后服务纠纷,无服务质量投诉、无履约违约、无未整改问题的等)付清所有合同款项。 |
项目服务过程中,中标人须每半个月向采购人出具服务人员工资与社保缴纳情况以及在项目的签到情况,若人员变动较大,服务质量经整改后仍有较大问题,采购人有权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
因中标人原因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工作衔接出现问题,存在空档期及重新招标的,空档期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重新招标的成本由乙方承担,若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出存在服务质量问题的,扣除履约保证金30000元。 |
|
大 |
收取中标金额的10%,提交对等金额的保函或保险 |
①完成所有服务内容且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价的50%;②2年后(无质量问题、无售后服务纠纷,无服务质量投诉、无履约违约、无未整改问题的等)付清所有合同款项。 |
项目服务过程中,中标人须每周向采购人出具服务人员工资与社保缴纳情况以及在项目的签到情况,若人员变动较大,服务质量经整改后仍有较大问题,采购人有权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
因中标人原因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工作衔接出现问题,存在空档期及重新招标的,空档期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重新招标的成本由乙方承担,若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出存在服务质量问题的,扣除履约保证金40000元。 |
注:①根据关于推动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长财采购〔2026〕14号要求),评审小组应根据其报价合理性的程度,结合“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发生概率和严重程度,可能对采购人权益减损程度等,按照采购文件约定分别对每一个中标(成交)候选人明确风险等级,详细说明理由。评审小组应将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中标(成交)候选人的风险级别及划分理由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报价合理性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及采购人提供的材料,***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②异常低价中标项目自动升级风险等级为低。③中标人每次申请付款时,需提交合法合规、有效足额的增值税发票、服务考核报告、履约证明等相关资料,资料不全或发票不合规的,采购人有权暂缓付款,延误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2.3、本项目实行全生命周期成本管理,供应商报价应包含项目实施、集成安装、验收、质保期内维护、质保期满后续服务、耗材、技术升级、系统更新等全部费用,合同执行期间不得在约定外收取任何费用。合同履约过程中涉及的专用耗材/后续服务、易耗品、备品备件等的价格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质保期满后涉及的专用耗材/后续服务、易耗品、备品备件等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
3.投标人一旦中标,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变改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4、投标人可提前现场踏勘现场,采购人不组织,有关费用自理,踏勘现场环节中的风险责任自负。
5、中标人的权利和义务:
5.1、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实行专业规范、安全高质的管理。
5.2、接受行政管理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指导。
5.3、制定管理的各项办法、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建立健全本项目管理档案,及时记载有变动情况。
5.4、对管理范围内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有或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采购人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5.5、对其员工管理应符合长沙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及采购人有关的要求。中标人员工食宿自行安排。
5.6、应按劳动部门的政策给员工办好社会养老保险并对工作人员办好意外伤害保险等手续,有关手续费用已包含在本项目费用中。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单位人员工作时若发生工伤或保安人员发生意外伤害,由中标人承担全部民事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采购人将在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前,对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将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服务方案、商务条款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6.1审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对;通过国家认可的官方渠道对证明材料进行在线核查;对无法在线核查的材料,向材料出具单位发函核实或请求相关部门协助核查等。
7、供应商在参与投标前,须自行核验投标(响应)文件中所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此为投标主体应尽的法定义务,未履行核验义务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则还须确保函中所填写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企业类型等数据的真实性,不得随意填写,该数据真实性亦纳入投标文件证明材料核验范畴,因数据不实引发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若采购人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将向本级财政部门书面报告。
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若供应商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将面临以下后果:
9.1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9.2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9.3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9.4若有违法所得,将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9.5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9.6若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一旦查实提供虚假材料,其中标、成交结果将被认定无效。请各供应商务必确保所提供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10、中标和定标原则: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分别为“长沙市天心区五一商圈老旧街区配套设施改造工程2026年天心区五一商圈等重点道路坑洞安全隐患物探检测项目一标段”、“长沙市天心区五一商圈老旧街区配套设施改造工程2026年天心区五一商圈等重点道路坑洞安全隐患物探检测项目二标段”,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任意选择一个标段或两个标段分标段进行投标,但同一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果两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同一投标人时,则该投标人只能按标段顺序确定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标段为中标人,取消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由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按序替补,以此类推。(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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