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CSCG-GK-202009290044-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口腔医院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民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口腔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系统(CBCT)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009290044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5年 3.2 履行地点: 长沙市口腔医院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4.2 收款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湘雅支行(长沙民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1901101709200003010)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设备正常运行45个工作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按合同总价款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财务部门依据审批程序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0%;设备质保期满后,符合售后服务要求,支付余款10%质保金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乙方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产品 3、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符合国家有关检测标准以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 4、设备制造、安装、调试、验收规范。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1.乙方负责货物的安装调试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后,3日内安装需安装调试并投入试用 2、验收地点:长沙市口腔医院 3、甲方收到货物后,及时验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违约责任如果乙方延迟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0-12-11 生效 11.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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