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CSCG-GK-202011160134-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第一医院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国钛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长沙市第一医院医用电动床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011160134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详见专用条款 3.2 履行地点: 采购人(长沙市第一医院)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详见专用条款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先导区支行(长沙国钛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800160127708016)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2502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0,说明: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389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说明:质保期后无售后质量和维修问题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详见专用条款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详见专用条款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详见专用条款 7.违约责任详见专用条款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0年12月17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详见专用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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