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功能及要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 : 有创呼吸机(包含无创)设备采购
二、 项目预算 : 540000.00 元
二、相关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技术参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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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物名称 |
货物名称 |
数量(台) |
采购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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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创呼吸机(包含无创) |
2 |
540000.00 |
540000.00 |
1 、基本特征
1.1 适用于对成人、小儿和新生儿患者进行通气辅助及呼吸支持的呼吸机,机型新颖,中文操作界面。
1.2 显示屏 ≥15.6英寸彩色、触摸屏,分辨率≥1920*1080,支持无菌手套操作,支持≥176度广视角查看。
1.3 屏幕显示: ≥5道波形同屏显示,支持短趋势、动态肺图、波形、监测值同屏显示;提供≥6种环图,支持呼吸环图、波形和监测参数同屏显示。
1.4 自检功能,可分别检查系统管道阻力、泄漏量和顺应性,和流量传感器、压力传感器、氧传感器、呼气阀和安全阀等部件的测试
1.5 ≥180分钟内置后备可充电锂电池(2块电池),电池总剩余电量能显示在屏幕上。
1.6 气动电控呼吸机
1.7 可配备一体化集成式备用空气气源,可在断气断电状态下继续工作
1.8 标配实时气源压力电子显示。
1.9 病人信息,当前的设置参数、报警限和趋势,日志等数据可导出。
1.10 ≥5000条事件日志,连续96小时多参数趋势数据
1.11 具备截屏 U盘导出功能(可缓存≥50张屏幕文件)。
1.12 ★吸气安全阀组件可拆卸,并能高温高压蒸汽消毒(≥13 0 ℃)。
1.13 呼气阀组件一体化,能高温高压蒸汽消毒 ( ≥134℃);
1.14 具有一体化模块插件箱,可兼容原装同品牌常用监护模块,便于将来呼吸机功能升级和扩展;如选配(原装同品牌)旁流 CO2模块监测;选配主流CO2模块监测;选配(原装同品牌)SpO2模块监测;选配顺磁氧等。
1.15 具备图形化显示功能,能实时动态图形化显示患者气道阻力、肺顺应性、自主呼吸和分钟通气量等肺部力学参数;
2 、呼吸模式及功能
2.1 具有标配模式:容量控制 /辅助通气模式V-A/C和容量同步间歇指令通气模式V-SIMV(容量模式流速波形可调方波、50%或100%递减波);压力控制/辅助通气模式P-A/C和压力同步间歇指令通气模式P-SIMV;持续气道正压通气模式/压力支持通气模式CPAP/PSV、窒息通气模式;
2.2 具有高级模式:如压力调节容量控制通气(如 AUTOFLOW或者PRVC等)、压力调节容量控制-同步间歇指令通气模式(PRVC-SIMV);气道压力释放通气APRV、双水平气道正压通气模式DuoLevel;容量支持通气VS等
2.3 具有智能通气模式 :(如自适应分钟通气AMV,自适应支持通气ASV等),
2.4 ★特殊模式:心肺复苏通气模式(如CPRV,CPR mode等);
2.5 具有无创通气模式,包含 P-A/C、P-SIMV、CPAP/PSV、DuoLevel、APRV 和 PSV-S/T等模式。
2.6 具有氧疗模式 :具备高流速氧疗功能,氧疗流速( ≥80L/min)和氧浓度可设,并具有氧疗计时功能。
2.7 具有先进的智能同步技术,如自动调节吸气触发 /呼气触发灵敏度,自动调节压力上升时间;
2.8 具有其他功能:如叹息功能、手动呼吸、吸气保持、呼气保持、一体化雾化功能、智能增氧吸痰功能。
2.9 具有自动插管阻力补偿(如 ATRC,TRC)功能;
2.10 ★配备脱机辅助工具,用户可定制脱机指征并设定报警范围,有一键启动SBT(自主呼吸实验);
2.11 具有 NIF、RSBi及P0. 1等脱机参数监测和测量;
2.12 配备肺复张工具,提供控制性肺膨胀法( SI)进行肺复张,可一键启动并能提供历史数据回顾;
2.13 配备低流速 P-V工具,帮助确定最佳PEEP值;
2.14 具有待机功能并可设定病人理想体重或身高,具有单位理想体重呼气潮气量 ( TVe/IBW)参数监测功能;
2.15 基础流速可自动调节,范围: 3-40L/min(有创);10-65L/min(无创);
3 、设置参数
3.1 潮气量: 20ml—4000ml(选配新生儿模块时,2ml—4000ml)
3.2 呼吸频率: 1-100/min(选配新生儿模块时,1-150/min)
3.3 吸气流速: 6-180L/min(选配新生儿模块时,2-180L/min)
3.4 SIMV频率:1-60/min
3.5 吸 /呼比:4:1—1:10
3.6 最大峰值流速: ≥ 180L/min(启动备用空气气源时可达200L/min)
3.7 吸气压力: 1--100 cmH2O
3.8 压力支持: 0—100cmH2O
3.9 PEEP:0~50 cmH2O
3.10 压力触发灵敏度: -20 —- 0.5cmH2O,或 OFF
3.11 流速触发灵敏度: 0.5—20L/ min,或 OFF(选配新生儿模块时,0.1—20L/ min,或 OFF)
3.12 呼气触发灵敏度: Auto, 1-85%
3.13 氧浓度: 21—100vol.%
3.14 叹息功能:有
4 、监测参数
4.1 气道压力监测:气道峰压、平台压、平均压、呼气末正压等参数监测;
4.2 分钟通气量监测:呼气分钟通气量、吸气分钟通气量、自主呼吸分钟通气量、分钟泄漏量、 气体泄漏百分比 等参数监测;
4.3 潮气量监测:吸入潮气量、呼出潮气量、自主呼吸潮气量、单位理想体重呼出潮气量;
4.4 呼吸频率监测:总呼吸频率、自主呼吸频率、机控呼吸频率的监测
4.5 吸入氧浓度的监测
4.6 肺力学参数监测:吸气阻力、呼气阻力、静态顺应性、动态顺应性、时间常数、总呼吸功、病人呼吸功、机器呼吸功、附加功等参数监测;
4.7 可选波形显示:压力 /时间、流速/时间、容量/时间,二氧化碳/时间,脉搏波/时间
4.8 具有压力 /容积、流速/容积、流速/压力环,V-CO2曲线,4种呼吸环监测;
4.9 实时监测压力 -时间曲线形态,并能量化为牵张指数Stress Index辅助临床判断与决策;
4.10 实时监测压力 /容积环形态,并能量化为肺过度膨胀系数C20/C辅助临床判断与决策;
4.11 实时提供监测参数 ≥96小时的趋势图、表分析,≥5000条报警和操作日志记录。
5 、报警参数
5.1 具有智能逻辑判断及报警链管理,报警可采用图形化和文字指引进行故障提示
5.2 分级报警和声光报警
5.3 气道压力:过高 /过低报警
5.4 分钟通气量:过高 /过低报警
5.5 潮气量:过高 /过低报警
5.6 总呼吸频率:过高 /过低报警
5.7 吸入氧浓度:过高 /过低报警
5.8 EtCO2:过高/过低报警
5.9 窒息报警,时间可设置( 5-60s)
5.10 智能识别呼吸管路脱落、泄露、阻塞,关键器件故障
5.11 电源、气源中断报警
5.12 电池低压报警
6 、其他功能
6.1 便利的锁屏功能,漏气自动补偿,管道的顺应性和 BTPS补偿功能
6.2 具有信息互连:能够和监护仪互联,把呼吸机的监测信息参数和波形实时显示到监护上,继而连接中央站和 CIS系统,能满足科室信息化的需求。
6.3 具备 VGA扩展显示、RS232接口、网络接口、USB接口、护士呼叫。
6.4 配置清单:
可重复使用湿化罐 2个
高流量治疗鼻塞软管 20套
台车 1台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2.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货方式:货到甲方指定安装位置,包括货物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交钥匙项目)。
五、服务标准:四、商务要求:
1、 投标方应对买方的技术、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不限次数培训,免费培训至能开展临床工作。
2、投标方应提供保修和维修服务承诺。要求投标方在接到维修要求后2小时内响应,如不能立即解决, 24小时工程师到达现场。维修期间提供同等规格备用机。
3、 整机保修三年, 并每年巡访维护保养 2次,终身维护。 质保期内,每半年提供一次书面维护保养记录及验收报告。
4、负责设备与医院系统对接,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五、项目实施要求:
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 中标人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1.2 中标人负责产品在交货及安装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 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安装调试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1.4 中标人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2. 安装调试
2.1 中标人负责产品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2.2 中标人送达产品及进行安装调试,应提前两天以上和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取得联系,以便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中标人须加强安装调试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调试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3 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中文操作说明书、技术文档、器械字号证、合格证、质量保修卡及采购人要求的相关资料等,移交采购人。
3. 测试验收
3.1 验收程序:按照长财采购[2016]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2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3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4 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签署验收证书后,产品才视为验收合格,并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如果由于产品本身原因在三十天内调试而未能获得通过,中标人必须更换一套新的同型号且符合相关技术性能的产品,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4.质量保证
4.1 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提供的产品原始样本、技术资料应和投标文件的技术参数一致,应符合我国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4.2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软件维护、升级和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5.售后服务
5.1 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5.2 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5.3 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仪器故障能在2小时内响应,48小时解决故障。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5.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内因故障导致停机时间超过30日的,供应商应延长相应时长的质保期;质保期内设备出现两次相同故障,中标人必须无条件免费更换新机或无条件退货。质保期满后,设备终身维修,售后服务只收配件成本费;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六、验收标准:3. 测试验收
3.1 验收程序:按照长财采购[2016]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2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3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4 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签署验收证书后,产品才视为验收合格,并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如果由于产品本身原因在三十天内调试而未能获得通过,中标人必须更换一套新的同型号且符合相关技术性能的产品,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其他要求:六 、项目其他要求及说明
1.付款方式: 货到安装调试合格并正常运行满 30天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金额的90%,质保期满后无质量及售后服务及其他法律纠纷问题的,余款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 。
2.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货方式:货到甲方指定安装位置,包括货物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交钥匙项目)。
3.项目清单中所有产品,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提交有效证明确保能按厂家规定在长沙地区享受厂家售后服务;否则,投标无效,取消成交资格。
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投标总价中必须包含项目所需的设备(包括软件)及材料购置(包括信息设备及接口、装修材料以及通用设备等),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产品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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