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XJCG-202512100008
二、项目名称:湖南湘江新区犬只留检所管理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湖南胜安宠物服务有限公司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坪塘街道花扎街村大坡组19号 | 653,780.32元 | 93.92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湖南湘江新区犬只留检所管理采购项目):
服务类(湖南胜安宠物服务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 抓捕环节-专业捕犬运输兼饲养人员3人 | 湖南湘江新区区域范围内 |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 180,000.00 |
| 1-2 |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 抓捕环节-抓捕设备 ***网兜 | 湖南湘江新区区域范围内 |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 900.00 |
| 1-3 |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 抓捕环节-抓捕设备 带锁保定器 | 湖南湘江新区区域范围内 |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 207.00 |
| 1-4 |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 抓捕环节-抓捕设备 抓捕狗钳 | 湖南湘江新区区域范围内 |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 252.36 |
| 1-5 |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 抓捕环节-抓捕设备 兽用麻醉吹针 | 湖南湘江新区区域范围内 |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 258.50 |
| 1-6 |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 抓捕环节-抓捕设备 犬用麻药 | 湖南湘江新区区域范围内 |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 710.40 |
| 1-7 |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 抓捕环节-犬保定设备 不锈钢方管铁笼 | 湖南湘江新区区域范围内 |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 1,848.00 |
| 1-8 |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 抓捕环节-犬保定设备 防咬铁狗嘴套 | 湖南湘江新区区域范围内 |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 430.20 |
| 1-9 |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 抓捕环节-犬保定设备 犬牵引绳大号 | 湖南湘江新区区域范围内 |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 336.00 |
| 1-10 |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 抓捕环节-犬保定设备 犬牵引绳小号 | 湖南湘江新区区域范围内 |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 154.80 |
| 1-11 |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 抓捕环节-犬保定设备 伊丽莎白圈大号 | 湖南湘江新区区域范围内 |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 237.60 |
| 1-12 |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 抓捕环节-犬保定设备 伊丽莎白圈小号 | 湖南湘江新区区域范围内 |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 93.60 |
| 1-13 |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 抓捕环节-个人防护 一次性防护服 | 湖南湘江新区区域范围内 |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 1,152.00 |
| 1-14 |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 抓捕环节-个人防护 一次性口罩 | 湖南湘江新区区域范围内 |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 360.00 |
| 1-15 |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 抓捕环节-个人防护 专用防咬手套 | 湖南湘江新区区域范围内 |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 420.00 |
| 1-16 |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 抓捕环节-个人防护 橡胶长靴 | 湖南湘江新区区域范围内 |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 432.00 |
| 1-17 |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 抓捕环节-个人防护 狂犬病人用高免血清 | 湖南湘江新区区域范围内 |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 6,000.00 |
| 1-18 |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 抓捕环节-个人防护 人用狂犬病疫苗 | 湖南湘江新区区域范围内 |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 1,600.00 |
| 1-19 |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 运输环节-汽油费 | 湖南湘江新区区域范围内 |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 21,600.00 |
| 1-20 |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 运输环节-运输车辆保养费用 | 湖南湘江新区区域范围内 |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 2,400.00 |
| 1-21 |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 运输环节-运输车辆维修费用 | 湖南湘江新区区域范围内 |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 2,400.00 |
| 1-22 |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 运输环节-汽车保险费用 | 湖南湘江新区区域范围内 |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 4,800.00 |
| 1-23 |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 运输环节-汽车清洁费 | 湖南湘江新区区域范围内 |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 1,200.00 |
| 1-24 |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 饲养环节-全犬种成犬狗粮20kg装 | 湖南湘江新区区域范围内 |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 215,175.00 |
| 1-25 |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 饲养环节-通用型幼犬狗粮20kg装 | 湖南湘江新区区域范围内 |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 47,300.00 |
| 1-26 |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 饲养环节-犬用沐浴露2.5L | 湖南湘江新区区域范围内 |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 572.00 |
| 1-27 |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 饲养环节-扫把 | 湖南湘江新区区域范围内 |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 100.00 |
| 1-28 |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 饲养环节-拖把 | 湖南湘江新区区域范围内 |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 185.00 |
| 1-29 |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 饲养环节-30米冲水水管 | 湖南湘江新区区域范围内 |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 270.00 |
| 1-30 |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 疾病防治-常驻兽医兼文员1人 | 湖南湘江新区区域范围内 |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 60,000.00 |
| 1-31 |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 疾病防治-传染病检测 犬瘟热检测板 | 湖南湘江新区犬只留检所 |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 840.00 |
| 1-32 |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 疾病防治-传染病检测 犬细小检测板 | 湖南湘江新区犬只留检所 |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 936.00 |
| 1-33 |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 疾病防治-疫苗接种 犬四联疫苗 | 湖南湘江新区犬只留检所 |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 11,250.00 |
| 1-34 |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 疾病防治-疫苗接种 狂犬病疫苗 | 湖南湘江新区犬只留检所 |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 5,250.00 |
| 1-35 |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 疾病防治-消毒地垫 | 湖南湘江新区犬只留检所 |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 675.00 |
| 1-36 |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 疾病防治-消毒药 | 湖南湘江新区犬只留检所 |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 1,800.00 |
| 1-37 |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 疾病防治-消毒药 | 湖南湘江新区犬只留检所 |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 1,800.00 |
| 1-38 |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 疾病防治-体内驱虫药 | 湖南湘江新区犬只留检所 |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 414.00 |
| 1-39 |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 疾病防治-体外驱虫药 非泼罗尼 | 湖南湘江新区犬只留检所 |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 887.50 |
| 1-40 |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 疾病防治-皮肤病用药 伊维菌素 | 湖南湘江新区犬只留检所 |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 132.00 |
| 1-41 |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 疾病防治-头孢克圬 | 湖南湘江新区犬只留检所 |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 104.48 |
| 1-42 |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 疾病防治-氟苯尼考 | 湖南湘江新区犬只留检所 |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 349.80 |
| 1-43 |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 疾病防治-5%葡萄糖盐输液 | 湖南湘江新区犬只留检所 |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 480.00 |
| 1-44 |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 疾病防治-地塞米松 | 湖南湘江新区犬只留检所 |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 41.40 |
| 1-45 |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 疾病防治-异丙肾上腺素 | 湖南湘江新区犬只留检所 |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 47.88 |
| 1-46 |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 疾病防治-犬用高免血清 | 湖南湘江新区犬只留检所 |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 3,800.00 |
| 1-47 |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 疾病防治-复合维生素b | 湖南湘江新区犬只留检所 |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 156.00 |
| 1-48 |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 疾病防治-医用药棉 | 湖南湘江新区犬只留检所 |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 202.80 |
| 1-49 |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 疾病防治-注射器 | 湖南湘江新区犬只留检所 |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 420.00 |
| 1-50 |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 其他费用-场地租金 | 湖南湘江新区犬只留检所 |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 60,000.00 |
| 1-51 |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 其他费用-水费 | 湖南湘江新区犬只留检所 |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 2,400.00 |
| 1-52 |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 其他费用-电费 | 湖南湘江新区犬只留检所 |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 6,000.00 |
| 1-53 |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 其他费用-网费 | 湖南湘江新区犬只留检所 |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 799.00 |
| 1-54 |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 其他费用-办公用品 | 湖南湘江新区犬只留检所 |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 1,200.00 |
| 1-55 |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 其他费用-设施维护(监控、通风排水等) | 湖南湘江新区犬只留检所 |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 2,4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文(采购人代表)、罗筱筱、刘增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湘新财发[2023]16号文件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代理服务费金额。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9832万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包1(湖南湘江新区犬只留检所管理采购项目):
|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
| 湖南胜安宠物服务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93.92 | 1 | 1 |
| 湖南鑫盾巡防犬繁训安防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77.54 | 2 | 2 |
| 长沙一一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74.33 | 3 | 3 |
| 长沙红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72.21 | 4 | 0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局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金星北路一段517号10栋
联系方式:0731-****2944、182****38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南星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路与观沙岭路交汇处西南角龙湖铂金岛A****楼
联系方式:0731-****5748、186****88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湖南星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731-****5748、186****8879
湖南星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04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湖南胜安宠物服务有限公司).pdf
成交通知书.pdf
12.供应商响应表(第1轮)(湖南胜安宠物服务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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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393/JmMXiJsB8JITibH4jHz-.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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