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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第十一中学长沙市第十一中学融城校区2026年度-2029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公告

2026-09-02合同验收-合同湖南 - 长沙市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长沙市第十一中学长沙市第十一中学融城校区2026年度-2029年度物业服务
省份/直辖市 湖南 所属地区 长沙市
采购单位 长沙市第十一中学 项目联系方式
更多联系方式 135****6746 汝老师 183****5194 李老师 152****1008 更多联系方式(7个)

成交信息

成交单位 湖南弘裕智慧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 见正文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城校区2026年度-2029年度物业服务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CSCG-GK-202607230041-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市第十一中学
采购人地址: ****路****号
供应商(乙方): 湖南弘裕智慧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路****号****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城校区2026年度-2029年度物业服务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城校区2026年度-2029年度物业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 见附件 1 1924665
合计金额小写: 1924665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玖拾贰万肆仟陆佰陆拾伍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校区内日常管理及服务、校舍及设施维护、校园环境保洁服务、校园绿化服务、****公寓住宿服务服务等。

序号

分项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年服务费总价(元/年)

三年服务费总价(元)

备注

1

人工费

12

136000

1632000

4896000

包含工

资、社

保、福

利等费用

2

培训费

12

1500

18000

54000

3

管理费用

12

2000

24000

72000

4

财务费用

12

2000

24000

72000

5

设备及材料购置费用

12

5000

60000

180000

6

税费

12

10268

123216

369648

7

其他费用

12

3620.75

43449

130347

合计报价

1924665

5773995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一)总体要求:

1.负责校区内日常管理及服务、校舍及设施维护、校园环境保洁服务、校园绿化服务、****公寓住宿服务服务等。

2.总体物业服务人员总人数不得低于34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经理助理1人、保洁员8人,宿管员17人,工程6人,绿化工1人,各工种之间可根据工作需要自行调配,但不得少于最低配置。

(二)服务范围

1.校舍及设施维护服务

负责校区木工、泥工、水电维修、高压配电房24小时值班等服务。

2.校园环境保洁服务

负责校区外围场地及绿化带的保洁、****楼公共区域及辅助用房保洁、垃圾分类与清运、等服务。

3.校园绿化服务

校区内栽种的所有植被、绿化带、树木的养护,补栽、防虫、修剪等服务。

4.****公寓住宿服务

负责学校寄宿生住宿的分配、管理,****楼内每日消杀及公共区域卫生工作等服务。

2.人员配置要求

总体物业服务人员总人数不得低于34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经理助理1人、保洁员8人,宿管员17人,工程6人,绿化工1人,各工种之间可根据工作需要自行调配,但不得少于最低配置。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本合同项下无甲方需向乙方提供的专用物业服务设备配置,乙方自备作业工具、防护用品

4.其他要求

(一)日常管理服务

1.建立健全的物业管理各项管理制度,并将各项主要管理制度上墙公示。

2.日常服务完成率不低于97%。

3.物业管理档案完整率不低于97%。

4.日常对于师生的投诉需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

5.每季度召开一次师生恳谈会,了解师生的实际需求,并予以改进。

6.建立学校各类委托设备及房屋的台账资料,物资台账基本相符率到达95%以上,并每季度更新。

7.每学期进行两次服务项目内的师生满意度测评,师生满意度不得低于85%。

8.对物业其它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如:84 不能用于清洁水磨石地面等。

9.满足校方提出的合理需求。

(二)校舍及设施维护服务

1.校舍养护、维修、装修管理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外墙是建材贴面的、无脱落;是玻璃幕墙的、无破损;是涂料的,无脱落、无污渍;无纸张乱贴、乱涂、乱画和乱悬挂现象。

(2)****楼梯、走道、扶手、天花板、吊顶等无破损;墙体整洁,无乱张贴;共用部位门窗、灯具、开关等功能良好;卫生间、水房等管理完好。

(3)****楼梯、天台、通道、***平台等处无堆放工业原料、 废料、杂物及违章占用等;天台隔热层无破损。

(4)根据校舍各种构、部件的合理使用年限,订立定期保养、修缮计划。

(5)根据校舍木结构、砖石结构、钢结构等不同的养护要求,制定防潮、防腐、防蚁蛀、防锈等定期保养、修缮计划。

(6)根据防台风、防汛、防梅雨、防冻、防治白蚁等需要,制定季节性预防养护计划。

(7)适时向学校提出油饰、粉刷、集中更换门窗等中修维护计划。

(8)督促施工单位配备消防器材、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

(9)对施工现场进行防火安全巡査,按规定进行动火管理。

(10)配合学校为装修施工提供供水、供电保障服务。

2.变配电系统

(1)配合学校做好高压电气设备检测工作,留存高压电气测试合格的报告。

(2)按照规定的周期对变配电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护、清洁。

(3)供电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一般故障排除时间不超过 24 小时,一次维修合格率不低于 99%。

(4)供电设备完好率 98%以上,确保无重大责任事故,确保用电安全。

(5)配电间实行封闭管理,配备灭火器材,。

(6)制定临时用电管理措施,限电、停电应有明确的审批权限,按规定要求通知使用单位(人)。

(7)遇紧急情况时,应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理措施。

3.给排水系统

(1)应定期对给排水系统进行维护、润滑。

(2)污水泵、提升泵、排水泵、阀门等,曝气风机、排水系统通畅,各种管道阀门完好,仪表显示正确,无跑、冒、滴、漏;用户末端的水压及流量满足使用要求。

(3)如遇供水单位限水、停水,按规定时间提前通知校方。

(4)确保水质无污染并符合规定的要求: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5)涉及生活饮用水设施的日常使用管理、清洗消毒人员的健康检查、水质检测的要求参照《长沙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办法》执行。

(6)对水箱每学期清洗消毒,无二次污染,清洗消毒后的水箱应取得水质检测报告(学校承担检测费),并交校方审核。留存报告。

4.空调系统

(1)空调系统应由专业维保单位进行定期保养(学校承担费用),做好日常空调系统的巡检与记录。

(2)空调系统开机前应进行检查,定期测试运行控制和安全控制功能,记录运行参数,分析运行记录。

(3)每季度一次进行循环泵、空调主机、冷却风机电柜主电路螺栓紧固,测试绝缘值,作好记录。

(4)各种管道完好,阀件及仪表齐备,无跑、冒、滴、漏。

5.升降系统

(1)电梯准用证、年检合格证、维修保养合同完备。

(2)电梯由专业队伍维修保养(学校承担维修养护费)。

(3)确保升降电梯 24 小时正常运行,电梯运行平稳,乘座舒适,电梯准确启动运行,停层准确。轿厢内、外按钮、灯具等配件保持完好。

(4)运行出现故障后,维修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处理,及时排除故障。

(5)运行出现险情后,应有排除险情的应急处理措施。

6.照明系统

(1)路灯、大堂、电梯厅、楼道等公共部位应保持98%以上的亮灯率,如有缺损,应及时更换。

(2)泛光照明灯具、大堂吊灯外观进行检查,保持清洁完好,并保持 98%以上的亮灯率。

(3)公共电器柜电器设备,遇有故障,应及时处置,保证运行安全、正常。

7.完成学校领导交待的其他任务。

(三)校园环境保洁服务

1.外围场地及绿化带的保洁

(1)道路地面、广场地面大件垃圾≤1 件。

(2)绿化内大件垃圾≤1 件。

(3)室外体育场地面无明显垃圾。

2.教学公共区域及辅助用房保洁

(1)房屋周边区域地面干净,周边绿化带内无明显垃圾。

(2)平台台阶保持清洁。

(3)楼内走道、扶梯地面无污渍、无大件垃圾。

(4)扶梯扶手、栏杆保持干净、无灰尘。

(5)消防栓、消防箱保持表面干净,无明显积灰。

(6)垃圾箱筒表面无污渍、无积灰、里面套垃圾袋。

(7)开放式地沟无大件垃圾。

(8)地面保持干净,无垃圾、污迹、水迹。

(9)阶梯教室多媒体设备保持整洁表面无明显积灰。

(10)垃圾桶表面无污迹、无积灰。

(11)坐厕内、小便池内刷洗干净,无明显尿渍,保持无异味、无垃圾、无积水。

(12)隔断、人手高墙面,门、门框、照明开关无明显积灰。

(13)镜面保持光亮,无明显水迹,面盆无水锈。

(14)废物箱表面无明显积灰、无异味。

(15)卫生间内保持空气清新、无异味。

(16)门、门框、地脚线无污渍、无明显积灰。

(17)室内空气无异味。

(18)电梯轿厢四壁光洁明亮、无浮灰,不锈钢表面(镜面)光亮、无污迹。

(19)操作面板无污迹、无明显积灰、无擦痕。

(20)保持轿厢内空气清新、无异味。

(21)卫生工具摆放在工具室,保持工具整齐,地面干净无污渍。

(22)饮水机表面清洁无污渍灰尘,下面水槽无污渍积水。

3.垃圾分类与清运

(1)按国家规定进行垃圾分类培训、教育、实施。

(2)垃圾箱筒表面无污渍、无积灰。

(3)垃圾箱筒内的垃圾不超过 3/4 的高度。

(4)垃圾清收率不低于 99%。

4.卫生消杀

(1)无老鼠活动迹象。

(2)室内区域无苍蝇、蟑螂、白蚁等活动迹象。

(3)蚊虫控制目标达到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颁布的虫害密度控制标准。

(4)虫害控制措施监管达到100%。

5.完成学校领导交待的其他任务。

(四)校园绿化服务

1.植物配置合理、绿地充分,无裸露土地。

2.花草树木生长正常,剪修及时,无枯枝死杈及病虫害现象。

3.绿地管理和养护措施落实,无破坏、践踏及随意占用现象。

4.根据季节和天气对植物进行浇水、施肥、松土和补栽苗木。

(五)****公寓住宿服务

1.根据学校住宿分配方案提供迎新服务。

2.根据学校入住相关规定提供入住分配服务。

3.****楼设专职宿管门岗,实行分时段封闭管理;外部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生宿舍。

4.****楼内防火安全以及秩序维护及安全宣传教育。

5.做好假期同学集中住宿的相关服务及管理工作。

6.按学校要求组织学生自习或活动

7.****楼大、中修和计划性养护。

8.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办理统一退宿/个别退宿/换房服务。

9.****楼内公共区域卫生工作和按照国家规定做好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工作。

10.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做到在管理中育人,服务中育人。

11.主动和班主任取得联系,协同做好学生教育工作。

12.对学生进行规范化管理,培养学生自主管理能力,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13.每天按时清点人数,维持寝室纪律。

14.做好全校每日宿舍的消毒、熏艾条工作。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包含人工 、管理 、财务等费用)
2.付款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81166.2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本合同单价及总金额为含税价格,已包含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签订合同后,完成合同约定物业管理任务,每季度第二个月的15号支付。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81166.2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本合同单价及总金额为含税价格,已包含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签订合同后,完成合同约定物业管理任务,每季度第二个月的15号支付。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81166.2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本合同单价及总金额为含税价格,已包含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签订合同后,完成合同约定物业管理任务,每季度第二个月的15号支付。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81166.2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本合同单价及总金额为含税价格,已包含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签订合同后,完成合同约定物业管理任务,每季度第二个月的15号支付。,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长沙芙蓉支行(湖南弘裕智慧生活服务有限公司:43001530061052520210)
3.预付款保函: 否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6-08-20 —— 2027-08-19
五、服务地点
长沙市第十一中学(融城校区)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是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按照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执行,该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满足采购文件和合同要求并按照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执行。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满足采购文件和合同要求并按照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执行。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满足采购文件和合同要求并按照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执行。

(6)履约验收标准:

满足采购文件和合同要求并按照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执行。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满足采购文件和合同要求并按照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执行。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1.知识产权归属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及其相关的材料、技术、设计、文档等,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乙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中涉及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著作权、技术秘密等)归乙方或原权利人所有。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方式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并享有在此过程中产生的使用权益,但不享有该等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若甲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了改进或创新,并因此产生了新的知识产权,则该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但双方应就改进或创新部分的知识产权归属及利益分配进行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

2.知识产权处理方式

(1)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2)甲方应尊重并保护乙方及其原权利人的知识产权,在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擅自复制、修改、传播或许可第三方使用。

(3)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中的知识产权用于其他项日或用途,也不得将其转让给第三方。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上报主管部门处置 , 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负责提供日常使用的保洁工具和材料(如垃圾桶、垃圾推车、****楼梯等),以及日常保洁、工程维修材料、绿化工具等。

5.负责对物业设施、设备进行清点、核查,在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内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移交相关的物业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物业管理的原始资料和技术档案(工程建设竣工资料)等,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因学校举行大、小型活动时,甲方应将活动方案及时提交乙方,乙方需全力配合,确保活动的有序、安全。

7.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甲方与乙方所派驻的人员之间不具有《劳动法》等规定的劳动关系。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物业实行专业规范、安全高质的管理。必须为员工购买政府规定的社保费用,并必须实施专业培训与教育。如乙方未能按时完成培训,每延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5.不得将物业服务项目转出;未经甲方同意,也不得将项目分包给他人。

6.制定物业服务的各项办法、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建立健全本项目的物业服务档案,及时记载有关变动情况。

7.对管理范围内的物业和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8.对其员工管理应符合长沙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及甲方有关的要求,员工入职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员工备案资料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明材料、个人简历等),以便于学校及时了解和备案。

9.所配驻的物业服务人员素质需达到服务要求,乙方应具有优质用人计划奖补制度,适当提高优秀人才待遇。

10.开展意见调查,乙方定期发放意见调查表,征求学校的意见,了解对物业服务的需求,确保服务到位。

11.在合同执行期问,乙方人员工作时若发生工伤或意外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2.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等资料;移交其管理范围内的全部公共财产,

并接受甲方指定专业机构的移交审核。向甲方移交时,要确保各项设施的性能良好。

13.如遇突发或重大事件,乙方管理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报告甲方有关部门,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适时处理或协助处理有关问题,甲方如认为情况危及到甲方的安定管理,乙方应无条件同意甲方直接调配乙方资源直至危机结束。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经第三方专业机构认定,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具体赔偿标准如下:(1)若因乙方管理不善导致甲方直接经济损失,乙方应按实际损失金额进行赔偿。(2)若因乙方管理不普导致甲方间接经济损失(如声誉损失、活动取消等),乙方应按实际损失金额的30%进行赔偿。(3)若乙方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甲方有权按未达标项的数量,每项扣除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4)若乙方违反合同约定,导致甲方遭受其他损失,乙方应按实际损失金额进行赔偿。

4.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可发出警告或整改通知,甲方连续二次或半年内三次发出警告或整改通知而又无彻底改善的,视为乙方无能力继续履行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乙方任何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全额赔偿,具体以甲方出具的损失清单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违约金、赔偿金、行政处罚及甲方为主张权利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检测费、公证费、公告费、保全费及保全担保费、执行费、差旅费等。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本合同无额外成本补偿;除法律明确规定的不可抗力外,物价、人工成本上涨风险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4.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1.合同的变更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2.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3.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项目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本年度合同服务时间为:2026年8月20日至2027年8月19日.

4.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在具体实施时各品目的内容和要求可能会有所调整,届时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予以认定。

5.合同定价方式: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包含人工、管理、财务、培训、税费等乙方履行全部合同义务产生的一切成本,除合同明确约定由甲方承担的检测、专业维保费用外,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6.双方特别约定:合同价款过程中应当由财政支付部分,甲方应当在服务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付给乙方。乙方未提交足额合法有效发票,甲方有权顺延支付货款且不影响乙方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甲方收到发票后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付款,不承担因财政系统审批、拨款迟延导致的逾期付款责任。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法定代表人: 张桂元 法定代表人: 陈敏
委托代理人: 李老师 委托代理人: 彭碧

附件列表:
  1. 中标通知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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